纵观整场电影,导演阐述几个事,个人的命运在民族命运长河中显得脆弱而又渺小,而民族的进步背后是大量的流血牺牲。
但导演让民族命运的真正出现是从后半段开始的,即使前面有着一些线索,而个人的命运是贯彻整场的主线,但后面的连接却运用的不是很好,导致主题到后半段变得不鲜明,民族元素的加入,我觉得有些突兀,对美国历史了解不多的观众看到后面感觉会有点懵而他在个人元素的刻画上,我认为最有血性,最自己信仰负责,对自己敌人尊重的人,丹尼尔饰演的角色威廉,却是死的最让人痛心的,而小李饰演的阿姆斯特丹,从一开始将圣经抛入河中,后来为了拉拢人,居然开始信奉基督,还打着信仰的名号,对抗威廉,在行刺失败后,他这种臭名昭著的人,在没有任何修饰的情况下,挂上死兔帮称号成了帮主,两次与威廉对抗,第一次是愤怒下的偷袭,第二次是威廉在已经负伤,必死的情况下,出手将其击杀,而全场推动剧情发展的强尼,在主角发现他背叛了自己后,放了他一条生路,而懦弱的强尼却还想让威廉给自己撑腰,不想离开五大地盘,在自己错误的选择下,被威廉折磨,掉在铁栅栏上,这其实就是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的代价,而主角却帮他解脱。
我记得最后有一个片段,是女主说想要在决战当天离开,而男主说等决战完一起离开,而当时,男主正在脸上学着父亲做过的那样,划了一条血痕。
那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呢,男主的一生,一直都在追逐自己父亲的幻影,却从来没承担过这种责任,他不知道当上帮主意味着什么,只是单纯的想杀死杀父仇敌,并且这个仇敌还是曾培养他,教导他的“师傅”。
民族命运我确实了解不多,但在个人的角度上,导演展现的点却让我不太喜欢。
文笔不好,见谅。
《纽约黑帮》是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执导的一部黑帮电影,是根据1863年7月美国历史上发生的真实事件改编的。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刚创建不久的美国纽约。
因为土地纷争等原因,在纽约成立了大大小小的黑帮,而“爱尔兰死兔帮”和“美国本地帮”是最大的两个黑帮。
贫穷的爱尔兰移民大多数都以纽约作为到达新大陆的第一站,他们与“本地人”不断发生冲突,在“死兔帮”和“本地帮”的一次大规模火并中,爱尔兰人头领“牧师”被本地人头领“屠夫比尔”杀死,“牧师”年幼的儿子阿姆斯特丹逃走。
16年后,在南北战争初期,阿姆斯特丹回到了贫民区“五点区”。
他加入爱尔兰小偷团伙,受到了屠夫比尔的赏识,后来他的身份被揭穿,双方再次举行大火并。
电影是简单的帮派斗争加上子报父仇的故事。
不过导演马丁•斯科西斯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好像影片片名的设计,“纽约”两个字远远大于“黑帮”。
他要拍的,是19世纪的纽约风情画,是美国如何在一次次不同族裔的流血冲突中,成为了一个国家。
除了“五点区”的地下社会斗争,影片还有一条副线,就是美国内战期间,不同族裔、不同势力的关系。
片尾压轴戏是爱尔兰帮派和本地帮派大火并,同一天纽约爆发了反征兵暴动,军队全力镇压。
黑帮分子摆开阵势要用冷兵器决斗,还没有开打,就死在军队的大炮和步枪之下。
在美国历史上这次被称为“1863征兵暴动”的事件所导致的市民伤亡记录,直到后来的9.11事件才被打破。
在导演马丁•斯科赛斯看来,一个脱离英国统治的建立于粗放的民主制度之上的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是完全的美国,只有在消除了各个族群的对立和差距,融合了社会阶级的冲突和矛盾,形成了宽容和自由的美国才是一个具备了现代“美国精神”的美国。
影片中的广告词是“美国诞生在大街上”,影片中有许多关于街道的镜头:黑帮大火并后白雪染成暗红色的街道,贫民区的泥泞街道,富人区的整洁街道,反征兵暴动中血流成河的街道,暴动后摆满尸体和蜡烛的黑暗街道。
统一的大国家就是扎根于这些四分五裂差异悬殊的街道上。
结尾尤其是寓意深刻,面无表情的军队用枪炮打垮凶神恶煞的流氓们,正象征着科技进步给了国家机器压倒性的武力优势,民众再也无法靠暴动与国家抗衡,国家因此拥有了控制一切的力量。
国家内部所有的反抗分子都被摧毁,镜头里尸体先是横七竖八地躺在大街上,然后沿街整齐地展览,最后归于哈德逊河畔的荒冢,看着对岸的城市一天天升起,接近天空。
马丁•斯科塞斯被公认为是美国战后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导演之一,与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合称好莱坞80年代四大导演。
他的作品的主题大部分是关于意大利裔美国人的身份认同、天主教意义上的罪恶与救赎、美国社会的暴力问题等等。
曾经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美国金球奖、戛纳金棕榈奖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多项大奖的最佳导演奖。
影片中的“屠夫比尔”由英国著名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扮演,他有影坛“千面人”和“变色龙”之称。
他把一个反面脸谱的角色表现得精彩绝伦,神采飞扬,把“屠夫”演绎成了一个充满情绪爆发力和感情张力的血肉丰满的人。
看过丹尼尔•戴•刘易斯在《我的左脚》、《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纯真年代》等影片中的表演,很难想象得出眼前这个粗俗、狠毒、狂热、阴险,同时又幽默、顽固、精明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是他。
那一举手,一投足,说话走路的方式,乃至于自我的嘟哝和随口吐痰,已经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个真实的人。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类在全剧中始终拥有强大的控制力、具有压迫感的大反派,比如加勒比系列中的巴博萨和戴维•琼斯;比如《无耻混蛋》中的汉斯•林达上校;比如《杀手里昂》中的警官……他们能将配角演绎得淋漓尽致,把主角踩得抬不起头来,这就是伟大的演员。
而由莱昂纳多•迪卡普里(Leonardo DiCaprio)饰演的主角阿姆斯特丹则显得苍白无力,在丹尼尔饰演的屠夫面前简直不堪一击,被秒杀了!
