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片子的时候想到了最近读过的《我们的乐队也可以成为你的生活》,顺便提一下,这也是我目前读过的对乐队生活描述地最完整的一本书,通过这本书可以更近距离地了解乐队是如何运作的。
在片中,耿乐的乐队四处走穴,也正是书中描写的美国独立乐队的日常,比如黑旗、民兵、未成年威胁等乐队基本上每天过得都是一种“在路上”的生活,靠着仅有的一辆破车穿梭于演出场所之间,常常入不敷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黑旗的主唱吉恩靠父母救济,乐队成员们有时要在垃圾箱里翻找食物,晚上没钱住旅馆,要不睡在车上,要不就睡在朋友家里。
虽然物质生活极其有限,但精神生活异常富足。
虽然摇滚乐和自律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但真的有很多乐队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维持高强度的排练,有的乐队长时间维持着一周六天、每天八小时的排练节奏。
更有甚者,未成年威胁发展出了一套称为"Straight Edge"(直刃)的哲学,宣扬远离乱搞、毒品和酒精,保持头脑清醒,简直一副当代清教徒的做派;弗格齐则更进一步,多年来坚持把演出票控制在5美元,并且允许全年龄阶段的人群入场。
他们积极回复歌迷的信件、为边缘人群捐款、帮助其他独立乐队获得演出机会......对内像梭罗一样克制简约,对外则像佛祖一样普渡众生。
这样的乐队无疑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在我看来,这是真正的摇滚精神。
在那个时代,北京有好多乐队在树村待过,根据我看过的片段,生活环境也很糟糕,我很好奇他们在那里的创作状态。
故事发展到三分之二的时候,耿乐和唱片公司签约了,导演把这个行为塑造成向商业妥协的无奈之举,这让我有些困惑。
难道他们不能自己成立个厂牌发行自己的唱片吗?
难道摇滚乐和商业化就这么势不两立吗?
SST、Touch and Go、Sub Pop等等独立厂牌都是乐队成立的且运营良好。
摇滚乐和商业化并不是一个对立的关系,在更大的平台上可以获得更多的推广、更稳定的演出安排、更精良的制作以及更高的收入,这对乐队来说是有相当大的好处的。
我觉得很多人把商业视为洪水猛兽一般多少有些臆想的成分,难道独立运营、自给自足不是另一种商业模式吗?
最重要的还是自己,你的信念是否足够坚定、目标是否足够清晰、能否维护好自己的底线,不然任何风浪都可以把你掀倒。
事实证明,当你的作品足够好的时候,是完全有底气和公司协商合同的,音速青年加入大厂牌后依然可以保持创作的自由度就是个正面例子。
但这样比较似乎不太公平,毕竟两国国情不同,我只想说对待商业可以采取不那么极端的态度。
影片结尾,耿乐驾驶着摩托车出了车祸,一头飘逸的长发停止了摆动。
这个情节明显是向张炬致敬的,虽然很煽情,但也很莫名其妙。
签约了也不用这么想不开,这种寻死的行为给人一种媚俗的感觉。
实际上这片子后半段都挺不符合逻辑的,关键是没逻辑还不浪漫,这就有点尴尬了😅 吴宇森的电影里打不完的子弹也能让人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就举个例子,嗯。
最后,据说北京摇滚圈儿因为“辱摇”集体抵制这部影片,因此影片展示的真实性到底有几分就不得而知了,至少我的观感是导演做到了真诚(虽然有些矫情),也透露出了对大陆独立摇滚乐队欣赏和肯定的态度。
至于提到北京摇滚乐的特色是穷,我只能说如果有人被这句话刺痛的话,还是听点别的吧。
这已经是2001年的电影了,我却在今天才看到,于是仍旧把它看成一张白纸或者黑屏,让我在上面自由自在的漫话了。
很难相信这是寰亚的电影,不仅仅是因为那些纯正的京骂,更重要的是那些熟悉的影像、情感,还有音乐。
有朋友告诉我说:那片子一点都不真实,北京地下摇滚的生活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丫导演就是一骗子!
