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朗姆酒日记>的期待较加四和游客那会有所缓解,传说中的德普年那会德普两部电影走上大银幕,不得不怀疑广电局是否潜伏着流口水的普迷。
虽然没有之前朝思暮想泪满襟,但是作为普迷,激情从未退潮过,对这部电影也不例外。
毕竟当年扭着小蛮腰的麻雀船长早已让我们见识了朗姆酒的魅力,而<恐惧拉斯维加斯>里德普也曾与烟酒毒品欢乐共舞。
然而最后的观影感受却是,德普还是那个德普,酒却不是那瓶酒了。
思来想去,问题原来出于:万事俱备,只欠一个蒂姆波顿啊。
所谓朗姆酒日记,其实是想要转换纽约繁忙为杯酒人生的帅气记者Kemp最终想要看穿浮躁社会给满眼green cash的混蛋们沉重一击的传记片。
说到传记片,德普早在<公众之敌>抢银行中过足了穿越进别人的人生的瘾。
而个人一直耿耿于怀嫩牛五方帕丁森把我最爱的小说<大象的眼泪>翻拍的各种娘炮,相比之下,亦正亦邪的德普更适合扮演着有着奇幻人生的纯爷们。
于是,对于本片的期待又加了一层。
影片开始,德普从床爬起来,各种脏乱差外加宿醉带来的红眼,慵懒颓废各种德普特色。
Kemp加入报社后的种种讽刺,勾勒出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里展现的迷茫一代。
对于政治、暴力、贫富差距,影片当然不会错过:美丽的海滩是god’s idea of money,所谓的美国梦有着you’re paying in the dream的前提,富人们附庸风雅聊着去你妈的古巴和下地狱的GCD,饥饿的孩子与被驱赶的居民蜡黄的脸。
德普饰演的Kemp作为记者依然存在着未泯灭的良心,和同样对现实竖中指的老流氓Juan成为好基友,却意外地认识了商人Sanderson,并且爱上了他金发碧眼风情万种的女盆友。
另一个给本片带来不少无厘头笑料的是被Kemp任职的报社炒鱿鱼却阴魂不散的自由浪荡的酒鬼Moburg。
德普对于Juan和Moburg的态度自然少不了从作为小资文人的一般般不理解到好基友一辈子的转变,而那些为赚钱不择手段的bastards丑恶嘴脸也当然日渐明显。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今华尔街的1%们着实中了一枪。
影片的意义就是肿魔正义肿魔来,个人认为朗姆酒的疯狂劲还不够给力。
德普的表演从来不失水准,即使被指廉颇老矣身材不再而所演角色又较为平面,也可看出德普试图让其更为鲜活。
他结尾悟透the smell of bastards并决定speak for ink rage时脸上扫过一瞥微笑可谓如一道闪电立刻让所有普米集体给跪笔者恨不得舔其脚跟无下限。
个人认为这个镜头让温吞得差点被Moburg盖住风头的Kemp一角上升了不只一点。
同时,看见Sanderson的乌龟时抽动嘴角,和女主打赌全速开车一起尖叫,对于Juan提起心上人与情敌一腿尚在捂住耳朵各种卖萌,拿着镜子勉为其难一脸无奈与嫌弃地看Moburg的小黄瓜等等都提醒着大家——这是演技帝德普。
然而细想,这些表演与风格,仿佛在秘窗、加勒比、爱丽丝里都已见过,换言之,我们看到的不是德普演的Kemp,而是演着Kemp的德普。
是好是坏,不好说,毕竟德普自己也说过演员塑造角色就应该有自己的影子,但遥想波顿神作里的德普,不免想念那种形散神不散的多样性。
当然,电影本身并非亮点全无。
和Juan朝条子们喷出朗姆酒酒精点燃的火焰玩得好开心,与好基友男上男下即预告片里的精彩在路上都表现出符合历史潮流国际新秩序时代新主题——腐啊腐。
而嗑药产生幻觉时,好基友劝说【还是喝杯朗姆酒清醒一下】所展现出喝酒等于清醒的时代,以及嗑药后看着鱼缸思考出的【世界与我】的哲学关系,都足以加重影片的分量。
但个人失望的是,前半小时的无聊情节,平淡无奇德普还沦为可怜备胎的爱情线【而且赶脚Sanderson对女主是真爱啊有木有!!