丹尼尔•戴•刘易斯因为1990年的《我的左脚》与2008年的《血色将至》两次夺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在2013年又凭借《林肯》获得第8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成为奥斯卡历史上首位三度问鼎奥斯卡影帝的最佳男演员。
影片《纽约黑帮》获得了第75届奥斯卡奖最佳电影、最佳男演员、最佳导演、最佳编剧等10项提名,成为当届奥斯卡大热门影片;获得第60届金球奖最佳导演、最佳原创歌曲奖;丹尼尔在《纽约黑帮》中的精彩表演获得了洛杉矶影评人协会、纽约影评人协会、第56届英国学院和第9届美国演员工会最佳男演员,以及第60届金球奖和第75届奥斯卡奖最佳男演员提名。
一个老大爷和青年打架前者肯定败啊,上帝蹲在英格兰旁边拉出的东西就是爱尔兰,这是爱尔兰被黑的最惨的一次;美国的征兵还跟你暖暖的商量,还签合同手印,封建征兵都是直接抓,管你同不同意;小李子其实也没干什么,卖个尸体赚15元、打个本帮老头、学杀猪快点、咬文嚼字把拳击比赛搬到船上,就这些就当了老大心腹,不太服众,只能说主角光环;戴的圆桶帽不知道有什么美感,屠夫帮帮主摘下帽子后头型都飞了,很滑稽;屠夫比尔没有心腹手下吗,好像屠夫帮只有一个管事的,剩下都是杂兵。
屠夫挺好了,杀死男主老爸不许别人侮辱;供奉灵薇,捡起落地的照片;向男主致意,知道男主背叛要收拾自己,但黑老大仅仅划上脸庞,简直是菩萨心肠。
穷人不想征兵,军队镇压。
两帮人的恩怨在军队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在历史车轮前显得微不足道。
原本以为是纽约黑帮的发展壮大的故事,没想到两拨人是小鱼小虾,花拳绣腿,电影名应该叫纽约混混或纽约小鱼。
说实话对于这样有“历史共性”的影片我不知道应该打几分,我也不会从场景、配乐、色彩等等这些方面评论,所以只是简单对剧情聊聊我的理解。
我觉得这部电影主要表现了2个冲突,一个是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一个是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一、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 本地帮和死兔帮分别代表不同的文化。
本地帮毋庸置疑代表的是本土文化,死兔帮代表舶来文化。
对于舶来文化的入侵,本土文化当然会进行抵抗。
电影的开头以牧师的死表现了本土文化的胜出。
(PS:片头的小刀和翻“钱”的大叔是后面剧情的重要转折点)牧师的儿子(小李子)被送往孤儿院。
16年后小李子重回故土看到的现实是:原来死兔帮的成员有的成为了比尔(本地帮的总瓢把子)的助手,有的穿上了官衣成为了警察(实则只是在狼皮外面批了层人皮),有的浑浑噩噩混日子。
其实这体现了舶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
小李子隐姓埋名也来到比尔手下做事,实则暗中谋划着报仇。
因为能力突出得到了比尔的喜欢和信任,小李子似乎也很赏识比尔,逐渐忘却了报仇这件事。
报仇这件事被重新提上日程是在比尔看话剧遇袭后(然而我没理解这事儿为什么使小李子发生了态度上的转变)。
后来小李子的偷袭计划被自己因爱生恨的小伙伴泄露给了比尔(因爱生恨的理由很简单:女人!
小伙伴发现小李子睡了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神珍妮)。
所以在庆祝日的晚宴上比尔早有防备,后将小李子重伤并逐出本地帮(我感觉在庆祝日晚宴上比尔让珍妮上台配合表演飞刀就是对小李子的警告,然而小李子并未察觉)。
然后在珍妮的照料下小李子身体痊愈了,但精神萎靡。
这时片头翻“钱”的大叔将牧师的遗物小刀交还给了小李子,小李子精神振奋重建死兔帮找本地帮约架。
我认为小李子做法的转变(从杀死比尔到重建死兔帮)体现了文化留存方式的转变:从扼杀其他文化以自保到自身文化的传承,只有传承才能使文化延续得以留存(比尔没儿子这一点也是这样的隐喻吧?
) 二、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黑帮是底层社会的权力者,而上流阶层是社会的权力者。
上流阶层靠黑帮完成“明人”不做的暗事,黑帮靠上流阶层巩固自己的势力与地位。
小李子重振死兔帮时,上流阶层就抛弃了比尔,寻求与在移民中更有声望的死兔帮的合作,以获得移民人口的选票。
上流阶层在港口利诱哄骗刚踏入这片土地的外来人上战场送命(时值南北战争期间),到社会底层强制征兵,富人家只需交300美元就能躲过灾难。
终于底层社会奋起反抗,对整个地区的上流阶层进行了报复(打、杂、抢、烧)。
同时对同阶层的黑人也不放过(可能是因为在南北战争时期,这段历史背景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跟黑奴有关)。
最后以军队用炮火镇压了整个地区为结束。
对反抗之事一无所知,忙于码架的帮派也未能幸免于炮火之下。
有幸存活下来的小李子和珍妮在街头认领尸体,无关帮派。
这就是明显的阶级矛盾吧?