我不知道。
很简单,其实我也听了很多年的摇滚了,然而摇滚人的生活我一点都不了解。
导演是歪曲还是煽情,我管不了那么多。
我只知道现在突然听到那些过去的音乐,看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片断,我不得不感动。
耿乐的扮相总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汪峰,尽管他的头发比汪峰还要长,尽管他走的路要比汪峰艰苦的多,尽管他在电影前半段基本上都是以子曰的音乐为背景出现的,尽管他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耿乐饰演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主唱(平路),他短短的一生也许仅仅代表了北京摇滚的一个很虚幻的侧面,但我却无端地觉得很真实。
他十八岁在北京站跳离了父亲的火车,也从此跳离了父亲对他寄予的希望——火车司机,从此踏上了自己的乐与路。
他自认为很叛逆,认为所谓摇滚精神就是反叛,所以很暴躁,很没耐性,浑不吝,然而却在一个唱片公司那里受到了空前的羞辱。
那个人很轻蔑地对他说:“年轻人,今天我心情好,就免费教教你: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他愤而离去。
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了鲍家街43号时代的汪峰那首著名的《晚安,北京》,画面则切换到了颓废的他和那个酒吧女疯狂地做爱。
于是,一个人坐在破败的城墙边,从不流泪的他,哭了;于是,他在一个小站邂逅了自己开火车的父亲,上演了类似朱自清先生《背影》那感人的一幕;于是,几近崩溃的他在倒在一棵大树下发出了这样的宣泄:我到这傻B地方来干什么啊我我唱着垃圾歌给谁听我本来是想好好搞音乐的结果给音乐搞了最后,他死了,车祸。
他倒在满地的玉米棒子中,长发飘飘。
伴随着子曰的声音: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的墓志铭是这样镌刻着的:路也有疲倦的时候。
舒淇饰演平路的女人,一个艳舞女郎。
这个角色没有太特别的地方,纵然她与他同样反叛,同样深情。
不过就连一向对她没什么感觉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舒淇在片子里果然很pp,正应了黄舒骏在《改变1995》里唱的那样:老魏告诉我,台湾的女孩舒淇最美。
吴彦祖在耿乐的墓前为他点燃了一把用无数朵小白花编织而成的吉他。
顺着熊熊的火光,我仿佛看见了张炬的影子。
我几乎从来不与任何人谈论有关唐朝现如今的没落,虽然我打心眼里承认这个事实;而且,我一直认为,这个没落便是从张炬的车祸开始的,真的。
我甚至也看到了家驹。
我默哀。
片子里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让我无法释怀:耿乐死后,他生前的朋友们在酒吧里为他共唱一首《晚安,北京》。
酒吧门口,一张崔健《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的红色海报被一阵风吹走,飘得无影无踪。
而就在几个月之前,我正好写了一篇有关崔健的文字:《上帝死了》。
影片的DVD版还特别奉献了另外一种结局,揭开了一个所谓的秘密。
我个人以为很是无趣,但是结尾定格的那两句话倒是可以玩味: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说这话的人,既不明白爱情,也不明白秘密大家说呢?
这就是我脑子里的北京,这就是我脑子里的摇滚。
香港富家子吴彦祖问: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狠吗?北漂青年耿乐笑笑:不是。
那是什么?
是穷。
这一段对话就够了。
就足够这本电影四颗星了。
耿乐在里面一头长发,不修边幅,开口就是脏话,性格冲动。
但是当他躺在舒淇怀里的时候,当他因为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被人认可而哭泣的时候,他就是个孩子。
特别纯特别真的孩子。
那是一颗赤子之心。
也所以现在市面上大红大紫的摇滚,也正如那个制片人说的,那些放荡不羁都是包装出来的。
他们就是外面自由,里面听话。
