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上个月接到一个朋友电话,然后聊起一个共同朋友的去世,35岁,单身没有成家,从公司被拉到医院,然后他的单亲妈妈从外地过来,等shi检结果。
我很平静地听完这个消息,然后听手机那端朋友聊到过年的时候他去拜年还说要换个房子,问他们小区的房价。
后来的一个月我出门旅行,在琼库什台骑马的时候,我跟异国的闺蜜聊起这件事,我在禾木的藤编摇椅上聊起去年跟他约饭他说也想出来旅行,我在穿越荒漠的火车上跟陌生人分一块哈密瓜也分享了这个悲伤的奇葩故事。
当然他对我而言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朋友,这个世界少了他,对我而言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但他的离去并不代表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
当我在敦煌的沙漠帐篷里,我会突然想起跟他最后一个电话,他给我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也会在平遥古城的民宿里,觉得坐到床头的可能不是穿古装的女鬼,也可能是他,后来想想,又觉得没必要害怕,如果他真有什么人间割舍不了的事,也不会来找我,毕竟我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只是一个还算能谈心的朋友罢了。
我的闺蜜曾经给我分享一篇文章,说,你会删除去世的朋友吗?
那会我正在旅途当中,我忙着多看几眼草原、沙漠、雪山和星空,我没来得及打开看就清空掉了,回来以后,我鼓起勇气删掉了他的微信,还有一个去年得绝症的年轻朋友,我还有他妈妈的微信,但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他妈妈,扎西还好吗或者扎西还活着吗?
如同我没有勇气删除他的微信。
他们作为朋友,曾经给予我或多或少的温暖和陪伴,我自问也大约算是个重情义的人,但你看,即使他们永远的离开了,对我而言,也只是一件奇事,并不是了不得的事,甚至我都没有办法去升华一下,你看他们多倒霉,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我们这些还能吃能睡的幸运鬼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热爱这个世界?
其实写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
写字十多年也算老司机了,技巧方面哪怕是想谦虚我也知道我多少还算一个能写的人,但真心越来越少,甚至于人到中年,我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经常一觉醒来,想起一些事,会脑袋一片空白又历历在目,我是谁呢?
我家人经常叹气或者吐槽我,这几年越来越不靠谱了越来越自私了,就跟前几年,所有人都夸我你活得太伟大,太累,多为自己想想不好吗?
只是哪一个是我呢?
我时不时就想出门走走,每一次回来都觉得就当最后一次吧,明天我要好好过,但是,明天又究竟过了怎样的日子呢?
可能后天凌晨晚睡的星星它知道吧。
我看了越来越多的电影,也多少读了一点书,但偶尔想起一个情节却死活记不得这是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甚至于我回头去看我熬夜写过的那些影评会忍不住想,当时何必如此热情澎湃?
如同曾经带着大耳机在大明湖暴走的时候,有什么值得去泪流满面或者满心欢喜的。
后来我看了一些电影,例如这部《涉足荒野》,看着这个绝望的姑娘,背着她要努力尝试几次才能背起来的巨大的背包,这样一路风餐露宿,腿磕破了,鞋子甩掉了,在荒无一人的绝境大骂,Fuck you。
然后她一直走,一直走,遇见萍水相逢的同伴,遇见危险,遇见不堪回首的回忆,遇见沙漠和人类幼崽,直到遇见终点。
这个绝望的人坚韧不屈地走着,走下去,不管遇见什么,她都努力想活下去,每一天,每一秒她都为今天吃什么,今晚睡哪里所担忧。
她走啊,走啊,如同类人猿第一次学会直立行走一样迷恋着走路,她走啊,走啊,从不去想这样折腾地一直在路上到底为了什么。
我看完了电影,然后突然忘记了片名了。
我写完了一篇不知所云的影评,也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些什么,或者我们愚蠢的脑袋里想什么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吃饭睡觉活下去才是正经事。