但是阶级矛盾能算矛盾么?
矛盾不应该是同量级之间的争斗么?
可是底层社会和上流阶层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呀!
就好像高年级生欺负低年级生一样,低年级生反抗打了高年级生两拳,高年级生不痛不痒,高年级生回击一拳,低年级生直接就进医院了。
历史上有多少战争是从以上两种冲突逐渐演化而来,所以说这影片有“历史共性”。
其实这两种冲突归根到底是利益吧?
但文化应该涉及利益么?
我不知道。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影片的看法,欢迎小伙伴交流分享。
谢谢
【导演】《流民图》,19世纪末纽约版,鲜活的,立体的。
宏观置景,通篇群戏,大量长镜头。
这并不意味着缺少细节。
角色和角色的故事细腻而完整,但那些只是作为了导游去完美一场穿越时空的旅行。
这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导演。
【演员】Leonardo的眼睛容易有内容,容易深刻,26岁的他还没有收放自如。
武戏很难看,肢体不协调?
Cameron Diaz的古装很漂亮且有古典气质。
Daniel Day Lewis蛰伏五年的出山之作,每个细胞都在表演上专注着,他就是那个凶狠残忍但不冷血反而热血的屠夫cutting。
【经典情节】 1、所有的长镜头。
比如,一下船的爱尔兰人就被征入伍,然后又上了另一艘船,而旁边一艘船正在往码头输送棺材。
2、L与C的感情线。
一场掺杂政治的复仇故事,本身是奔着三个实力影星去的,看了却大失所望,丹尼尔刘易斯倒是给人一些惊喜,将一个残暴,固执的黑社会独裁者饰演的活灵活现,但是故事本身支离破碎,或许是框架太大的缘故,总感觉进入不了剧情,缺少震撼和感动。
马丁·斯科塞斯显然是把这部电影当作一部史诗去拍摄的,试图用诸多层面上的广泛涉及来丰富它的寓意和内涵,以此将其推向预计的高度。
我最初也抱着同样的期许,但最终难免大失所望。
复仇、爱情、帮派斗争、贫富阶层的矛盾、新老移民间的冲突、简陋而败坏了的民主、南北战争、种族歧视、美国自我认同的形成等等,老斯逐个尝鲜,但结果是一个都没有讲透讲好。
相比之下,DVD的花絮中一部由Discovery频道制作的同名纪录片却相当有价值,包含了那么多电影本身谈而未尽的话题。
斯科塞斯最终拍出了一部壮阔而散乱的高成本大片,至少单就这部电影而言,他的功力没能满足他的野心。
(看完电影查电影资料时发现的文章 感觉不错 分享出来 文章源自于really858392的博客 )近日百无聊赖之际看了一年前的老片《纽约黑帮》,感觉相当震撼,也被其激起了浓厚的兴趣想了解这一段历史,尤其是最后出动军队血腥镇压人民那一段。。
因此查阅了一些历史背景和相关网站上的外文资料,结果发觉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之错综复杂和宏大令人惊叹,不愧是一部史诗巨片,可惜的是由于选角和剪辑还有把握定位的问题,最后电影的层次就是如同好莱坞一著名批评家所言,“undoubtedly a good film,but not yet a great film”。。
现我把相关极繁复的历史整理后写出来。。
由于涉及历史史实多而繁杂琐碎,我所看的资料也是散乱不堪,这篇一时兴起的东东自觉写的很乱,如果有在美熟悉历史的朋友能帮忙补充指正一下就最好了,尤其是“敌国外籍人法”和我始终搞不到的原著小说Gangs of New York: 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Underworld里面的内容。。
我尚未完成的部分,主要是电影中出现的几个作为小配角出现的真正大人物,真正的黑帮政治家,一个是那个被屠夫比尔一斧飞中后心干掉的“新当选治安官”Monk Eastman, 实际上曾经贵为一个州的州长,也是大名鼎鼎的黑帮首领。
而Boss Tweed,那个老被比尔恶言威胁的家伙,实际上是真正的本土黑帮幕后大老板,就是电影里多次闪过名字的“塔马洪派”(又有译为“坦慕尼派”的)Tmmany Hall Society的首领,倚仗本土黑帮的支持对纽约实行控制和统治,在美国历史上有着极为阴暗不光彩的一页。。
我需要一点时间把他们的传记翻译过来。。
《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
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
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
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
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
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
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
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 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
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在这混乱的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美国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8%跃至51.2%,而入境的外来移民达2895万,占历史上在册移民总数的48.6%,可算是疯狂暴涨了。
这些移民中,绝大多数流入城市,到1920年已占美国城市人口的62%。
其中在纽约,约40%的居民是出生于外国的。
与此同时,却是所谓的“本土”美国人对外来移民的排斥。
多数“本土”美国人相信,外来移民是美国贫困、犯罪和政治腐化等问题的根源,威胁了美国社会制度的存在与发展。
他们说的也不无道理,大量欧洲廉价劳工的突然涌入,导致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治安迅速恶化,社会问题更加尖锐。
而最重要的是,外来移民的确是影响了“当地人”的生计,他们赖以维生的工资水平不断下降,这也是历史上真切记录下来的。
正如电影里所说,“一个黑人一角钱肯做的工作,现在爱尔兰人5分钱就肯做了,而我们白人做的话,以前是应该拿2角5分的。
”于是一个接一个反移民民间组织纷纷涌现,全国各地迅速兴起排外主义浪潮,而政治与黑帮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美国政府从1882年起颁发了一系列歧视性的移民法,其中当然也包括排华法案。
“什么是美国?
