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ohn:You're very special to me.In that I hate you all equally.Apart from you,mum,obviously.2.John:There's just no point hating someone you love.I mean,really love.3.John:I was just getting know her.She's never coming back.4.John:I'll be gone a couple pf months.Maybe even more.Mimi:And is this with the new group the,what are they called again?John:Do you care?Mimi:They all sound the same to me.John:We leave Saturday.
对于《Nowhere Boy》的选角,据说是导演Sam Taylor-Wood故意找的是外表不像但演技过关的演员,“主要看气质”。
就成片效果来看,导演选角还是蛮有一手的。
猪脚Aaron Johnson与少年John Lennon虽然五官颇不同,但在发型和衣着的搭配下粗看还是有几分像的;小桑与Paul McCartney本尊从长相到身材大相径庭(群众纷纷表示身材“太单薄”(特别是与Aaron Johnson对比起来)(同时也与Paul本尊青少年时期被弟弟叫“Fatty”对比起来)),但仔细琢磨,两人倒是有不少重要的共同点——“大眼睛”“娃娃脸”(小桑拍片时已经18岁,演15岁毫不违和)“Very Cute”“会弹吉他/贝司”(小桑也是业余乐队的贝斯手)。
另一方面,正因为跟本尊完全不像,小桑的演技倒更容易体现出来,除了学会左手吉他和边扭边唱歌这些基本功,他看向John的小眼神,既有对“独立特行的高年大混混”的崇拜以及“他真的愿意带我玩吗?
”的紧张,又有“你这点小秘密我才懒得拆穿”的揶揄,还有点“我虽然比你小,但比你在行哦”的自信,某种程度上还是跟大家想象中的少年Paul达到了神似。
看完电影还是有点失望,感觉电影格局略小,重点放在John的狗血家庭伦理剧上,虽然早期的乐队经历有所提及(包括与Paul、George的相遇),但对于John为毛成为了“The John”这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而给电影打了3星的我,倒是对上述问题产生了兴趣(好吧主要是对John与Paul的到底如何相爱相杀产生了兴趣),于是找来Beatles的传记看并开始正经按照专辑顺序听Beatles的音乐。
Beatles的传记中能找到的中文版,先看了《披头士——唯一正式授权传记》(by Hunter Davies,以下称“亨版”),这本由于先天性的缺陷(仅到1968年完结,虽然再版时作者又补充了大量的前言和后记),看完不过瘾,又找来《披头士:传记》(by Bob Spitz,以下称“鲍版”)看,作为一个入门菜鸟,以下就这两本中的史料聊一聊。
John与Paul《Nowhere Boy》据说是取材于John同母异父的妹妹的回忆录《Imagine This:与John Lennon一起长大》,仅根据传记对比下John与Paul两人戏份的部分。
#两人初遇#
Quarrymen登台电影:Paul起先在台下看Quarrymen时双手插兜,并没有吉他,但稍后被Ivan Vaughan引荐给John时,又突然背了一把吉他在身上,两人聊了没几句,Paul就弹唱了一首《Twenty Flight Rock》,一曲弹完,发现John不予置评,担心被嫌弃年纪太小赶忙说“我还会唱Little Richard”就被John以我们还要排练为由打断了,然后大家就道别。
(顺便一提,小桑这段Twenty Flight Rock听着很像他自己唱的,但实际上是片子中扮演George的Sam Bell唱的,吉他也是别人谈的,小桑这段其实是对口型+对手型= =
两人初遇 传记:两本传记都提到,Paul自带吉他,唱了不止《Twenty Flight Rock》,还唱了《Be-Bop-A-Lula》,也(如愿)唱了小理查德的《Tutti Frutti》《Good Golly,Miss Molly》《Long Tall Sally》等,一段持续十多分钟的汇编表演。
——弹唱这么多首,不可能是用右手吉他嘛。
但他明明又是被Ivan以“Pick up girls”为由说服去义卖会看演出的,怎么会有意识地自带吉他呢?
根据Paul本尊的口述(口述太多次,其中的一个说法),他貌似是“现场给一把吉他换弦调音,改装成了左手吉他”——但很可疑的是,他都没提前带自己的吉他,难道还会提前自备改装工具?
在教区义卖会这种地方,也不像是会准备好吉他改装工具的吧?
另外在网上看到来源可疑的爆料,说Paul当天并没有自带吉他,也没改装,用John的右手吉他只弹了《Twenty Flight Rock》,然后说“我还会弹钢琴”,又弹了几首传统钢琴曲。
——Paul有没有带吉他,这也能成为一个问题!
看来大家都挺闲的 顺便一提,关于Paul最早在台下看到John时John正在唱的那首歌,电影里是《Maggie May》,但有说是《Be-Bop-A-Luna》(John),也有说是《Come Go With Me》(Paul)…… 以及,电影里那个教区义卖会的演出好像是Quarrymen的首次登台演出,但实际上Quarrymen在前一年(1956)就成立并开始表演了。
还有,所有传记都提到Paul当天穿的是件白色运动服,电影里却变成了白色小西装,还别了朵康乃馨——难道是因为小桑太Skinny穿运动服不好看?