PCT的走向基本上沿着美国西部的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 Range)和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最高的山脊,北起美加边境,南至美墨边境,纵贯华盛顿、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等三州,全长2650英里(4265公里),沿途经过25个国家森林和7个国家公园,其中包括华盛顿州的瑞尼尔山(Mt. Rainier)国家公园,俄勒冈州的火山口湖(Crate Lake)国家公园和加州的红杉(Sequoia)与优胜美地(Yosemite)国家公园。
离开南加州的沙漠前往高山区, 高山区的路线有95%和著名的(John Muir Trail 约翰谬尔步道)重叠, 步道最高点是4009m的Forester Pass。
约翰缪尔步道(John Muir Trail)从优山美地峡谷(Yosemite Valley)中的半穹峰(Half Dome)山脚,延伸到海拔4400多米的惠特尼峰(Mount Whitney)山顶,通过安塞尔·亚当斯荒野,红杉国家公园,国王峡谷国家公园,全长约356公里。
由北至南而行,穿越整个步道约需3个星期。
本来2014 Top-15 拍完想要休息一下,但是 Wild 看掉之后还是忍不住写一篇。
Reese Witherspoon 的制片公司当年赢下Gone Girl的版权后,她就想要演Amy,不料争取到的导演David Fincher 不想要让她演,于是她就退出了。
接着她制作了另外一部由畅销书改编的电影,也演了主角,这就是Wild. Wild 改编自 Cheryl Strayed 的书 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讲的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
影片中Cheryl由Reese Witherspoon 扮演,她深爱的母亲病亡,自己陷入毒品和滥交的漩涡里不能自拔,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老公,失去了生活,在堕胎之际看到一本关于太平洋山脊远足的书,于是在没有精心准备之下就背上行囊,决定一个人踏上始于墨西哥止于加拿大的长途跋涉,企图……她一开始要企图干嘛,我也不知道,但跋涉结束之后,Cheryl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她也在四年后重新找到了自己。
我既看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没有书好,也听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比书好多了,于是我特别庆幸还没读这本书,因为我记得我在电影院里看的时候特别欣赏电影的拍摄和叙事方式,喜欢演员的表演,感觉人物的情绪特别容易接近,也钟意电影对音乐的运用。
我知道我作为冰与火读者看《权力的游戏》第四季的经历颇坎坷。
倘若我看过Wild原著,还不知道我能不能毫不分心的好好看电影呢。
电影需要克服的最大困难是它自己的主线故事,主线是一个女人一个人走路,俩小时,怎么能拍得有意思?
最明显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就是把优美的风景放进电影里,这一点电影做到了,Cinematography确实不错。
但只靠风景就成了屏保了,还得靠叙事和其他的技巧。
整体上,这部电影虽然扛着很沉的感情包袱,但是幽默的地方有不少,很多幽默都是主角的主观的恐惧联系起来的。
说白了吧,作者当初没怎么准备好就决定出行,绝对是个傻逼。
事实也证明,带错了燃料,带错了鞋,多带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包括12个避孕套,还现学搭帐篷,她当初真的很傻逼。
但是电影中主角从来不自怜,fuck fuck骂几句以后还是解决问题,同时不忘记自己挖苦自己几句,这样的效果使得我并没有对主角产生反感,反而觉得故事不无聊了。
这部电影没有专门的原声音乐,所以感觉蛮自然的。
它引入音乐的方式,是收音机,是主角自己的哼唱,是遇见的人唱的歌曲,是某些画面带去的回忆里的歌曲,用音乐带入闪回是蛮巧的。
于是就提到了我最欣赏的一方面,就是闪回的处理。
我跟客户打交道时经常需要让他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对于“记忆”是一个断片一个断片的这种形式我是深有体会的。
电影非常逼真的捕捉到了“记忆”的真样貌,主角的记忆有时是不同事件的画面拼起来匆匆闪过的,有时是重复的画面,有时是一段对话;有的回忆是被音乐或者语言激发的,有的是梦境,有的是触景;有的是有声音的,有的是没有声音的;而且还不是按时间顺序来的,我们平时回想东西的时候正是这样的。
一开始我觉得这样子叙事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越看越觉得这样好。
如果一开始就从嗑药滥睡演起,观众对于主角的亲近程度就远低于现在这个效果了,观众的注意力也不会保持集中。