】,稍有脸谱化的角色和不管是幽默还是深刻两者都想得但都有所束缚的赶脚。
我不确定是不是导演的问题,但个人觉得波顿似乎有某种力量让德普变得impressive和inspiring, 并且也只有波顿有这种力量。
没有波顿的德普就像是失去花生的阿福,跳楼都没有观众><。
虽然说这瓶朗姆酒不似加勒比海上那瓶刺激烧心,也不够让我们和主人公们一起drink our lives away,但至少故事说得完整,有反思性。
如果说彩蛋的话,一是女主登场出水芙蓉像极了加四的美人鱼,二是结尾Paul Kemp真人照片一张,看样子是潇洒帅气的正男一枚,三是德普与女主的激情戏令人捂脸还算过瘾,四是又证明了德普君不管离没离快点回到波顿大叔的怀抱吧!
整部片子弥漫着一种颓废的魅力,我想也就有约翰尼德普才能这么迷人的把这种散漫,随性的气质泼洒在这样的主题电影里。
蓓蓓的电影世界http://blog.sina.com.cn/u/1167336560此片有浓浓的墨西哥风味,这样的片子总是让人觉得很“热”,骄阳似火的温度,火辣辣的随处可见的袒胸露背,还有离不开的大海与汗水,酒精与麻痹。
既然这部片子的名字就叫莱姆酒日记,片子里自然少不了这些酒鬼,他们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
他们用酒精给自己封闭的大脑输送力量,支撑着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动力与信仰。
他们看着周围糟糕的一切,让酒精的作用使周围变得如梦如幻般的美丽。
要想在这样的颓废的环境里保持头脑冷静,不被同流合污,还真是有点困难。
约翰尼德普就是这样,他穿插在两种生活阶层之间。
他看到享受物质快乐的老乡是怎样用贪婪在别人的土地上堆积金币,他看到贫穷落后的当地人是怎样在自己的土地上苟延残喘。
他一直很矛盾,谁都会被物质所诱惑,他也是美国人,他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抢当地人的土地,去享受香槟美女,他有这样的机会摆在面前,干嘛非要去接受贫穷的事实,用望远镜看邻居的电视?
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记者,他一方面非常同情当地人的遭遇,本是属于他们的土地却被贪婪的美国人抢占了过去,连望见海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他选择了良知,他想反抗,用笔杆子反抗,他听到了墨水的声音。
但是他个人的力量是相当微薄的,最后他不得不放弃离开这个他想为之争取权利的土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希望他在回到美国后可以成为一个比较公正,公平且有公信力的良知记者。
美中不足的是,电影里对于莱姆酒的意义并没有刻画深刻,让人觉得约翰尼德普的转变显得有点突兀。
最开始他恬不知耻的享受着美女和香车。
但是喝了点酒,产生了点幻觉就一夜之间“闻到了墨水的味道”,似乎收尾收得仓促了点。
既然用了这么多笔墨在渲染氛围,那么就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好好刻画下结尾,但是似乎导演拍累了,想早早结束拍摄,以至于片子并不长,而很多需要花笔墨去体现的细节没有掌握周全。
但依然是一部迷人的电影,约翰尼德普的个人魅力使这部片子有了看头。
IMDB评分 6.7/10 from 7,410 users一句话评论比梦境更梦幻、比怀旧更有感,故事已经不再是这部电影的重点了。
德普完全表现出了汤普森小说中的那种生活的质感。
而且,影片中的的异国情调很有特点。
——《综艺》影片的氛围和质感一流,让人倍感愉悦和轻松。
只不过还缺少了点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质。
——《好莱坞报道者》一个欠佳的冒险故事,不过期内敛的视野以及1960年代亨特·S·汤普森对世界的洞察和描绘还是令人钦佩。
——indieWIRE幕后制作 拿起酒瓶来创作 作为电影导演,布鲁斯·罗宾逊的作品很少,此前的履历表上只有三部电影,分别是《我与长指甲》、《广告之王》以及唯一的一部好莱坞电影《盲女凶杀案》。
《盲女凶杀案》拍摄于1992年,算下来,他已经有整整二十年没有在好莱坞拍摄影片了。
可是德普的一个电话,却将他招了回来。
罗宾逊说:“当时是德普给我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我正在西班牙,真实天知道他是怎么联系上我的。