所以穷,所以动人。
舒淇好几次都说,我们两个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她说,我知道有很多种死法,但是嫁给玩儿摇滚的是死得最痛快的一种。
又痛,又快。
这个女子在遇到《最好的时光》前还没来得及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的时候,她就是特别的,有股倔强的温柔的爱笑的女子。
我相信这个角色有她自己的影子。
跟着大篷车巡回跳艳舞,私底下却是个笑起来一大嘴的简单女孩子,性格直爽。
还有就是在耿乐被音乐公司拒绝之后去找了他父亲,而后没赶上送父亲酒火车就走了之后,他一个人坐在月台上飘着长发,抽着烧掉很长一段了却没掉烟灰的烟,留下了眼泪的时候,我坚信耿乐是个好演员。
这个表达真的太到位了。
那个画面是在脑海里很深刻的地方的。
千禧年之后的北京还留有90年代末的影子,还留有信仰。
可是电影的最后,却倒在了一片玉米和蔬菜中,正如开头所说的,四合院最乱的地方对着玉米蔬菜,多接地气。
没错,摇滚就该是这样的。
而现在,那个时候好像过去了。
从那个开始:平路的那张脸开始,突然产生一种不信任感,突来的眩晕。
耿乐、舒琪、吴彦祖,加上导演--张婉婷,去演绎北京的摇滚现状。
在北京西北部的一个小村落里,聚集着一拨搞摇滚的人,我知道,在不久远的将来,这儿可能会消逝的,在那个时候,也许会有已经混出名堂来的乐队牛B的人,站在村口的桥上,说:“当年老子在这混的时候……” 我并不懂摇滚,我只是觉得,这片子,讲的不是那么回事情。
许多年轻人在选择摇滚的同时,选择的也是贫穷、混乱、无序的生活状态,当然,所指的不是商业的摇滚乐队,那个臭屁的音像公司老板的话还是正确的,摇滚乐队在外面看着都反叛,在家里可听话了,这点,我信。
他们无奈的听话。
我同意摇滚是种精神、是种思想,所有精神和思想的确立都需要经过荆棘,凤凰涅磐和耶苏的再生都是经历了浴火的洗礼。
中国摇滚的生和死,可能就盘在北京西北部的这个小村落里了,当地的农民可能计算的只是房租和收成,不会知道,他们付出的和某种一部分人看起来事关重大的事业有什么关联,反正中国摇滚的命运不会和音像公司有什么关系的。
《北京乐与路》的原名好像是《北京乐与怒》,我更喜欢些原来的名字。
北京摇滚村落必须和一定需要有些影像来记述,否则,这段历史只会有文字和音乐的记载,太可惜了,我所期盼的,是部像《The Door》这样手法记述北京摇滚,而不是女性化的、商业的,小资的摇滚,摇滚的精神本质也不该允许这样对摇滚的剪贴。
我想,站在香港的角度去看,可能会这样“啊,这就是中国的摇滚。
嗯。
”那个“嗯”是该带有肯定色彩的。
中国摇滚在哪儿呢?
是在大棚里吗?
可能吧,所以出了名所谓摇滚歌手和西北风和乡村有着密切的联系。
摇滚究竟该是本吵闹的乐章呢,还是部安静的哲学呢?
都可以的。
张婉婷对大棚的解释也是表面的,在吴文光的《人在江湖》折磨了我两个多小时忍耐不下去之后的逃离逸夫,我对大棚的认识和洗礼不是张导的认识了。
老板和歌手的关系、摇滚歌手是否会去大棚这样的问题,最后我只好这么想,香港人不知道大棚,新奇的、东西总是会比较好吸引人的。
耿乐、舒琪、吴彦祖之间那点点的三角关系,变成最滥的一个情节,其实完全可以让吴成为一切的旁观者,为什么要让他和舒琪的爱情要在影片里出现呢?
还有那个更糟糕的另外一个结局。
最可怕的还是不知道为了票房还是为了什么的,张导用了舒琪,舒琪那一口国语的说自己是个安徽小姑娘的时候,我所做的,就是把片子倒了回去,再听一遍,是不是听错了。
当然,应该有吴彦祖爱上舒琪的情节,都是香港演员,他们不相爱还能怎么办呢?
最后的吴彦祖终于放手舒琪,这个情节又算什么呢?
嗯,本少爷北京一游的一点点缀。
有点淡淡的惆怅,比较适合小资情绪。
看完之后,只有一个感觉“有港方投资,真好!
”
1.耿乐的野有点贾宏声的味道,尤其最后骑摩托的镜头真的幻视,都是那么不管不顾、野性难驯,绝望地奔向死亡,气势完全压过了吴彦祖(抱歉阿祖我还是喜欢你的,但是这部里你的剧情还是稍微有点平啦)2.舒淇的衣服其实现在仍然在流行,正宗千禧味,最喜欢在地铁口卖打口CD和最后把被踩的魔豆轻轻放进花盆里的戏,人物形象丰满了好多,而不只是一个艳舞女郎。
3.喝红酒加糖,是不是在讽刺当时的内地人暴发户很土不懂酒糟践东西(?
,因为红酒本身单宁有点苦涩的,不懂的人受不了苦涩感就会加糖,但这样就有点破坏红酒本身的风味和口感。
Michael老爸岂会不懂,但还是赔笑着喝下,都是为了自己惹事的儿子。
4.几句印象深刻的台词:北京摇滚乐队的特色是什么?