主角从头到尾确实没有碰到过特别惊险的遭遇,但是也算艰苦,而几次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碰到一个陌生男人,Cheryl都要首先提防这人是不是会强奸她,这是一个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蛮新鲜也蛮真实的表现,我作为男人反正觉得,“哦,我从来都不需要有这种想法…”至于电影的主题,则是侧重表现Cheryl对于妈妈的爱。
此处可以恰当的提一下表演了。
Reese Witherspoon跟Laura Dern就差9岁,我觉得她们演的母女竟然演得很真。
Reese会被提名的。
她是真的背着那个很重的包袱,真的走在那些漂亮但是荒凉的旷野里,人物发展比较明显,表演很真,感情充沛。
我刚才也说了她一开始是个傻逼,但是逐渐的我们看到了她的变化,她可能更纤瘦了,但是她的灵魂更硬朗了,她的一举一动更加笃定了,而她的气场也明显强了。
我尤其喜欢Laura Dern的表演。
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觉得她挺可怕的,尤其是在她在Recount里演了Kate Harris之后。
此片中,Laura Dern演的妈妈特别有爱。
这个人物的去世能让女儿放弃自己的人生而跌到谷底,观众必须看到她有多重要才能接受,否则大家就只会对主角的自暴自弃产生反感。
Laura Dern将妈妈的阳光,坚强,和深深的爱都表现得特别满。
希望Laura Dern 继去年父亲被提名以后今年接力被提名,再带老爷子逛一遭颁奖礼,并不是出风头有多好,只是可惜去年Bruce Dern (Nebraska) 没拿奥斯卡,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有机会拿,期待Quentin Tarantino的Hateful 8. (我脑子里这么多东西跳来跳去的你们烦不烦啊?
)饰演Cheryl的前夫Paul的Thomas Sadoski,这个演员是整个The Newsroom里面我个人认为对于Sorkin的台词最有把握的人,他在那个戏里面把我一开始觉得自己肯定会不喜欢的一个角色演成了我唯一喜欢的俩角色之一。
在这部电影里,Sadoski的表演也很强大。
他的愤怒,他的无奈,他对Cheryl的爱,都特别能体会。
观众都看得到,这个老公一点错都没有,而Cheryl和Paul两个人之间的爱还是特别特别的深,Paul这个老公是个好老公。
但两个人却依旧要分手,就是因为老公再好Cheryl自己也体会不到快乐,这纯粹是Cheryl自己对自己人生的选择,也是对Paul的负责。
“人家对你多好啊!
” 或者 “一块儿过不挺好的嘛” 这种评论是人们非常习惯说的话,但却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在将恋爱和婚姻理想化、万能化、里程碑化的同时下意识的忽视了个体,女性是可以也是有权利为自己的人生做不同的选择的。
Cheryl能迈出那艰难的第一步,即使是完全漫无目的的迈出,也算是她找回自己的路程中勇敢的第一步。
(感觉又略主观)另外一个小细节,片中幼年的Cheryl到药店买药水帮母亲疗伤,并且跟母亲一起玩耍跳舞。
这个幼年的Cheryl的扮演者是真实的Cheryl的女儿,而这个小女孩就以此方式跟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外婆" 进行了互动,我觉得这个小细节特伟大。
如果Reese再次被提名,导演 Jean-Marc Vallee 是连续第二年帮助演员提名奥斯卡了(Dallas Buyers Club),今后排队来找他的大牌会增多吧。
有趣的是Reese和去年得奥斯卡的Matthew在Mud里面是演情侣的,而Mud算是一部真正让大家觉得McConaissance到来的一部电影。
虽然Witherspoon的职业生涯还算鲜活,但是也祝愿她今后能演更多有意思点的角色,我一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演员。
有的人觉得看着看着就觉得该结束了吧,我又要反对了,演完的时候我特别不过瘾,觉得结束得太早了,想要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电影想要传播的情感都出来了,我都特别受用。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当Reese Witherspoon背负甚至超过她身体重量的登山包踏上1100英里的远足之旅时,我便知道 这部电影当为我2014年年末小结奏响伴奏的旋律。
Chapter One · 内心世界开启于Curiosity 当我们开始读书的那一刻,老师强调“最有效的阅读是带着问题找答案”;当我们想要深入了解另外一个人,那便是爱情启程的最好证明。
在很长的一个阶段里,我是挺无聊的一个人:鲜少能够对任何事情提起兴趣,生活像是被安排好的一趟列车在轨道上缓缓行进。
有一次被突然问起未来想要做什么,“你不工作,那尊重从哪里来呢?