在电话里,德普劈头就问我是不是知道《莱姆酒日记》这本小说。
我说我不知道。
如何他问我是不是介意邮寄一本来给我看看。
后来我收到了小说,看完了它。
德普随后又给了我电话,这次他说话就直截了当得多了。
他问我是不是想改编他,我回答是的。
他又问我是不是愿意执导这部电影,我也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在这点上不需要这争论什么,和德普合作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整个过程都令人非常愉悦。
” 《莱姆酒日记》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创作于1961年的小说,这本小说直到1998年才发表。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波多黎各,讲述了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那里的生活。
这个记者在波多黎各爱上了莱姆酒,几乎变成了一个酒鬼。
为了撰写剧本,并更好地体会主角那种“醉醺醺”的状态,布鲁斯·罗宾逊每天也喝一点点酒。
罗宾逊曾经是一个酒鬼,不过在八年前,他果断地戒了酒。
他说:“我曾经喝了太多的酒,而这个坏习惯已经开始威胁到我的家庭了。
当时,我每天十点前就能搞定一瓶酒,到每天结束的时候,能喝空4到5个瓶子。
不过,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受尽了折磨。
整晚整晚地无所事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后来,我去了嗜酒者互助联合会,在那里戒了酒。
后来,为了拍这部电影,我重新开始喝一点点酒,当然,量非常少。
” 对于一个要自编自导影片的导演来说,在编写剧本时,灵感就遭遇了枯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罗宾逊说:“我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拼命地想抓住些故事中的元素,寻找那种我在编写《我与长指甲》时的感觉,可是就是难以找到那种创作的状态。
后来我发现,给我巨大困扰的是这部电影的标题--《莱姆酒日记》。
我身体里的创作的那一半告诉我说,到波多黎各去,喝一点酒;而戒酒的那一半则说,千万别重蹈覆辙。
我和我的妻子说了这种创作上的窘境,我说如果不喝点什么的话,我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
她很理解我,她说那你就去喝一点。
有了酒精的刺激,《莱姆酒日记》的剧本我很快就搞定了。
在那个阶段里,我喝酒是很有限制的,大约一天一瓶的量。
在写完剧本后,我又滴酒不沾了。
” 麻烦的拍摄 影片很早就开始了前期制作,但是因为资金、导演、改编等等问题,一直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拍摄阶段。
这让小说的原作者亨特·S·汤普森非常恼火。
他很不满意制片公司的效率。
于是他给制片公司里的一位负责的女士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传真。
在这个传真里,汤普森说这位女士是“一个懒惰的婊子”,随后写了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批评的话语,说制片公司不思进取、拖延影片的拍摄,对自己的作品不重视之类。
那是在2001年,约翰尼·德普和罗宾逊还没有来到剧组之中。
后来,成为了影片导演的罗宾逊和汤普森在洛杉矶著名的夏蒙特酒店里见了面,不过汤普森除了在见面时说了一句“Hi”之外,在整整两个小时的会面时间里,一言未发。
在2005年,影片开拍前,汤普森选择了自杀。
影片在好莱坞、墨西哥以及波多黎各的首都圣胡安拍摄,整个前期的拍摄周期长达一年。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罗宾逊还在不断地和自己的酒瘾做斗争。
他说:“影片开拍后,我时常会觉得自己需要喝一点酒来刺激一下自己。
于是我问德普,是不是介意我喝上那么一点。
德普倒是不介意,但是他说,如果他是我,就不会那么做,你为什么不去试着不喝酒呢?