是穷。
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国内的摇滚电影,基本上都不会深入描绘摇滚乐手的内心世界。
他们只是把摇滚乐手当作个角色,然后生发故事。
摇滚乐手都是地痞一样的混混,在电影里都绝情和歇斯底里。
《北京乐与路》也是这样,耿乐费尽心思饰演的摇滚乐队主唱,脱不开“浑浑噩噩的幼稚理想主义青年”的固定标签。
他唱着子曰乐队的歌儿,却没有那几位爷的气定神闲。
演出在歌舞厅也就算了,大棚里唱也能当作实在没招儿了,但舒淇的一口台湾腔如何能成功演绎北京摇滚歌手的情儿呢?
看“秋天的虫子”在台上露脸,真是觉得电影是个太诱惑人的东西。
摩托车、灌酒、乱搞、没钱、自以为是、凑合活着,就是电影为我们呈现的北京摇滚圈子。
这满满的负能量把摇滚和土气结合到了一起。
连吴彦祖都连带着真像个香港农民了。
耿乐最后出车祸,一下子就彻底把电影打入剧情乏力的大闷锅里了。
对着镜头说话的梗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乍一看以为自己在看电视台专题片。
整部电影所有人都成为了最丑的那一个,包括舒淇。
她穿着短裤渔网袜站在台上蠢蠢的样子,令人不禁知道了为何耿乐总会偷腥。
您至少弄个鼻环啊!
就肩膀上纹个情侣纹身,这才不是摇滚青年呢讨厌。
2015年7月28日
点了火烧云外卖在家看《北京乐与路》,冷气直逼太平间。
以前是不吃辣的,二十岁前一口没吃过。
想到第一次聊起这部电影是在六年前的那里花园,买酸奶和moleskine,路灯打下来,天气很热,把我们膨胀烘托在半空中,脏街未拆,开始营业。
我说喜欢戏里的耿乐。
我们四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奔赴五环,头发染成寸草不生的怪颜色,艳粉的、蓝的、白的,青春的刺头。
后来再过五年,其中一个人告诉我,安定医院不能戴耳机听歌,那是个不允许有音乐的地方,他每天在医院拿炭笔画画。
半个月后离开我们。
我后来不再喜欢耿乐,熟于应付生活。
电影最开始唱“我恨你爱的,我爱你恨的”,吴彦祖游离在狂欢人群外,就像我也从不知道我会是一只蛋,行将被老道的手狠狠磕在台上,做成一盘流水线上的菜。
有心有力,我也不会再去大柳树淘东西了,鬼市:凌晨两点不睡,拿着手电在香云纱、旧茶壶、破眼镜、幻灯片、旧书信、碎娃娃、肚皮里磁带未拆的Walkman的魂魄里找鬼。
鬼是常常听说,会害怕,但从未见过的东西。
它不见光,也许是惧怕堂堂然光幕一揭,发现那张脸竟然是自己。
曾经我不敢与你相对,现在我喜欢吴彦祖。
导演视角下的人文关怀:摇滚青年与商业大潮的碰撞。
理想触礁现实,至高无上的追求遭遇外界的嘲笑与轻视。
我从来不认同这类为书写自我为无上追求的个人,但又承认他们有许多可爱之处:为了把女友保出监狱而去当狐狸,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而选择撒谎报平安。
但唾弃触礁现实后拿女人当泄愤的容器,人性复杂,不好作出单一评价。
导演最终诗意处理了摇滚青年的死亡,将之视为对个人理想的赞歌与因理想而向死的悲悯关怀。
除了摇滚青年,还有那对从香港来到北京的父子,写不出新歌的青年歌手,被粗俗商业文化摧残折磨的父亲,他们没有像摇滚青年那样碰壁之后便破口大骂、发泄情绪、骑着摩托超速狂奔、甚至癫狂似地奔向死亡。
尽管没多言一句苦楚,但凝重的面部与静止的镜头视角已经交代了他们同样是负重生活着。
不论有钱还是没钱,不论哪个时代或地区,抽象出一个大而悲伤的主题:“你是怎么生活着?
”“凑合。
”生有生的热烈死有死的怀念。
电影在怀旧着流逝的岁月以及时光中每个渐行渐远、天各一边的人。
美丽善良的舒淇,她似乎总在银幕上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出身低微,无权无势,却如同野草般肆意生长着,自由美丽,救赎着身边每一个与她一同受难的人。
她的生命不是暴烈绽放、稍纵即逝的,而是坚韧明媚、如溪水细流般长久。
这样的银幕形象很大程度上和她本人的成长经历交叠着,毫无意外、不出差错地沉淀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巨星舒淇。
“洗洗睡,明天再说吧”
说句题外话,耿乐把一个拧巴的摇滚青年诠释的很好。
回归正题,这片子放到今天已经20年了,那个年代的摇滚精神不是今天能理解的。
80后伪文艺青年一个,也从高中开始听枪花、绿日、林肯、唐朝、痛仰,还翻墙翘课去听痛痒的现场。
摇滚真的好听,可是有件事我从那时候就不明白,为啥摇滚一定要低俗呢。
穿皮衣留长发大花臂,帅气,但是你为啥要张嘴闭嘴脏话连篇,一言不合碎瓶子打群架?