移民能算是美国人吗?
我们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这就是《纽约黑帮》影片所提出的沉重主题。
电影中,码头上新来的爱尔兰移民受到本地人西红柿和鸡蛋、石头的热烈欢迎,让他们滚蛋;而政府官员的做法则是,在发给他们居留证的同时,必须同时强制在参军报名表上签字。
此后在反内战反联邦的游行示威中,屠夫比尔在街头指挥手下肆意殴打黑人,用飞刀投掷林肯画像;一船爱尔兰移民刚刚踏上港口的土地,就被命令同时在移民文件和参军报名表上签字,然后领军服武器,直接被送上去田纳西前线的船作炮灰;影片中一个爱尔兰移民问他的同伴,“我们是去哪里?
”“听说是田纳西吧?
”“你说他们是不是马上就给我们吃的呢?
”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
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
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
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
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
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
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
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
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
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
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
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
(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
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
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影片中的黑帮纽约位于哈德逊河口,濒临大西洋,那些从埃利斯岛(Ellis Island)登陆的欧洲移民最喜欢在纽约市定居,这是欧洲移民海上长途旅行之后来到美国的第一站。
他们抱着淘金梦想漂洋过海,找寻自己的天堂和美好的未来。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粮食,没有工作机会,也没有政府和亲朋救济,这些移民多数只能流落街头。
而随着移民的越来越多,灾难和危机也越为深重。
为了活命他们所能够拥有的选择道路不多,做强盗和做妓女是他们最为直接有效的救命选择。
从无组织的强盗到有组织的黑帮,这只是时间上的进化而已。
电影中的“死兔帮” The Dead Rabbits是由各国新移民组成的黑帮,主体是爱尔兰人。
美国的历史上,确确实实有这样一个黑帮存在,它成立于1830年,是纽约低曼哈顿五分区the Five Points,lower Manhattan最具实力的黑帮组织,与影片中相似。
但“死兔帮”期间并没有解散过,记录中在1857年的7月,The Dead Rabbits还与The Bowery Boys, 电影中多次提到过的另一极端民族主义黑帮发生了一次械斗,而在影片开头1846年的这一次火拼中,其领袖也死在街头,不知他是不是Priest Vallon的原型了。。
“本土美国人” The Native Americans其实是当时纽约曼哈顿区当地的一个政党,作为一个极端民族主义的政党,它与黑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党员本身就是黑帮成员。。
它号称要为真正的美国人谋福利,极端反对外来移民,主张要用血腥的手段来对付外来移民的帮派,阻止外国人侵犯到美国人的利益。
实际上,什么才算是当地人呢??
什么才算是美国人呢??
本土美国人的成员主体,其实是建国早期意大利和英格兰移民的后裔,这片新大陆移民的最早来客。
但当他们落地生根之后,为了维护本身的利益,竭力阻止和打击新来移民的继续涌入,其可以看作是美国本土旧势力的政治代表了。。
除了上面所说的几个主要的大势力,其他有影响力的黑帮还有,新移民方面:Roach Guards, Plug Uglies, the Chichesters, the Shirt Tales,the Forty Thieves本土势力方面:the True Blue Americans, the Atlantic Guards, the O'Connell Guards, the American Guards. 其中一些名字在电影里也提到过。。
(按,根据美国移民局1999年发表的一份档案表明,统计了美国建国以来至今的数百年,作为少数族裔,意大利裔和德国裔的美国人是同化率最高的,分别是89%和81%,参政程度也最高,对社会发挥的贡献也最大。
意大利裔美国人对美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影响极为巨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治家要取得成功,意大利裔的选票和支持从来都是极关键的一部分。
由于大量西西里人移民跑到了美国,美国黑帮也曾经有过“黑手党北美公司”的说法,直到他们融入转变为本地黑帮为止。
1941年末,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后,美国总统罗斯福实行了一项“外籍敌人法”。
根据这项法律,生活在美国、还没有成为美国公民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人将受到调查或者关押。
当时大约有60万尚未取得美国国籍的意大利人被逮捕或监视管制,而事实上这几个国家的大部分移民在整个二战期间都与美国人并肩站在一起战斗的,参加了欧战和太平洋战争,其中不少意大利人就参加了对德欧战。
可能这也是一个他们参军的重要因素,我看过一篇文章,说当时摆在许多意大利人面前的选择就是参军或被捕,意大利人崇尚自由的天性使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参军,认为这是摆脱精神耻辱和歧视,展示自己,赢得尊重的机会。
当然,在当时的政坛上已经有很多早已同化的意大利裔的议员了,影响力巨大的意大利委员会和政党也不少,他们是不可能看着自己的同族受苦受难的,不到1年,1942年10月12号,也就是那年的哥伦布日,受到很多意大利裔美国人支持的罗斯福总统取消了意大利裔的所谓敌国外籍人的身份,是三大交战国的第一个。。