” 我愣住了,惊诧于自己竟从来没有意识到,没有工作便不能被尊重。
小时候的我还以为 永远都有名牌包可以背就永远都不会被轻视了。
于是那一刻,我开始对一些问题产生了真正的好奇,它们牵引着我开始了灵魂深处的成长。
“我喜欢什么?
我擅长做什么?
我的短板在哪里?
我为什么要学生物化学?
研究生的方向在哪里?
要如何规划职业生涯?
我想构建怎样的家庭?
如何教育我的子女?
…” 这些源于生存与尊严的考题被逐渐解开的那一刻,我才豁然开朗,为何美国教育的基础课总在探索:Who am I?
———这个问题将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有些人边走边思考,有些人忙到永远忘记了思考。
Chapter Two · Problems'll turn to sth. else 思考是面对困难时的自我救赎。
我无法说服自己,“当没事情发生就好了…” 明明是上天安排走入生命的人与事,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压抑背叛自己的内心?
决定与自我进行谈判交涉是我认为自己至今做过最英明的决策。
所以当我看到Reese选择独自一人走上别人眼里困难重重的逆境旅程时,我非但无法感到紧张惋惜,反而期待它所带来的真正的旅行的意义。
若真心敬业,那三百六十五行 行行皆可出状元;若思想自由,那家门口也是出游圣地。
Chapter Three · 当你有灵魂作伴 便再也不会孤单 孤单是人类痛苦的来源之一,而它最大的恶果就是让人对特立独行产生根本的恐惧。
纵然举袖为云,也无法驱赶内心荒凉。
若上天拣选了你无法沉浸于平庸之乐,你就该正视这份心底的呐喊,敢于找到真正的答案。
任何一项独处的活动:科研,跑步,登山,写作…Experts均致力于超越自我———发现问题,刻苦研习,最终突破局限。
外人看来明明苦不堪言,自己却乐得自在。
而做笔记 贯穿我整个学生时代 并让我沉迷其中。
想想还要感谢我的叔叔,教会我翻书之前,先看前言:所有的学问,都始于为什么;再好的方法,都得记笔记。
于是,我一直坚持写东西———学到的多就多记,学到的少就少记,但一定得落实到笔头上。
当我们学会旁观自己的境遇,用逻辑整理思绪,成长随笔便应运而生。
这种随笔像是旧照片,亦像熟悉的旋律,半岛铁盒的序,变成了日记 变成了空气 演化成回忆…Chapter Four · 一个人的旅行 “一次爱情就是一次反省” — 淋漓尽致从塑造到破碎,是我们都曾沉迷的Cocaine。
曲终人散皆是梦 繁华落尽一场空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其实一个人生活大可不必自哀自怜。
恋爱如同远渡重洋海外学子的困苦局麻剂,通过大量分泌noripinephrine阻断神经传导后再来些phenyl ethylamine消除疲劳 提升兴奋度。
没准备好的两个人在一起拖累消耗还不如放过自己。
未必非要与男女朋友分享心事,更要克服总想跟人黏在一起。
一个人完全可以谈恋爱,与生活 与未来的自己。
洁尘写,“爱情,说到底 还是一个人的事情。
” 不能同意更多。
因为懒得费心为谁刻意停下,那么不如崇拜未来的自己,这种追逐带来满足,表面上的单恋实则充实平静。
爱情是有那么一天,在无意识间加盟成长的旅程,自然与平静带来最终的归属感。
Chapter Five · 成长来自收获之外 当你不敢放手 就勿言得到。
生活这场旅行恰如万里徒步,随身背包里的东西需得够用却不能过重。
判断一个人是否富有,别去看他拥有什么 而去看他敢于扔掉什么。
不舍得扔东西 未仅说明恋旧。
曾经的梦想 鸡肋的爱情 过去的荣耀 渐行渐远的朋友… 人生旅途之初,青春与激情允许我们多做一些准备 无法决定的取舍便都学了带上。