#Paul教John弹琴# 电影:在“初遇”(1957/7/6)一幕发生后,紧接着就是Paul去Mimi家找John练琴,但从人物的衣服变化可以看出,那时已经至少是深秋了(Paul穿了件臃肿的大衣),中间几个月直接略过…… Paul教John弹《Blue Moon》的吉他和弦:这是A,但要从D开始,然后是E小调,不对,是B小调,再是G,再到A,然后从头开始,B小调到G……(很短但很有爱的一段,还见缝插针塞了“戴大黑框眼镜=Buddy Holly Look”的梗)两人发出的声音打扰了Mimi看书,被赶去了门廊,Paul还厚脸皮地呛了句:“这里音效更好,谢谢。
”
卧室教琴传记:关于Paul答应加入Quarrymen的时间众说纷纭,有说是见面的第二天,有说是一个星期后,又有说是Paul去参加完夏令营回来,而邀请Paul的人,有说是John本人,有说是Ivan Vaughan,有说是Pete Shotton。
总而言之,Paul跟John熟识起来(熟到会教John弹吉他的程度)的确是在57年秋天开学后,而那时John已经从采石河岸中学毕业进入利物浦艺术学院了。
关于教琴的地点,亨版的说法是大部分都在Paul家(他老爸上班后),George入伙后经常也在George家,唯独没有在Mimi家:……他们不管什么时间都耗在一起。
他俩都从学校跑出来,趁保罗他老爸出门工作时跑到他家,练习吉他和弦,饿了就吃煎蛋。
保罗把他所有的和弦技巧全部示范给约翰看。
约翰从他母亲朱莉娅那里学来的班卓琴和弦则毫无用武之地。
由于保罗是左撇子,他向约翰示范过该怎么弹之后,约翰回家得照着镜子反过来找到正确的方式,再自行演练多次。
(在勉为其难答应让George也加入Quarrymen后)“我们常常跑出学校到处游荡,然后下午就到乔治他家打发时间。
” ……咪咪则是一定不会让任何玩摇滚的不良少年进到她家的。
咪咪说:“保罗常会来我家门前,把他的自行车靠在篱笆上,傻乎乎地打量着我说,咪咪你好,我可以进屋里去吗?
我斩钉截铁地说,当然不行,你想都别想。
” 而在鲍版中(以及Paul的一些回忆录中)Mimi家John卧室的独处时光还是蛮多的:两个男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共处一段时间,讨论音乐方面的话题。
通常,放学后或是放假时,约翰会请保罗到沃尔顿自己的家里来,两人躲在约翰那间小小的卧室,抽烟,听音乐。
逃开了咪咪阿姨的监视,他们会盘腿坐在床上,写下各自记下的歌词片段,试图连缀出整首歌完整的歌词,或者在一起练习一段和弦,扩充他们那小小的常备曲库。
“我们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在一起听那些我们崇拜的歌星的歌,”约翰回忆道。
我们坐在一起,那么的专心致志,满心热情,唱片放完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模仿那里传出来的声音,”保罗则说,“只是胡乱瞎弹”;他们尝试着用最少的和弦和最简单的技巧来模仿这些歌曲。
#Paul的first gig# 电影:在Paul第一次参与Quarrymen表演时,John特意留了一段让Paul独奏,向观众介绍时半恭维半调侃地称他为“Paul McCharmly”,Paul一脸flattered地接受了,然后自信地表演了段吉他器乐曲《Movin' and Groovin'》。
(刚在非常早期(队名还叫“Beatals”)的一个录音带中发现就有这首器乐曲) 传记:亨版对Paul的首秀语焉不详,但鲍版却有生动的描写: Quarrymen的确安排了一首专门表现Paul才华的《Guitar Boogie Shuffle》,并且中间让他来段吉他solo,但Paul一紧张搞砸了,solo弹成了杂音。
保罗只有默默后退几步,试图让自己的身体消失在韩顿与莱恩·加里之间的缝隙之中。
以“采石人”为骄傲的约翰在那个时刻简直惊呆了。
通常来讲,这样的大事故准会当场招来他匕首般怨恨厌恶的一瞥——也许还要更糟呢。
“我当时以为他一定是快要发火了,”韩顿说。
但是保罗那可怜、求恕的目光使他咽下了怒火。
“保罗·麦卡特尼——他平时是多么自信,多么自大,多么优雅的一个人啊,如果你想恨他,都会感觉内心不安的——可是如今却这么可怜巴巴的。
突然,约翰大笑起来,乐得差点尿裤子。
”#最早的创作# 亨版提到,在那场失败的首演后,Paul就把自己原创的几首曲子弹给John听,第一首就是《I Lost My Little Girl》(John在69年唱过一版,即兴得蛮高大上),“为了不想表现得比保罗差,约翰也立刻开始自己写曲子。
” 在电影中(以及各类记载中)John第一首可称之为song的原创,则是《Hello Little Girl》(多么直白毫无心机的跟风之作!