”而相对比的是,困扰华人半个世纪的各类全国性的排华法案,是1943年才陆续被罗斯福废止的。
这里再提一个插曲,《教父2》里面,被指控连环谋杀五大黑帮领袖的教父Al Pacino,在法庭上就利用了这一点和意大利裔的支持来反击法庭的指控,使法庭和政府官员极为尴尬。
他在他自己的法庭陈述里面绵里藏针的说到:“……如同许多意大利裔的兄弟一样,我毫不畏惧地为国出力,参加了太平洋战争,负过伤,得到了英勇作战勋章和紫心勋章,但是到了今天,我们不但没有赢得尊重,还要受到粗暴的对待和无端的指控……”(大意) )1863年征兵暴动(这段文字基本内容翻译自“美国宪兵历史网站”)这就是影片中最后震撼人心的一段,军队出动,把黑帮和反征兵走上街头的暴动群众一起镇压,血流遍地,硝烟四起。
相信大家都对这一段历史是否真是存在感到怀疑,事实上,这段历史不但实实在在地存在,而且在美国历史上非常有名。
1863年7月13日,北方联邦政府征兵法案正式施行,由于征兵措施过于简单粗暴和严重不公平,原先基本支持和拥护林肯总统作战的北方阵营人民大为不满,使得掩盖下的各种矛盾猛地激化终于出现总爆发,因为新征兵命令规定,如果能出得起300美元,就能免于服役。
而那时的300美元恐怕相当于不止现在的3万美元;因此这一政策等于给予了富裕和特权阶层以兵役豁免权,而根本拿不出300美元的穷人们只好面临到南北战争前线作炮灰的命运。
北方阵营中的纽约、波士顿、纽泽西、托雷多、俄亥俄、伊利诺、马萨诸塞等地皆爆发反征兵暴动,尤以纽约市内最为严重,暴动群众冲击一切公共机构,控制了纽约市,烧杀掳掠暴行不断。
与此同时,城内的极端种族主义也开始抬头,黑人成为首要人身攻击目标。
时任首席骑警官的詹姆士上校率领1万名包括骑警部队在内的陆军正规部队进入纽约市平乱,在海军战舰的炮击配合下,使用了包括榴弹炮等重型武器攻击,用血腥手段强行平定了局势,1863年7月13日-7月16日,纽约市共有1500-2000名“暴徒”丧生,史称“1863征兵暴动”(Draft Riots of 1863)。
(这件事是纽约历史上第二多死伤人数的事件,第一当然是“9.11”。
由于处理得十分干净利落,因此成为是骑警部队的光辉经历之一,直到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美国骑警部队才再一次随军队而解编。
)征兵暴动之后,由于死伤代价极为严重,政治家以及各个阶层的人都开始反思和寻求调和的方法,于是在南北战争以后,美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融合和民族调和,一个统一了的、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现代美国开始形成。
影片中最后一片哀伤的气氛,就是表达了这种反思的过程,军队将尸体不分种族地整齐排好,放上蜡烛以方便家人朋友认领,就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民族融合的主题按导演老马的说法,“美国”这个词要表达的不单单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且是指一个融合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
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但由于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因此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
而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
影片最后所希望表达的就是这种不同种族共冶一炉,慢慢融合为一整体的理想,各民族完全平等,在社会上和人生价值上获得的相应的认同。
而我的观点,现在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高的文明程度,总体上已经具有基本完备的制度和各种准则。
而有了现代公民的概念之后,祖国的概念不应该再仅仅依据狭隘的民族出身而定,美国籍的爱尔兰裔算是美国人还是爱尔兰人??
德国裔的呢??
意大利裔的呢??
非洲裔、亚裔、华裔的呢?
——其他的不知道,华裔的我觉得不少都会说自己是中国人。
不忘本是好事,但这与取得社会的认同感是并不冲突的,同化还是多元化,来自不同国家,有不同历史的移民的想法肯定是不一样的。
而理想的情况下,二者应该是可以共存的,作为少数族裔的一员,他们应该既能尊重和遵循原先国家传统的的文化习俗,同时又能以参与经济生产的方式融入美国社会,取得对国家公民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认同和归属感,并为美国社会,美国这个国家作贡献。
今天的美国人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根据美国全国舆论研究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 )1994年进行的民意调查表明,当移民问题被作为一个严肃议题时,大多数美国人倾向于“同化” (assimilation)而非“多元化”(pluralism)。
2/3的美国人赞同(agreed)或是非常赞同(strongly agreed)这样一种观点,即“以种族或民族为基础的政治组织会导致分裂,让我们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 "political organizations based on race or ethnicity promote separatism and make it hard for all of us to live together.")。
而当被问到自己的身份时,绝大多数的受访者(89%) 认为他们“是美国人”( an American ),而不是一个特定种族或民族的成员(a member of a particular racial or ethnic group),或是认为自己是“美籍X人”( "hyphenated American".)。
这是各个多民族的移民大国都会遇到的问题,法国如此,澳大利亚如此。。
未来中国如能强大繁荣到吸引四方移民涌入天朝,估计也一样如此,一样会遇到这种问题。。
同理退一步说,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但我们不应该狭隘地认定中国就是一个汉族国家,中国同样是56个民族的共同祖国,不应该分彼此和种族歧视,更不应该借以互相攻击,大家都是黄皮肤黑头发,还少了人家不同肤色的麻烦。
正如在国外被人问到你是哪里人的时候(nationality或identity),说Chinese就好了,不用说你是中国汉族人或中国满族人的(不要以为我信口开河,我就亲耳听到过,因为这是一个与拼音很相似的英文单词,当时还愣了一下,怎么这样说的?