然而 随着路途日益艰辛 精力能量的分配也需从广聚精,这时 放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发现自我对曾经不切实际的梦想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破釜沉舟 从己所好当不再爱他对曾经的缠绵缱绻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恢复单身 一个人上路当步入工作 对曾经的校园辉煌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一无所有 再次从零开始道不同 不相为谋对曾经的所有不再需要的美好勇敢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减轻行囊 准备收获明天的美好If you love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 is yours; if it doesn't, it never was.Chapter Six · 过半旅行之初,每每回首已经走过的路 “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推迟的一次次放弃是对自己的鼓励与肯定。
转眼之间 旅程过半。
当困苦逐渐被遗忘,跋涉也变成了梦想的盛宴,另一种畏惧油然而生。
像是下午四点的日落,十一月的秋叶凋零,通往结束的交替与更迭让难过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次次积累到一次次放下,似乎跟自己过不去这件事儿永远没有尽头。
敏感给我们带来漫无边际的悲伤同时 亦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也许拥抱畏惧才是放下自己,是天 是地 是神的旨意。
Chapter Seven · 还好我去了那场旅行 "What if I forgive myself? What if I was sorry? 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世界很大,事情很多,而我只有一个。
当Reese终于完成涉足荒野之旅,想起当年质问母亲如何在嫁给那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渣 经历如此多变故之后依然那么快乐。
Laura的回答动人而深刻,“即便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嫁给那样的他。
纵然婚姻失败,可正是这段看似不该的结合给她带来了让她最幸福的两个人:她的一双儿女。
"If I can teach you only one thing, just to be a better elf. "三百多日嬉笑眼泪,但所幸 2014年 我还是长大了。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2019年看的第一部电影是《走出荒野》。
《涉足荒野》是改编自美国作家谢莉尔·斯瑞德2012年的同名自传,由让-马克·瓦雷执导,瑞茜·威瑟斯彭等主演的剧情片。
该片讲述婚姻触礁,母亲去世,自己在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虽然毫无徒步经验,却独自一人踏上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通过长途步行找回自我的故事。
元旦时去书店碰到了这本书,记得当时一个女孩对同伴说:你看就是这本书,听说还被改编拍成了电影!
这本书很好看。
而我被她们这么一说对这本书也引起了注意,但是没有立即就去拿一本,等她们走后悄悄的拿起来翻看。
翻了两页就决定买下。
一个人在荒野中穿行,这辈子我是没这个种的,我胆子小,不喜欢冒险这类危险的游戏。
况且我也不需要去荒野中去寻找自己人生的意义寻找自己。
但是很钦佩这种敢于冒险的的人,这种勇敢是很吸引我的。
读书的意义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去体验别人的人生体验,不必自己一一去执行,况且我们一个人也没那么多时间,人生是很短暂的一刹那。
买了书还没看,先补了电影,之后再仔细把书看一遍。
我相信这本书一定比电影要好看!