)(日后两人这种“唱和之作”蛮多的,比如根据印度大师的一次演讲,Paul写了首《Mother Nature's Son》,John写了首《Child of Nature》,日后却完全改了歌词,变成了《Jealous Guy》),电影中甚至安排在Julia出车祸的那一天,John正好在Paul家弹唱这首歌,Paul坐在壁炉边眼带笑意地看着他(John唱“Little Girllllllll”的那个拖鼻音真的很好笑),旁边开着录音机(John说服艺术学院购买又挪为私用的一架)录带子。
在某篇电影主创(导演Sam Taylor-Wood、编剧Matt Greenhalgh 、音乐总监Ian Neil)谈论电影选曲的文章中,编剧提到《Hello Little Girl》这一幕,John's first track, ever written. Imagine being in that room when he played it to Paul for the first time? There's that re-occurring undercurrent of longing and neediness which is fascinating. “这可是John人生中写出的第一首歌。
只要想象一下在屋子里他第一次弹给Paul听的场景,要是能重现出他内心深藏的对爱的渴求,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 #Julia去世后# 电影:在气氛沉闷的家庭追悼会上(顺便一提,Julia是在1958/7/15去世的,电影中不知为毛大家都穿着厚大衣),Paul在拨弄Julia的班卓琴,John突然大发脾气,抢过琴扔掉并开始暴走,Paul追出去,说“你想打我是吗?
”,John还真就一拳把他打趴在地上,看到Paul被自己打得嘴角出血了,又立马醒悟过来开始道歉,一把拉起Paul狠狠地抱住哭喊道“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啊!
”倒霉催的Paul还要一边给自己擦血一边安慰John。
没过多久Quarrymen自费去录demo,唱起《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John在“I’ll do anything for you, anything you want me to, if you be true to me”的歌声中怀念Julia。
打人就打脸
录制《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传记:并没提到“葬礼当天”这么细节的事,亨版中简单地写道“约翰母亲的死让他和保罗的关系更加亲近,因为他们现在又有共同的体验了。
” 鲍版则认为虽然有Paul的陪伴,但John度过了相当长一段“狂暴抑郁”的时期,一直消沉到58年年底,“连Paul也无法填补这样的空缺”,直到跟Cynthia交往让他重拾自信。
跟电影里John在Paul肩头哭过后回到屋里马上就振作吼出“都TM别哭了,我们可是要搞摇滚乐的!
”(然后大家都带着鼻涕笑了)比起来,John本尊其实一度在乐队的事务上很消沉,那时乐队除了他们三个,其他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也不能再叫Quarrymen了(因为他们与采石河岸中学全都没关系了),演出稀稀拉拉,也没排练的热情,甚至George一度偷偷加入另一个乐队。
直到年1959年8月在Casbah Club的表演才让他们重拾音乐上的自信。
看到电影结尾很难不对《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印象深刻——歌挺好听(虽然鲍版评价“是一首平庸的doo-wop歌曲”),三个小演员的表演和声音也都神还原!
配上John对Julia的回忆杀画面还蛮有蛋蛋的虐感——结果一查wiki,这首歌并不是John写的,却是Paul和George写的(Paul的回忆录又说其实是他一人写的,George只是编了吉他和弦,那时根本不懂著作权署名,所以署了他和George两人的名字),而且也不是在Julia死后录制的,恰恰是在她死的前三天。
——导演的移花接木就把一首Paul的小情歌变成了John的追忆母亲之歌…… 于是我蛮想知道Paul本尊有没有看过这电影,有没有看到这个结尾,查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关于Sir Paul如何评价《Nowhere Boy》),Paul似乎并没看电影,仅是前期看过剧本以及“I heard I’m OK in it”,他关心的问题则是—— “John可从没揍过我!
”【哈哈哈哈哈 “演我的演员比John矮小!
我明明跟John一个型号,拜托!
”【哈哈哈哈哈【其实小桑并不矮(179),比Paul本人(178)还高点,但架不住Aaron Johnson 180啊!
关于这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打人就打脸”的戏,猪脚Aaron Johnson发表了(邪恶的)高见: “我猜(Lennon)当时一定是想(和McCartney)打一架的,不是吗?
如果电影要把这个情绪表达清楚的话……他妈妈就这么突然离世,他又愤怒又痛苦,恨不得怪罪到周围每个人每件事上——那么谁能比Paul更适合被他揍一顿呢?