所以我在片场几乎没有喝酒。
不过,我们后来到了一个叫做Fajardo的地方,那里半夜两点就有足足有华氏100度(约合摄氏40度),而且还非常潮湿。
在那么热的工作环境下,所有人整天都湿漉漉的。
所有人几乎都要扛不住了。
结果有一天有一个当地人推着满满一车冰镇的干红走过来,我们再也忍不住了,我对德普说,喝这么一点酒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 在片场,德普总是重中之重,因为他是这部电影的绝对意义上的主角,他一个人的表演几乎可以左右影片的质量。
与德普配戏的艾伦·艾克哈特说:“德普是这部电影里最耀眼的演员,他也是汤普森的大粉丝。
在影片中,他扮演的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
这其实在生活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存状态。
德普很敬业,他的每次表演都令在现场的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他的气质和剧中的人物非常贴合。
”罗宾逊说:“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就好像是做梦一般,我们远离摄影棚,大多数都在外景地拍摄,避免了审查机构的找茬(这是《盲女凶杀案》后,罗宾逊没有拍摄电影的原因),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德普的工作可圈可点,因为他完全入戏,演活了那个醉醺醺的记者。
而且,是他把我重新带回了好莱坞,让我重新拿起了导筒。
”花絮·影片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这是约翰尼·德普第二次在亨特·S·汤普森的作品改编的电影中扮演主角了,前一次是《赌城风情画》。
·在《我与长指甲》的DVD中,布鲁斯·罗宾逊透露说,在特瑞·吉列姆之前,德普曾经找到他,希望他能改编并指导《赌城风情画》这部电影。
可是罗宾逊却拒绝了德普的邀请,因为他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把那样一个东西展示在银幕上。
·影片原计划在2004开拍。
·本尼西奥·德尔·托罗、布拉德·皮特、乔什·哈奈特和尼克·诺特都曾经准备在这部电影中出演一个角色。
除此之外,本尼西奥·德尔·托罗还曾经一度是影片的导演侯选人。
·瑞士演员菲利普·冯兰登(Philippe Vonlanthen)是1999年在伦敦为自己的新书做签售的是认识布鲁斯·罗宾逊的。
那个时候,罗宾逊就觉得他可以在影片中扮演一个角色。
·凯拉·奈特莉和斯嘉丽·约翰逊都曾经是扮演Chenaul的人选,不过这个角色最后落入了艾梅柏·希尔德的手中。
亨特汤普森在另一个世界看完此片后给制片人霍莉索仁森的信亲爱的霍莉:你大爷的。
你从买下版权到拖拖拉拉上映都11年了,中国人讲话生命都快一个轮回了,当然了,老子在这个世界呆了快七年了。
这里有酒有妞有更多的龌龊东西让我呕吐清肠,总体来说日子还不错,我他妈也没想轮回到你们那个我爽够的世界里——但不意味着你丫拍完片可以不告诉我。
最近这边严打的比较紧,我用了三根古巴雪茄才换个一张碟,还他妈盗版的。
在我坟头上烧一箱影碟费劲吗?
回头补给我,给我烧蓝光的,别他妈给我烧盗版的,还他妈的枪版,我怎么给人家吹牛,怎么送礼啊。
什么?
我没有坟头了?
没处烧了?
他们真按照我的意愿把我的骨灰用大炮打出去了?
那天老子的骨灰满天飞,当地跟看看礼花似的过狂欢节?
哦my尼克松刷刷,这帮孙子还真他妈听话,也是唯一一次听我话吧。
我说给我一个州,哪怕一万人的一个小镇让我当执政官,我来这帮玩意做做示范,让他们看看我玩的如何比他们转,他们怎么不给我呢?
小奥还在准备第二届吗?
神啊,他继续堕落下去吧,四年没玩够吗?
还不考虑改行吗?
他开店出卖自个形象卖女性玩偶都比挨个地区拜票强。
都是出来卖,一个能收回来钱,一个往里搭钱,这窝团队,就地转行卖女性玩偶保健品吧,别他妈跟中国人谈判老拿着工人的穷酸劲头,人家有脑白金,咱们就不能有奥玩偶吗?
倾销过去……废话不扯了,聊聊你用了一个轮回拍的这玩意。
梦想是用来糟蹋的,你舍不得别人可就抢了先。
这话真不错。
谁叫我自个不抢先初夜呢。
姥姥的,我怎么自个没早点筹备拍呢,罗姆酒浇灌而就的灿烂菊花,生生的被你找来的这个团队拔起泡了花茶。
你大爷的,水还没开呢,片子就结束了,你是怕我的原著精神烫着你,还是就他妈好暴敛天物喝凉水茶呢。
先说说罗宾逊,听说是德普这小子推荐他来导的?