2019年1月5日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从头到尾认真看完的第一本英文书,我花了大概一个半月时间看完。
在从家到城里往返的火车上每天看几页,根据情节变化,有时候不管边上多吵都能看进去,有时候很安静但是注意力就是集中不起来。
因此有些部分我看书也确实没看懂,有些桥段也自然漏掉了。
四个小时之前我上网下载了这个片子,两个小时之前我看完了原著的最后一页,燃得不行,好像我和作者一样刷了PCT——挺厚的一本英文小说,能从头到尾看完对于雅思考了两次6分死活上不去了的我,精神上来说怎么也算是刷了个半程的PCT了吧。
当然主要并不是我好不容易看完这本书,主要还是跟着作者一路走过来最后被结尾感动。
合上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直接打开电影,一是因为我一直盼着这一天看完这本小说然后马上看改编电影,这肯定更能理解,二也是想说试着把看书没看懂的桥段在电影里补回来。
电影将近两个小时。
这种拍摄手法我还真没想到,优点是完全尊重原著作者的各种插入回忆;缺点是真的太尊重了,无限玩意识流闪回我这看过原著的有时候都觉得心慌。
大体上来说还是比较贴合小说的,但是不能免俗啊,无论怎样都免不了“电影永远比不上原著给力”的事实。
单说电影本身的优点其实完全值得豆瓣的7.5分,那么在此小吐一下缺点吧,不吹不黑,当然知道所有小说改编电影都不容易,只是单纯讲讲。
实话实说,电影版至少跳过了40%的、我个人觉得比较精彩的桥段,例如Rainbow gathering,主角遭遇大黑熊和“要求了两回寄新鞋”之类的(更多没有拍出的情节这里暂时不细说了),Cheryl一路上遇到的旅伴电影里也比原著少了至少一半。
而电影版删除的这些旅伴中,我真不能理解居然少了Doug(同样,原著情节这里暂不细表),作者在原著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这个大哥,在她的旅程开始的早期,萍水相逢的此大哥帮了她不少忙,后来路上偶尔分分合合,小说最后提到Doug在和她最后一次告别后,2004年去了新西兰玩滑翔伞不幸失事遇难,年仅31岁。
Cheryl甚至在小说结尾鸣谢部分的最后一段再次提到他,“他将早日度过冥河到达另一个世界”。
这么一个重要的大哥,电影里没有出现,真是比较惋惜。
此外发现原著中一些桥段发生的时间线被打乱了,当然这不算硬伤吧——如果观众暂时没有看过原著或者不那么死忠原本的话。
只是看过原著后再这么看,确实觉得有点别扭。
有些看书的时候非常有画面感的部分,原著中有一个场景是说Cheryl在一片“她见过的最美最壮观的星空”下回顾自己的生活,放声大笑然后失声痛哭,读到这时我自己几乎都有身临其境想哭的冲动......然后就这么被电影忽略了。
还有些原著中挺占篇幅的桥段电影里有点敷衍着就一笔带过了(忍痛枪杀母亲的马那一段),这也没办法吧,毕竟有时间限制。
不过不得不说,看了电影确实帮我补回了一些之前看书没太看懂的地方——没有我之前期待的那么多,但总归还是有点帮助。
然后觉得电影女主角还是挺拼的,除了感觉这一口一个shit一口一个fuck原作者好像没有那么糙之外(不过Cheryl阿姨本人看着是要比电影女主糙一些,没看错的话作者本人就是客串的正片开始时把女主送上路的卡车司机),其他在路上的部分,特别是包括母亲去世后一段时间的各种没羞没臊的生活,这些都真是毫无保留的拍出来了。
相比之下其他男演员倒觉得有点假,原著里对作者来说差不多和Doug一个地位的Greg电影里看着居然略有点变态,而后半段原著里真有点变态的邮差(片中最后一个递给女主补给盒子的大叔)电影里却看着还挺nice. 反正如果真要喷的话,个人感觉就是有些男配角好像没怎么选好。
总之看了原著再看电影,总会有惋惜的意味觉得虎头蛇尾。
不过除此之外,还是挺不错的。
最后Cheryl阿姨牛逼!