”【←喂喂 #嫉妒# John与Paul本尊之间你嫉妒我我嫉妒你的狗血事,估计五天五夜都讲不完,嫉妒对于这俩就是家常便饭,a sort of TRUE LOVE。
电影中两人虽然戏份不多,但关于John嫉妒Paul也略微着墨。
除了对Paul台上容易抢自己风头的小调侃,以及Paul对他后台生活指手画脚的小不满,嫉妒的点还在于John对Julia的恋母情节: 在Julia为John举办的生日party上,John看到Paul对着Julia弹了一首《Love me Tender》:“For my darlin'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顺便一提,根据片尾credit,这段的vocal也是Sam Bell,小桑仍然对口型) Julia听得很开心很感动,说“这是唱给你母亲的,对吗?
” John却在一边中二地呛声“他妈得了癌症,所以你(不得已离开我)的原因呢?
” 然后Julia很尴尬的起身离开,Paul对他翻了个白眼“Nice。
” 不一会儿大家怂恿John发表生日演讲,讲完后John看到Julia又在跟Paul交头接耳地嬉笑(其实两人应该是交换关于John的笑话),于是又中二地专门去逼问Julia“我爸爸去哪儿了?
”然后引出一大段狗血。
可能是连John也意识到,他母亲具有“可以跟一切雄性生物调情”“可以被轻易取悦”的技能,即使他也知道Paul对Julia亲近仅仅是因为Julia是他妈。
但是人不中二枉少年,John就是莫名其妙吃了这些飞醋。
与电影中腼腆懂事、有点少年老成的性格表现不同,那时的Paul本尊在嫉妒方面也是不逞多让的。
电影中没有提及但那些情节发生的同一时期,John进入艺术学院结识了重要的朋友Stuart Sutcliffe(后来60年初成了乐队的贝斯手),引发了Paul持续好几年的嫉妒(嫉妒Stu的“艺术家”范对John的影响力),直到61年Stu离队才告终。
“核心朋友圈”中,被嫉妒的Stu还不是一个人,电影结束于John即将启程去汉堡,其实在去汉堡前(1960年8月)他们刚刚招募了一个技术不怎么样、但长相极为帅气的鼓手Pete Best,随着后来乐队声名鹊起,Pete Best作为最帅鼓手也吸引了大量女歌迷的关注(而这本来是Paul的专利),于是Paul也不得不嫉妒了!
直到62年8月他们粗暴地把Pete踢出队。
承受过Paul嫉妒之火的两人结局蛮杯具——Stuart没过多久英年早逝、Pete因被驱逐出团大受打击,混迹过一些失败乐团后一度放弃打鼓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20多年后才重回演艺界)——对比Beatles后来的如日中天,再看看ex队员的结局,无法不感觉微妙啊!
看了书中关于“嫉妒”的种种,回头再看看《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里的副歌歌词“I’ll look after you like I never done before, I’ll keep all the other from knock on your door”,就有点细思极恐了。
我喜歡Nowhere Boy裡的Blackpool piers,可能是因為它美得很像Wimbledon裡的Brighton Pier。
這部電影訴說的是約翰藍儂變身成搖滾巨星前的故事,而Nowhere boy這個名字,清楚表述了他在青澀時期所感受到的無所屬、在母親茱莉亞與阿姨咪咪間拉扯、沒有父親的飄搖感。
他試圖尋找自己的根,像個溺水者般奮力抓取什麼卻無法抓住,慢慢學習用音樂去抒發情緒。
瞭解自己身世的過程對他而言,也像是一個脫離母體、蛻變成男人的過程。
之中的狂喜狂悲,在知道自己母親過世的瞬間達到高潮,他使盡吃奶的力氣把心中好不容易找到又忽然失去的歸屬感,一拳拳揮在其他樂團成員身上。
也就在這個時候,他對於自己身世的怒氣,才像水庫洩洪般一次宣洩到底。
而之後,才變成我們所知道的約翰藍儂。
无处男孩,英文名是nowhere boy ,一开始没看英文将处理解为了处男,汗!
电影很简单就是讲约翰列侬的成年之前的生活,别跟我说你不认识约翰列侬(我觉得这是基本常识)。
他之所以成为甲壳虫也就是披头士乐队的主唱,成为无数人心中难以忘怀的人,其实在翻开他的成长经历你会发现原来一切有迹可循。
所以这部电影着重讲的是他的成长经历,如何爱上摇滚,原来是受了妈妈茱莉亚的熏陶,如何组建乐队遇见保罗麦肯特尼,经历成长的伤痛最终成长为一个男人执着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反正觉得这部电影还可以,心灵有被震撼有被感动,值了。
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无处可逃;世界又是如此的大,我们常常没地儿可去,只好四处游荡。
你是否也和我一样,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些时光,无比空荡。
不想在人群中欢笑,也害怕独处的寂寞,就算找个人聊聊都没有兴趣,即使那个人是你的挚友或亲人。
我常常在这样的时光里等待。
有时候这种等待会很快过去,有时候它会长达数年。
看完这电影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电影中的Nowhere Boy。
这种等待缺乏理由,也漫无方向。
我只能跑到图书馆或者某个咖啡店躲起来,在人群中心安理得地失重。
听Desperado或Hey Jude,听John Lennon唱,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I'm not the only one.等待结束之后我发现人生往往只有回望时才会有清晰的脉络。
就像你听过Beatles后才会在乎Lennon的少年往事。
如果没有他后来那些音乐,谁又会想去了解,那个渴望爱的少年?