他以前怎么酒鬼怎么混我管不着,你确定他拍片时喝高了吗?
你他妈听清楚,我早跟你说过不要一个清醒的人来拍。
历史的真相藏在一系列炫目的闪光后,怎么见到闪光呢?
莱姆酒这种邪恶的饮料可以把最受尊敬的人彻底变成一个恶棍,也可以将恶棍幻化成所谓最受尊敬的人。
主角去波多黎各不是去度假的,是去沉思,去发泄,去战争?
明白吗?
按着重要程度再来说说,说说那个大妞吧。
你不是跟我说什么凯利奈特莉或者斯嘉丽约翰逊来演吗?
不不,我不是说这妞演的不好,只是露的太少啊。
我跟你说别那么假么三道的考虑什么分级,60年代为什么是美丽的浪花之巅呢?
那是大变大乱之中育有深的内涵,琢磨去吧。
接着数落一下德普吧。
孩子,咱这回去加勒比海不是玩海盗RPG游戏去了,吗啡也好,罗姆酒也罢,就是通向梦想之路的贝塔系数,酒色越浓,贝塔系数就越高,梦想的收益就越大。
可我怎么觉得片里你小子顾忌风险,贝塔系数订的那么保守,喝起高度酒本是享受,你却透着一股勉为其难不情愿的劲,当时在我这,咱爷俩是怎么喝的你忘了?
真想我吗,过来咱爷俩再练练。
哦,对了,那只斗鸡最后你们怎么处理的?
烹饪时没过油吧。
崔贝克,沃伦,泽文几个老哥几个最近开始吃素上了,跟一个东方的什么大师说要什么参禅,吾日三省吾身,反省一下我们那个时代的精彩。
反省这活我到可以,反正是动口不动心,可见天吃素我可受不了,顶多就是少放点油意思一下得了,可这个什么大师最近教我一土法叫什么:叫花子鸡。
想知道怎么做好吃吗?
奔儿香秘诀我告诉你:你啊,饿的时候吃!
敬赐回复。
(原文为法语)抄送:罗宾逊,德普,还有那个大妞,把她twitter给我。
我有时间翻墙鉴赏一下。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
《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
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
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
可是,额。。。。。。
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
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
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
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
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
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
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
哪怕,你文化程度高到和林书豪一个级别,词汇量多到足以绕冥王星一周。
可是当你感到喜悦、 兴奋、 伤悲、 怜悯、 落寞、 愤怒、 绝望, 低沉、 平静、 无助、 失望、 满足、 激动、 疼痛、 舒适、欣慰、温暖、寒冷、 恐惧、沮丧、苦逼、 忧愁、 尴尬、 困惑、 疲劳、 热情、 冷漠、 消极、 厌世、 思念、 支持、 抵触时,其实,都只用一个字——“FUCK”来表达。
一次次,我们如此真实地感觉到,在激烈而又难言的情感面前,表达是一种多么无力的东西。
所以,如果“无语”是百感交集的最高级模式,那么,没有比这个模式,更适合德普迷们看《莱姆酒日记》时的心态。
他们言之凿凿地说:“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
”他们迫不及待地说:“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事实是,他们说的,还是对的!
是的,对于像我们这种外人而言,《莱姆酒日记》闷死了。
高潮的,都被预告片给搞完了。
剩下的部分,你大可边看边切西瓜,聊QQ,刷微博,打毛衣。
整个片子,上半段都在喝别人的酒,中间部分都在开着别人的车,下半段都在泡着别人的妞!
这样的日子发生在六十年代的波多黎各。
在那里的报纸印刷工厂里,油墨的味道里杂着混蛋和真相的气味。
此外,居然,还有偶尔闪亮的基情出来亮瞎你的铬合金双眼!