当然我相信这是极少数现象)。
最后,是导演和主演对这段历史的评价。
按照对导演马丁·斯科塞斯的访谈录,“……在另一个层面上,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
这是个海港,移民来美国的第一站,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
他们必须找个工作,然而他们并不受先期移民的欢迎,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体上是比尔与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他的父亲的角色。
从情感角度来讲,坏人应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也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笑),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要暗示的是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
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终点尾声。
”迪卡普里奥这小子:“.......它讲的是美国历史,讲美国如何成长到今天这个样子。
美国并不是生来就是一个高级的、规范的社会,它是由无数“低等公民”在街街巷巷中、在和现代文明的冲突中打造出来的,这也正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两位电影中以配角身份出现的黑帮政治家极简介绍(上)以下内容根据美国国史网站内容翻译改写,翻译的很烂,希望大家见谅www.u-s-history.comBoss Tweed,全名William Marcy Tweed(1823.4-1878. 4)电影中以一副狡猾和能言善辩的政治家姿态出现,与Bill the Butcher是合作的关系,与当地黑帮关系很好,然而同时却又在骗取爱尔兰移民的信任,培植爱尔兰移民的势力(这点同史实也是很相似),在1863征兵暴动后望着满地死尸,哀叹丢失了很多选票。。
史实:他曾经当过木匠、薄记员、消防员,1851年当选纽约市议员,并开始在政坛上急速冒升,1860年当选民主党纽约县主席,并成为坦慕尼派的首领(被尊称为“大酋长”(“大首领”??
,the Grand Sachem )1867年当选纽约州参议员,1870年强迫议会通过《纽约城市宪章》。
在1860-1870年期间,操纵了纽约州和纽约市所有官员的任命,同时以非法手段强迫所有大小选举结果合乎其意愿,包括纽约州议员,纽约市市长,大会发言人(??
原文speaker of the assembly)等关键职位。
而在他控制纽约期间,组织了一群自己人控制了纽约的财政,他们通过安排分发工作和合同来作为对政治支持和贿赂的回报,历史学家甚至无法确切知道他们的劣迹共消耗了纽约市多少的资源,大约的估计是共贪污骗取了3000万-2亿美元的政府公共基金。
他很善于利用黑帮的势力来巩固自己及政党的地位,通过黑帮的力量来推行政策,打击反对者。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此人权力极大,只手遮天了,他的所作所为激起了很大民愤,《纽约时报》首先盯上了他,带头长篇大论的报道他贪污,贿赂的丑闻,并且号召纽约新闻界一起行动起来,不停的挖他的丑闻和犯罪证据;Thomas Nast,同时代最卓越最有影响力的漫画家,对着Boss Tweed穷追猛打,以一副又一副通俗易懂的讽刺漫画抨击他的任人唯亲和对市政的垄断,并且让一度被他蒙骗的新移民也能理解他的虚伪和狡猾。
再就是Samuel J. Tilden,一位著名的律师,后来的美国总统候选人,出于政治上的考虑锲而不舍地从事打倒Boss Tweed的艰苦工作。
1871年,Boss Tweed被指控伪造文件,盗窃并被宣判有罪,被捕入狱,刑期12年,但一年后他就宣布被赦免,但反对派不肯放过他,又加控他渎职、贪污,再次把他送回监狱。
然而神通广大的他很快又越狱逃到了古巴,之后躲到了西班牙,结果后来因为Thomas Nast的一副轰动一时的著名讽刺漫画影响太大而被认出,1876年被引渡回美国,2年后死于狱中。。
坦慕尼派(The Tammany Hall Society)坦慕尼派前身是成立于1789年的圣坦慕尼公会,建立者是一位名叫William Mooney的独立战争老兵,名字来源于一位叫Tammend,据传闻待人如友,声望极高的特拉华州长官(酋长??
不确定,原文用的是chief)。
开办之初是社会慈善团体,号称将致力于爱国主义和人民友爱,不过很快便带上了政治色彩。
1798年,当时的首领Aaron Burr把圣坦慕尼公会改组为一个政治组织,并在1800年的选举年里面有效地大力支持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发生在1817年,爱尔兰移民的势力希望加入坦慕尼派,并且通过选票和利益的交易成为了坦慕尼派的骨干力量。
1830年,党派的司令部建立在纽约市的坦慕尼大厅(Tammany Hall),其后这个名字就和党派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了。
它自称为工人阶级的斗士,宣称为工人阶级谋取福利,后来又拥护移民,骗取移民的支持和选票。
1855年,坦慕尼派当选了他们的第一个纽约市市长,Fernando Wood ,迈开了对纽约市长期控制的第一步。
19世纪60年代,威廉.M.特威德(William Marcy Tweed)担任塔慕尼会长后,组织势力逐渐达到顶峰,在南北战争期间,塔慕尼派摇身一变成为美国民主党在纽约的组织,并进而控制了纽约民主党,其后赢得对纽约市的彻底控制,开始了一个极端腐败和堕落的时代。
该协会在获取选票上有各种招数并极具欺骗性:非法给予移民公民身份,在移民中选出一些代表在市政府中就职,并对新移民和穷人提供各种服务。