负责任的姨妈和游戏人间的母亲都给了列侬不同的影响。
天才的童年都那么与众不同,性格也有点偏执和暴烈。
姨妈的存在让他感受到永远的温情。
有意思的是,当时的摇滚青年对摇滚的定义是:不守规矩,打砸垃圾桶,成为小混混。
但他们上台表演和生活中,却永远是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油亮整洁。
真的是很英伦范。
片名取自列侬写的歌《Nowhere Man》,描写一个前途迷茫的人。
本片从列侬的养父(也是姨夫)去世(1955年)讲到其生母去世(1958年),即列侬从15岁到18岁的三年青葱岁月。
这期间,正值青春期的他逃学、鬼混、画漫画,从采石坡男子高中(Quarry Bank High School for Boys)毕业,到利物浦艺术学院求学。
这期间,他崇拜猫王,初识音乐(母亲教他第一门乐器——班卓琴),组“采石工人”乐队(Quarrymen,以其高中名字命名),跟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一起录歌(第一首歌《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
影片后半段,少女们对着台上的乐队尖叫,已经有点Beatlemania的味道了。
但导演Sam Taylor-Wood刻意回避了“披头士”的名号(也可能是版权问题?
),就连麦卡特尼跟列侬的第一次见面也处理的云淡风轻。
她把重点放在列侬与两位母亲——生母茱莉亚和养母咪咪(茱莉亚的姐姐)——的关系上;并通过不断闪回幼年的列侬面对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寄人篱下的惶恐,来试图还原后来那位巨星的心路历程。
很明显,导演想做到的就是即使你不是披头士乐队的粉丝(毕竟都解散四十年了),也能对这位有童年阴影的年轻人产生共情。
不过老实说我觉得有点做作,尤其是导演将史实改得过于狗血了。
首先,被逼在爹娘之间二选一这件事已经被若干传记作者否认了,导演还这么拍无非是想增加苦情分。
其次,茱莉亚将列侬寄养在姐姐家是迫于无奈(她新组建家庭后又有别的小孩),也没有证据显示她姐姐阻止娘俩亲近。
列侬确实从很小开始就住在养母家(251 Menlove Avenue;即现在向公众开放的列侬故居),但经常去生母家(1 Blomfield Road)串门;你可以说他没办法跟亲生母亲朝夕相处很可怜,但从某种程度也可以说他得到了双份母爱。
再次,影片强烈暗示了列侬的恋母情结(似乎他母亲也对他有意),但这种坊间传言式的擦边乱伦实在不怎么高级。
最后,作为影片高潮的生日派对,所有矛盾(强行)集中爆发,一觉醒来第二天又统统烟消云散,感觉像在过家家。
总之,导演低调解构名人的野心值得鼓励,但完成度实难恭维。
最终还是要靠披头士这个金字招牌撑场面——片尾列侬去了汉堡,我们知道那是他们的历练和成名之地。
The rest is history。
大概得益于披头士在英国的威名,本片在当年的BAFTA上提名了最佳英国片以及三个演员奖项(男主+两妈)。
导演Sam Wood虽然没凭此处女作获奖,但时年42岁的她与时年18岁的男主Aaron Johnson彼此吸引,约会三年后喜结良缘,并双双改姓为Taylor-Johnson。
这姐弟恋的年龄差距比列侬和小野洋子(差7岁)还猛?
(芷宁写于2010年5月14日)貌似萨姆·泰勒·伍德是个有勇气的导演,第一次拍长片,就敢于碰触列侬这个拥有前赴后继拥趸的传奇性人物。
同时,伍德是个聪明的导演,她避开了“披头士时代”,选择了青涩少年时代,给出了一段充满萌动与躁动、反叛与苦恼的青春轨迹,以细腻流畅的叙事展示了音乐奇才是如何诞生的。
伍德还是个大胆有能力的导演,她选用的少年“列侬”(亚伦·约翰逊饰演)和少年“麦卡特尼”(托马斯·桑斯特饰演)外型都不似人物本尊,但都能给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越到后面越神似。
影片在还原利物浦的彼时风貌方面做得地道,回忆般的影调,沉淀般的色彩,一切正如《每日电讯报》所言——“萨姆·泰勒·伍德用这部影片证明了自己不仅是个出色的视觉艺术家,更是位才华横溢的导演。
在她和摄影师迈克加维的共同努力下,50年代的利物浦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了银幕上。
”街景、居室、陈设、集市,都以时代特色再现,特别是那个年代的集市,这个和流行乐手息息相关的场所,总能带给观众很多回忆和想象。
讲述音乐人故事的影片自然离不开音乐,片名《Nowhere Boy》就仿自披头士的《Nowhere Men》,该片的QST仿佛流行乐拼盘,影片伊始便是披头士主演电影《一夜狂欢》的开场音乐,结束于列侬在1970年写给已故生母朱莉娅的歌《母亲》,中间应情应景地穿插有Jerry Lee Lewis、The Nowhere Boys、Elvis Presley、Eddie Cochran等人的歌,喜欢摇滚的人可以过把瘾。
《Nowhere Men》有歌词唱道:“他从来是个漂泊者,随遇而安,四海为家,不为谁谁,不为所知,没有思想,没有方向, 是不是和你我有点像?