There's no way to know what makes one thing happen and not another.What leads to what.What destroys what.What cause what to flourish.Or die.Or take another course.What if I forgive myself?What if I was sorry?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What if I wanted to sleep with every single one of those men?What if heroin tought me something?What if all those things I did were the things that got me here?What if I was never redeemed?What if I already was?...After I lost myself in the wilderness of my grief,I found my way out of the woods.And I didn't even know where I was going until I got there on the last day of my hike.Thank you,I thought over and over again,for everything the trail had taught me,and everything I couldn't yet know...My life ,like all lives,mysterious,irrevocable,and sacred. So very close,So very present,So very belonging to me.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
不敢苟同,混乱如此的人生,即便通过女主这样的徒步也难以改变什么。剪辑太碎片化了。ps,我喜欢看这种无牵无挂走到荒野里去的片子,最近在重温大神级别的into the wild,还有重量级的the secret life of Walter Mitty。这一部只能算正常。
预想和实际差太大,也并没有体现过多在hiking过程中的细节,电影既要解释女主的背景故事,又要粗糙涉及hiking,时间也不允许。原书应该才更精彩。
音乐好 表演好 其他没了
在什麼意義上這是「找回自我」的故事?顯然女主不是找回客塵遮覆的自性眞我,而是拋棄先前挫折帶來的機緣,重新鞏固虛妄的我執,成爲一個比先前更重大也更矜傲的傻逼。女主的母親是一個從未成熟的超齡少女,這成了女主的詛咒——她所努力去做的,無非是從一個不安於此的狀態,轉入一個對此心安理得的狀態。
一位失去母亲,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失去生活的女性用徒步太平洋山脊来寻找自我和生活的意义。我去度娘了一下太平洋山脊,4200公里,基本要走半年。徒步这件事情最近在国内也很流行,当然既然是流行了,肯定有一大半是打酱油的,我就一直觉得这是种自虐的行径,这部电影倒让我有一点点理解了某种心境。
让徒步纯粹一点不好吗?(没看完 真的看不下去
徒步到三万步以上时,同样会怀疑人生,汗流浃背,满身灰尘,脚痛难忍,不停问自己,真该死!究竟在干什么?那一瞬间,捕捉得非常真实。
吐一句冷槽,虽然洗心革面很重要,但世间美景千千万,看到她一路跋山涉水的终点居然是一座矿山,这一刻对于为什么大家趋之若鹜的把西藏当成旅途终点,我终于是顿悟了。
“我远比你年轻的时候世故。”“当然,这就是我的打算。”“什么打算?”“生活中难免有很多伤害,我一直希望你能比我更懂得人情世故。”“但我还是遍体鳞伤。”你跟我说生活有捷径,你找到了吗?
生活就是在路上 不管遇到什么 受到什么伤害 活着就是继续
讲述婚姻触礁,母亲去世,自己在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虽然毫无徒步经验,却独自一人踏上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通过长途步行找回自我的故事
我不理解,看完心情更差了。自我救赎的方法很多,也就是肉体折磨的方式很多。羡慕女主不是油头。山鹰之歌yyds
用密集的闪回肢解漫长的徒步,徒步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在糟糕的过去面前被淡化,这是一场无关身体折磨的意志锻炼,而是放下过去救赎自我的心灵之旅,深爱的母亲病逝对女主的打击巨大,她选择独自一人踏上旅程,去咀嚼伤痛,去净化,重新唤起对生活的爱。
太平了。
7.8 小男孩唱的一首《Red river valley》点睛之笔~
很棒,推荐
“涉足荒野”这个名字听上去貌似一部救赎电影;但实际上它是借一个女人,让我们学习着如何在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依旧坚韧的生存。或者说学着在自己可以控制的情况下生存,要知道,有时候看似“可以”要远远比“不可以”更加困难。
人过了一定的年纪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在别人身上找原因。
剧情就是那种,听了故事梗概可能让很多没经过风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人设想得历经沧桑看透世间万物的 cynical 如我的人,会翻白眼的设定:trauma、堕落、放逐、救赎。但是意外随着缓慢的步旅共情走过了一场两千多英里的救赎。有些刻意的狐狸和羊驼相遇也带来恰到好处的灵光一现。哼唱为主的音乐也很入戏。啊每次看到这种片子(一直和《Into the Wild》搞混)就有种“没有过不去的坎”的通透。
远足前连炉具说明书都不读的女人运气一般都会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