除此之外,塔慕尼派还在选举中搞欺骗、实行贿赂和勒索,并卷入了一系列的丑闻。
在 1865 到 1871 之间,估计约有 7500万到2亿美元(数字与上面有小出入,照录)的政府公共基金被其从纽约市诈取和贪污。
1871年Boss Tweed被捕,塔慕尼派一时大受打击,但在19世纪80年代很快又恢复元气,继续控制纽约市直到1934年结束,历时总共超过70年。
坦慕尼派对纽约的长期统治,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结构形式,而坦慕尼派对美国的巨大影响力,直到二十世纪60年代才息微。。
影评原著:赫伯特·艾斯比利Herbert Asbury 同名小说Gangs of New York: 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Underworld,出版于1928年(历史悠久啊,据说是本评价很高但不流行的书)。
而作者是个专门写黑帮历史的家伙,除了纽约还写过关于芝加哥以及三藩市的黑帮小说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 ),大名鼎鼎,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导演之一,《赌城风云》、《纯真年代》、《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都是奥斯卡名片,只不过他命运不济,影片和主演大红大紫,最佳导演就是没他的事。。
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同样是大名鼎鼎,不过在这部片子里的表现实在是不怎么样(也没人对他寄望过,公平的说他演的比较好应该是《catch me if u can》),平心而论,他在电影中的造型相当酷,比他以往的奶油小生形象也man很多和顺眼很多(可能女fans不会这样想。。
)但是他所饰演的男主角Amsterdam Vallon形象实在是苍白无力,这样一个有着深刻心理刻画的人物,有着广阔的演技发挥空间的重要角色,被他演成了这个样子,看来他斤两也就这么多,没本事像BRAD BITT和TOM CRUISE那样,完成从偶像派到演技派明星的转型和飞跃了。。
卡梅隆·迪亚兹Cameron Diaz:扮演女主角JENNY,花瓶一个,不值一提,基本上没有演技可言。
丹尼尔·戴-刘易斯Daniel Day-Lewis:扮演大反角William Cutting,外号Bill the Butcher,可能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中国观众来说,他的名气不如经常见报的上面两个家伙大,而其实他在电影圈内极有名,是事实上的实力派巨星。
他凭借电影《我的左脚》中扮演一个全身瘫痪,只有左脚有微小知觉的瘫痪人士自强不息成为作家的出色演出,获得了1990年第62届奥斯卡金像影帝,此外《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纯真年代》等著名电影中的优异表演也为他带来了很高的声誉。。
影片中他把极端民族主义者,本土黑帮The Native Americans领袖“屠夫比尔”这个角色演绎得精彩绝伦,阴险毒辣、顽固坚定、精明狡诈却又豪气逼人,丹尼尔·戴-刘易斯把这个角色的神韵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那又高又瘦穿着礼服的身形一举手,一投足都给人烙下深刻印象,加上深邃而冷酷的眼神,高高上翘的胡须和嘲讽的冷笑,还有双手持屠夫刀和利斧时的凌厉姿势,简直是有型的不得了,毫无疑问他是全片最出彩的一个人了,弄得我在影片最后,看到他终于在炮火中死在小狄手上时,还在嘀咕死的怎么不是那小死兔崽子。。。
连恩·尼森Liam Neeson,扮演爱尔兰移民黑帮死兔帮(the dead rabbits gang)的领袖Vallon牧师,小狄的老爸,我很喜欢的演技派演员,就是辛德勒的扮演者。。。
本来是个挺重要的角色,结果这个倒霉的家伙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出车祸撞上了一头鹿,导致盆骨骨折,虽然他敬业地带伤坚持拍完了主要的镜头,但是戏份也被迫大为缩水了,大家有没留意戏里来来去去就是上身的镜头??
呵呵影片本身,怎么说呢?
马丁·斯科塞斯历时三十年酝酿,耗尽心血拍出了这部史诗巨作,可惜票房惨淡,奥斯卡9项提名全军覆没,评论界也是毁誉参半。。
我个人认为这部片子还是不错的,当然剧情上追求大背景,对人物关系简单化处理的硬伤是很明显的。
此外影片的剪辑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这部片子原长度有多少众说纷纭,比较正道的说法是内部试片时的第一剪辑版本3小时40分钟,马丁·斯科塞斯也曾经表示过一秒钟也不舍得再剪,可惜的是,在电影公司老板的压力下,最后影片剪成了166分钟,我看的就是这个版本(如果有比这个更长的版本在市场上请大家介绍一下),纵观全片,这么长的片子节奏如行云流水般流畅而气氛十分紧张,吸引人一路看下去而无冷场,初初洋溢着激情,而且长镜头的大量运用,使观众以冷静的旁观者角色看待这段历史,这些都表现出了大导演的功力和心血,但少了整整一个小时,剧情逻辑性上的支离破碎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了,导演的很多意图肯定也不能表现出来让观众明白的,尤其是这样讲述这样复杂故事和沉重历史背景的巨作,想想《教父1,2》加起来是多少小时(与原著无关的第3集滚开,我的偶像Al Pacino居然死的那么窝囊,那个接手的第三代教父也是怎么看怎么讨厌。。
)至于选角,虽然Robert De Niro没来,但接手的Daniel Day-Lewis是个耀眼的亮点。
而毫无疑问男女主角都不行,虽说屈从于电影公司老板为了吸引票房的考虑选了小狄这个家伙是有点无奈,但我始终觉得,如果用同样能招揽女fans的Brad Pitt肯定比现在强很多,看看人家在Interview With Vampires和《搏击会》里的出色表现??