”的确在某些层面,人类是相通的,每个人在少年成长期都有过纠结烦闷,15岁的约翰·列侬也不例外,他的纠结愤懑来自于童年的一段不幸,也来自于两个母亲对他抚养权的“争夺”。
在乔治姨夫去世前,约翰在咪咪姨妈(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饰演)家里过着简单无忧的生活,虽然,偶尔地,童年时被父母“遗弃”的阴影会骚扰他,但这段时光大多是美好轻松的,如乔治将广播引到约翰房里,听广播时的约翰很开心。
乔治的突然离世,让约翰又回到无父状态,而10年不见的母亲朱莉娅(安-玛莉·杜芙饰演)的出现,又让他的家庭归属起波澜。
母亲朱莉娅是个和咪咪姨妈截然相反的人,朱莉娅热情活泼,痴迷流行乐,衣着艳丽花哨,她的爱,明显而奔放,咪咪则古板守旧,喜爱古典乐,衣着单色素雅,她的爱,含蓄而矜持。
可以说约翰是幸福的,两个母亲都爱他,同时约翰也是不幸的,两个母亲争着爱他,她们仿佛两股角力的绳子撕扯拉拽着约翰的心,让叛逆期的孩子更难熬。
朱莉娅或许不是称职的母亲,但她却是个好玩伴好导师,她带约翰接触摇滚乐,去看有关猫王的纪录片,还教会约翰弹班卓琴,且酷酷地告诉儿子“摇滚乐其实就是一种性爱”。
就像姨妈所言,“她是会伤害你。
”在母亲那里享受到短暂母爱和心曲相通的约翰,终究得离开——母亲选择了现有的家庭而非约翰。
于是,音乐成为少年释放阴郁和忿怒的出口,约翰组乐队,宣泄并爆发着,17岁时他认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自此流行音乐史上著名的双子星相聚,保罗教会约翰吉他和弦,仿佛为约翰插上了音乐的翅膀。
生活总是出其不意,当一件麻烦解决时,新的不幸又会降临,在朱莉娅和米米尽释前嫌后,朱莉娅却遭遇了车祸……经此变故,少年不得不成长,长大也是一种痛,需要付出代价,约翰的代价很沉重。
当初亚伦·约翰逊没被选为哈利·波特或许是件好事,让他有机会饰演多样角色。
此次他演出了少年列侬的性格和纠结,虽有几场戏差点火候,但其中有两场相当不错,一场是听到母亲现任丈夫劝她放约翰回姨妈家,约翰在经历了内心煎熬后,第二天主动提出离开,脸上似有笑容,但观众分明感到了他心里的泪。
另一场是母亲车祸后乐队的演出,约翰演唱《Hello Little Girl》时的神情,投入而悲戚。
《真爱至上》里的“恋爱男孩”托马斯·桑斯特长大了,他的少年保罗有才华有理想,还有一丝母亲早逝的轻郁,当他抚慰同样失去母亲的约翰时,一种相惜的情绪在蔓延。
虽说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是配角,但她的戏依旧动人,她的咪咪姨妈是个不轻易表露感情的人,偶尔的真情流露,也会口是心非为“别傻了”。
片尾当约翰需要办理护照,请姨妈在表格的父母或监护人处签字时,姨妈问自己算哪个,约翰表示都是,姨妈眼中已有泪水,约翰离开后,姨妈的脸上闪过一连串表情,有难舍有担忧。
片尾字幕表示,此后余生的每个星期,约翰都会给姨妈打电话……在经历了一番危机琐事、生离死别后,男孩感知到了爱,成长了,要去更宽广的舞台,在他心里,依旧爱母如初,且充满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母亲,你拥有我,但我从未拥有你,我需要你,可你不需要我……”此时听片尾列侬的歌声,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影片OST曲目:01. Jerry Lee Lewis - Wild One 02. Dickie Valentine - Mr Sandman 03. Jackie Brenston & His Delta Cats - Rocket 88 04. Elvis Presley - Shake, Rattle & Roll 05. Wanda Jackson - Hard Headed Woman 06. Screamin' Jay Hawkins - I Put A Spell On You 07. The Nowhere Boys - Maggie May 08. The Nowhere Boys - That'll Be The Day 09. Eddie Bond & The Stompers - Rockin' Daddy 10. Eddie Cochran - Twenty Flight Rock 11. The Nowhere Boys - That's Alright Mamma 12. The Nowhere Boys - Raunchy 13. The Nowhere Boys - Movin' and Groovin' 14. Big Mama Thornton - Hound Dog 15. Gene Vincent And The Blue Caps - Be-Bop-A-Lula 16. Aaron Johnson - Hello Little Girl 17. The Nowhere Boys - 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 18. John Lennon - Mother (若听约翰·列侬的歌《母亲》,可去http://nicolew.blog.hexun.com/49975226_d.html)