搞艺术就要没礼貌没教养吗,摇滚真的不背这个锅。
摇滚应该是因为热爱而生,歌颂生命的顽强不屈,至死方休的精神。
太多人打着音乐的幌子玩儿女人,飞叶子,砸场子。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行为相当有吸引力,当年一大票未成年人被这种生活方式迷得七荤八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青春是张扬的,理想是不羁的,但是不能低俗丑恶。
很多乐队写的音乐真是好听到死,但是你让我拿他当偶像,回见了您内。
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
狗都回来了,为什么你要走。
摇滚乐不应该是这么脆弱的。
什么音乐。
什么梦想。
在这场戏中占了多少分量。
别教坏了那些有希望的好孩子。
摇滚的精神没看出来,就看出神经来了。
晚安 北京 & 回忆之前忘记之后 &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
最怕装rocker的
现在看上去不怎么样。
可能耿乐有点矫情,可能苏琪港味太重,这部片拍出来就在摇滚界骂声一片,摇滚人谁都不认可地下摇滚是这个样子的,可能这也就是大陆没人敢拍摇滚片的原因吧,不管怎么这个片因为子曰而亮了,苏琪除开口音也很亮眼,音乐一起感动便四溢,咱还是好好听歌吧
不咋好看。。
“自杀的方式有100种,其中最痛苦的是嫁给摇滚”。怀揣摇滚梦的北漂青年,在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耿乐面前,显得多少有些违和,反倒是走穴睡通铺发型也不乱的吴彦祖,和青春少女的舒淇二人的感情戏,有几分动人,豆浆油条也能帅出天际,尤其是摆地摊卖美国垃圾打口CD的片段,一个端着老北京炒酸奶、一个吃着麦当劳,一起坐地铁逃城管,一起牵手踩过京郊外的银杏叶,很是浪漫。北京的摇滚是在愤怒中成长起来的,黑旋风李逵失去了它的主人,鲍家街43号吟唱着《晚安,北京》,香港农民干了一口二锅头雪碧、墨西哥跳豆不再跳,唐朝怒吼着《国际歌》,西城大爷摇着蒲扇拉着二胡遛着鸟,日子还得继续。
2001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去北京,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不觉得吴彦祖和耿乐帅。这片子导演也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但她知道吴彦祖和耿乐帅。
下过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了,电影里有几个父子煽情的片段,其他的都太一般了。
卷入其中的局外人视角,文艺电影的气息差强人意。
喜欢摇滚但不喜欢嚎叫。有爱的同志原谅我没有一头扎进火锅里的勇气。
还青春的时候看过,很喜欢。如果现在再看,肯定不会再有当时的心情。
哦~在家的时候看的~
偏执的认为摇滚影片不要请这些大俗片的明星
20060427片中我最期待的,给我留下最深印象印象应该是《回忆之前,忘记之后》。《晚安北京》也很好。对摇滚人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但并不会引起什么共鸣。在片尾那乐声响起,汪峰那略有些沙沙磁磁的声音在安静的夜空中慢慢响起,想起片中唱片商的“签约的乐手,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
故意制造杯具很不厚道,没必要把吸毒、戏果、自杀这些事情全部集中在一个典型身上,有多少人会因为第一次被唱片公司拒掉就故意找死?爱情故事也狗血,还搞富二代拼爹这种情节,想喜欢都难。另,晚安北京 还真是悲伤的歌。
吴身上实在没有摇滚气息 片中极力表现他与老板为代表的传统的斗争和矛盾也没用
虽然我的青春平淡无奇的过来了,但在我内心的深处,我知道,我也曾幻想过我可否留一头摇滚的长发,拿着一把吉他,在夏天的校园中,甩甩头,用力吼几嗓子。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99.9%的人不会去做,他们会穿干净的衣服,进入社会,过平淡的生活。
看了个开头就懒得往下看了 作为独立摇滚电影居然连配乐都那么烂
高中时看的,虽然当时没怎么看懂,但是看完有些难以抑制的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