看完感觉很复杂。
一方面警察血腥镇压人民让我想起那件事,一方面确实感慨于一座伟大城市的兴起于繁荣需要走过多少弯路,最终达成一致。
而这些代价,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可以免付。
《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
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
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
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
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
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
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
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 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 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
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
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
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
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
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
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
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
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
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
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
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
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
(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
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
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前一个多小时我只想吐槽小李子和给丹尼尔下跪。
听说这是小李子当年的转型之作,但和丹尼尔搭对手戏对他太残忍了。
我今天就要当丹尼尔吹,当小李子还在皱眉撩发努力表现仇恨或者悲伤这种复杂感情时,丹尼尔只是敲了敲那颗灰色的假眼睛,就可以表现他所有的优越自负,残忍狠戾,孤独恐惧。
听说过他的一件轶闻,演纽约黑帮的时候,他即使在片场也是屠夫的性格状态,把前来搭讪的小李子吓得够呛。
后面半小时开始无比震撼,街头黑帮,乞丐,仇恨,爱欲,在一场摧枯拉朽之势的革命面前都不再重要。
我们都知道结局,可当事人不会知道,他们只能在混乱崩溃的旧生活之上向死而生的,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黑奴会被烧死,爱尔兰人会暴乱,政客会粉饰太平,屠夫会死在屠刀下。
当然男主角和女主角会活到最后。
他们会在所有敌人和朋友的坟墓前,看到一个正在死去的美国,看到一个正在重生的美国。
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楼塌了。
新大洲从来都不是移民者的伊甸园,它是混乱的天堂,是重建的起点。
欲求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
南北战争时期的纽约帮会角力,每个人都诞生于苦难与鲜血之中,伟大的城市本身也是如此。重建城市的人们不管付出多少血泪,终会了却无痕。我敢打赌,没有人比老马丁更爱美国。
将近3小时的烂片。演员阵容强大,但剧情繁冗拖沓,看的人烦死了!
太垃圾了,看的都快烂掉了的烂俗的王子复仇记故事,混乱不堪的剪辑,逻辑不通的人物关系和动机,小李子的表演也没有发挥出来。最后的结局看的云里雾里。
【7】特别的金庸,完全是武侠小说。老马丁一定是耳濡目染中国文化的精髓,后面的《无间道风云》以及那部都可自证。剧情方面最像的是《倚天屠龙记》,像张无忌与赵敏,又像《笑傲江湖》令狐冲与任盈盈,斗到你死我活最后都被一个时代背景轰轰烈烈的打破,风云莫测,戛然而止。演技方面最像《华尔街》,演技派与偶像派,小李子在爹爹乐面前扮演奶油小生上演张无忌,令狐冲成长阶段的挤眉弄眼。爹爹乐的隐忍与变态是清晰的,可见的。但老马丁未能通过剧作放大其神性与兽性的结合,直到PTA的《血色将至》的时候,他的表演才是影史级的永垂不朽。
DDL真好啊,不过这部里的他和血色将至里的角色气质和外形都接近。老马丁最爱的三个母题在这部片儿里反复吟唱,纽约、爱尔兰、黑帮。想从微观的黑帮讲到纽约甚至美国的移民史,可惜完成度略逊,而且老马丁虽然是有气象的创作者,在storytelling的能力(尤其是把控故事节奏与趣味性上)还是比同期的斯皮尔伯格略逊一筹。
下午逃课躲在宿舍里把这部电影看完,电影的开场就是一场杀戮,我把眼睛闭上,音乐在耳机里不断盘旋,鲜血印在雪白的雪地里,有种残忍的鲜明。后来阿姆斯特朗向比尔复仇,美国混乱的政局,冷漠的富人与政客,横行的黑帮,城市像地狱,能把人们撕毁,残酷的镇压,使动乱平息,人们在鲜血的土地上重建城市
不是我心中的Scorsese
想要表达的太多,但没有一根主线,支离破碎,导致逻辑很混乱,为什么朋友要告密,又为什么会被杀。一下子就重振帮派了,小李从头到尾面瘫毫无演技可言。看完后没有历史凝重感,和美国往事真的是差太多黑帮 种族 革命 复仇 爱情 内战 国家
纽约的历史,时代的变迁。
top10里腾个位置给这电影。给马丁跪了。
纽约城血泪史史诗级流水账。
老丹又一場神級表演 中國城那段非常精彩 但一切都無法挽回老馬竟然拍了這麽一部大爛片的事實 黑幫熔于時代的宏大敘事最終卻淪為小打小鬧的荒誕西部片
看过林达描写美国内战和黑人解放运动的书后,对这部电影描写的有些感触,发现林达描写的还是太正面了,当时的社会一定是无比的大动荡,就像这部电影刻画的一样。但这部片子前半部真的非常出彩,但越到后来越是不知所云,很遗憾
有点乱。。。似乎么看完。。。
#马丁斯科塞斯剧本太俗了三个小时的长度并没有史诗感和厚重感反倒是因为好莱坞工业的做法让一些燃烧,械斗场面看起来非常儿戏小李子这个角色像是在走流水账一样刘易斯这个反派却很亮眼。
影片与其说是黑帮哈姆雷特复仇记,不如说是以爱尔兰人为首的少数民族裔移民美国社会的艰辛与抗争,以及联邦政府推行废奴令中受到的阻挠。最后的一尸一烛极其彰显人性的光辉,朋友,或是敌手,再也没有任何差别。
十九世纪纽约浮世绘,最喜欢酒吧众生相,姑娘们的衣服都在胸部以下,屠夫额前贴着的几缕头发真是销魂,可惜他47岁了,不然怎么会败给政客和小李
小李转型期作品,开始跟马丁无穷无尽地合作+冲奥。。因为身处纽约所以看到最后特别有场面感。以黑帮片的形式重现纽约历史,不过故事是散了点(一贯如此。。),但丹戴刘+小李都不错啊,全是大牌。。菜刀党们真凶残。片尾曲好听
太慢~一点都不黑帮
没看懂要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