鲜有人不知道他,或许也有人不知道,甚至鄙弃他们也是有的。
但,就我而言,他似乎是存在过某一个时段,那一个时段中对其音乐反复视听,却从来没有关注过歌词含义,对他的了解也更多的来至美国,只是知道他们四人都是来至英国一个叫做利物浦的那个地方,但那里我从来没有去过,所以无从知道那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所以,此片的介绍多少让我心怀探奇的心境观看。
或者更多的是带着看传记片的心态,总是想知道,一个怎样的地方以及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机缘巧合,能够让一个人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并以此让人们相知相识。
可是在看到的时候,让我惊讶的确是,此片所涉足的角度竟然如同《时尚先锋香奈儿》,是列侬在成为那个全世界都著名的列侬之前的,青葱岁月。
又是一次大胆的角度,又是一次让人有些害怕担心的时光,但是我却万分的开始有些着迷,因为,让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回归自然,那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抛去那些光环,就像那晚在大理夜晚的藏青色天空中,两道月晕围绕着那明亮的月亮,就算如此清凉美丽,可终究美丽发光的还是月亮,不会因为月晕的消失而失去光彩。
所以当这个列侬出现在我眼前时,画面中仿佛有一层自然的光晕,隔离着某种神秘不可测的历史,那里没有虚妄的自我神吹,也没有回避尴尬的家庭,这很英国这很不中国,所以当去年《孔子》上映时,我便听过一个所谓企业家对我说的话,孔子是神,为什么把他拍成一个乞丐,这完全有毁那精神形象。
而我却说,或许那毁灭的只是我们的无味的面子。
于是像这样的传记电影,估计也会被冠以有损文化形象而被唾弃吧,就像那些曾经唾弃过列侬的那些人。
我常喜欢看名人的传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此的痴迷,还是总是希望能从中找到某种规律,从第一部关于猫王的传记电影,到现今的这部电影,都似乎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未曾回避这些伟大传奇缔造者的晦涩人生。
列侬的成长环境缺乏正常家庭的事实,在母亲以及姨妈之间有些两难的痛苦徘徊,渴望母爱的羞涩以及对似乎有些单调人生的叛逆,这其中有多少都是,一个平凡人才会有的苦恼。
此片没有回避那些可能的污点,没有父亲的生长环境,到音像店偷窃黑胶碟,趴在绿色双层公交车顶以躲避购买车票的恶作剧,还有和女孩在丛林中乱搞,这似乎都不是一个伟人应该具有的品行,可是这就是列侬,想想他之后在美国所做的那些看起来荒唐的事情,想想这并不足为奇。
敢于面对,才是一个天才应当有的诚实。
就像片中的Jay Hawkins的那首“我对你下了咒语”,狂野不羁的爵士实则却是骨子里爆匿着摇滚的直白,加以沙克斯短促起伏和沉稳的鼓声,如此的音乐,难道仅仅只是一场看上去华丽的表演吗。
列侬在亲生母亲的熏陶之下,开始学弹班卓琴,也是在母亲对音乐的敏感之中最终决定要成为像猫王那样的人,在那场看似时间在飞速流转的画面之中,只有一个专注练琴并享受自我的人,在那里沉静的如一个自然之人。
而后组建了最初的乐队,并以此认识了保罗,当那个有些怯懦并带着某种过于优雅的保罗出现的时候,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人来演绎保罗。
但是,谁也无法知道当时的列侬和保罗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青葱模样,所以正因为无人可以演绎,那么神似的并且篆入某种神智的,胜过那张脸。
而我却感受的到,从列侬以及保罗的扮演者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对这两位伟大人物内心以及精神的诠释。
当初两人的相遇到最后的分崩离析,也可从两人相遇时的紧张气场感知到,一个伟大的乐队容纳了两位举世无双的人,而那时他们还未迈入成年。
最感人至深的是那场列侬在母亲去世后,拿着母亲为他储蓄的钱到录音室录制单曲时,可以感知,一个男孩终于在亲情短逝后,转身而成熟银灰深沉拥抱爱在心中的男人,我潸然泪下。
如果你想要成为像列侬那样的人,势必要接受那般的童年以及亲情的两难,如果你在嫉妒那些可以成为传奇的人,想要从一张又一张曾经的过往中找寻痕迹,或者想要质询自己的无能时,我想这一切都是无需所为之事,因为,神来的一笔,也需要你,积极主动的找到那张可画的纸。
那张纸,是一种力量,可以将忧愁和恨,融融地化成温暖晨曦。
如同那首歌“In spite all of the danger”:尽管危险重重,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只要你愿意,只要你真心对我,尽管伤感心痛,都是你带给我,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
我会照顾你,我从未为谁这么做过,我会挡住其他人,不让他们来打扰你,尽管危险重重,尽管一切不确定,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
如此的坦诚面对,神来的那一笔,岂非是虚晃的。
2010-5-9
昨晚永华影城上映,作为上海电影节的展映影片;john的粉丝构成较多元,由于开场晚了十几分钟,于是在检票员的指挥下,只见穿着大红色“1”TEE的大腹便便的文艺青年和精精瘦的老科勒中年人(且不是由儿女拖来的)同排长队,让我产生超现实主义的恍惚感;屏幕不小,像素不高,胶片感尚可;字幕是下面加一个长条LED连接到一台笔记本播放;音效方面总体不错,但可能是由于设备连接仓促的原因,杂音不小,尤其是在较安静的时候;john的恋母情结在剧中的多处细节中可见一斑,大概所以才会以后把yoko ono当妈妈了吧;里面paul最萌了,像黑客帝国里的大boss“安德森”的童子鸡版,而且译成“波尔”;影片中笑点其实不多,但可能都是对这样一位伟大人物敬仰之情之外,对他不幸童年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关爱之心吧,每逢他有一些小出格之举,大家都会好不吝啬自己的笑声,且充满着善意;比如mimi阿姨对john不爱戴眼镜总把眼镜放口袋里就说“pocket not blind",john就无奈把眼镜戴上,但一出那院子“可怜的小栅栏”就脱下来,等等。
母亲被车撞的那一声“嘭”,整个影院一阵揪心的惊呼,随后只传来john的“hello little girl”...唉,看传记片和虚构片的最大区别,可能就是时时提醒自己这是真的,所以情感也会加倍吧。
呜呜呜。。。
Aaron Johnson,请你不要冲动好嘛!为什么拍完这部片子要和老你23岁的女人结婚啊!You are not John Lennon!你不需要恋母情结啊!
Thomas Sangster的扮相实在是......
演paul那孩子...又一个残了的正太...
a total time waster.Ann marie duff should just quit her job.
音乐题材的,非常丰满,不格式化
二姨演技太赞了!
英国人洒起狗血来也是鲜血淋漓。
青春真好
Johnny boy太漂亮了,更希望有个像的人出演。我们要看的是Lennon,不是某枚帅哥嘛!题外话,觉得AJ太可惜啦。。。。唉!!!这么好的孩子。
一个不寻常英国少年的寻常青春。三星半
和一般的英倫青春片無甚區別,只不過主角是John Lennon而已。Aaron Taylor-Johnson做到了一些形似,但是在表演上顯得有些乏味,個別戲份顯得有些過火,生母的角色有些刻畫不足,Kristin Scott Thomas表現搶眼,將角色由內而外地將角色從內心到行為的變化表現得魅力十足。
年度十大烂片
虽然片子属于一种传统的人物传记叙事甚至有点心灵鸡汤之嫌,却因为这个影响了世界的“NoWhere Man"的成长经历而显得格外令粉丝们感动,全程使用披头士早期的经典音乐是影片燃到极点,选角最初看气质不像越看却越有感觉。残酷而叛逆的往事,上天没有让你成为猫王是因为她想让你成为约翰列侬.3.5星
和冻冻初次面基就在so特别的百老汇和一群老头老太太看电影,片子始终处在一种草率的跳跃状所以我觉得这枚导演的水平其实并不太好Aaron你愿意为她生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你给我说说23333不过因为喜欢里头的各种利村元素所以看得还是很愉悦哒!
这破碎的童年,列侬他母亲好有个性,各种美型的选角把这片演成了青春偶像片。演麦卡特尼的居然是《真爱至上》里那个小正太!好挫好弱受!囧
@2019-03-27 13:09:32
6.8,披头士考据癖的电影,可惜拍的毫无亮点
烂片一本,前一小时都在讲列农和两个妈的情感纠葛,我去,关于音乐就只有Paul McCartney教他几个和弦,糊弄不懂音乐的人
對於喜歡披頭四的人來說這套電影從頭到尾都是悲傷,因為一想到John Lennon的結局,就只能感到遺憾惋惜😞
crazy & frag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