可是,就这样盖棺定论《莱姆酒日记》,实在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
如果肯杀时间了解德普和亨特·S·汤普森间的渊源,也许能多一分了解《莱姆酒日记》沉闷背后的况味。
其实,与其把《莱姆酒日记》看成传奇,不如把它当做仪式,它不过是德普对亨特·S·汤普森的成全。
就像当年德普用250万美金,成全亨特·S·汤普森把骨灰装进大炮里的遗愿一样。
《莱姆酒日记》也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式的成全。
作为《莱姆酒日记》的原型,亨特·S·汤普森,这位传奇的《滚石》著名记者,有着“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的尖锐,以及在自己的书上打三枪当做签名送给朋友的疯狂。
他迷恋着像酒精、医药、火枪等容易让人失控的东西。
德普曾回忆他到汤普森家做客的场景,“一次我在睡前准备用下烟灰缸,却发现床头小柜上竟然放着一桶火药,多得都可以把我们都炸到月球去,我竟然过了这么久才发现。
”这种危险的失控始终贯穿在整个《莱姆酒日记》中。
幸好,还有唯一的优点:诚实,它像系住失控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诚实和失控,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叫真相的东西,也就不远了。
在高浓度的酒精、荷尔蒙、迷幻药后,亨特·S·汤普森的最后一根稻草浮出水面,当德普握着重磅消息,面对着被扫荡后的报纸印刷间,他是这样帅地说:“我闻到了混蛋的味道,真相的味道,还有,油墨的味道。
”说这话的时候,不知道,德普的脑子里头,有没有浮现当年和汤普森以及充气娃娃飞驰在路上,抑或是把汤普森的骨灰装在大炮里送上天空的场景。
那是一种怎样的成全,我们何以懂得!
有些事,真的不足为外人道。
我想,当德普被问到汤普森是一个怎样的人时,他一定会晃着说:“亨特·S·汤普森啊……你懂的!
”他忘了,其实,我们远不如他懂。
所以,我们只好,嫌他太闷。
豆瓣这个剧情简介写得太烂了。
完全没有突出本片的深刻硬核。
先重新写一个简介吧。
【 保罗·坎普(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是个失意的纽约作家,他来到波多黎各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应聘当记者,报社主编罗德曼(理查德·詹金斯 Richard Jenkins 饰)雇佣了他。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保罗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写作任何真实有深度的报道因为罗德曼故意粉饰太平掩盖丑恶。
一次鸽了的采访,保罗受到报社前雇员 桑德森(艾伦·艾克哈特 Aaron Ec khart 饰)邀请到海滩吃龙虾午餐,见到之前偶遇的女神 切诺特(艾梅柏·希尔德 Amber Heard 饰),她是桑德森的女朋友。
桑德森许以金钱和物质,提出让保罗写假新闻蒙过民众,好让他们能霸占一个优质岛屿。
保罗并没有立即答应。
但在和朋友鲍勃(迈克尔·里斯波利 Michael Rispoli)离开的时候被当地一群小混混围截,由于放火不慎烧到警察而被判刑。
此时,桑德森出面保释了他们。
作为回报,保罗答应写假新闻。
然而,在后期不断与桑德森的接触中,保罗越来越觉得桑德森作恶多端。
尤其是当切诺特因为违背桑德森的意愿参加了当地人的狂欢派对被桑德森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保罗终于和女神在一起并大胆反抗了之前桑德森要求他写作假新闻的事并决定把他们赚钱的丑恶行径公诸于世。
然而此时报社被强行停业,保罗决定返回纽约并继续完成他的报道…… 】这个电影的内核非常深刻,当然现在这可能是一种被广为接受的潜规则了:通过虚假宣传使地产商以极低成本掠夺原本属于民众的高额公共利益。
电影着重刻画了一个记者成长的过程。
从一个摆烂的酒鬼变成最终为正义发声的勇敢战士。
暗线是地产商的罪恶掠夺。
虽然加入了切诺特的惊艳女神作为商业卖点,但女神在整部影片的作用其实是很边缘化的。
这并不是一部名色皆收的名人传记。
也不像现在很多神剧,穷小子却有着花不完的钱和大豪宅。
影片里,主人公记者保罗,取得任何一点利益都要交换自己同等甚至更多的东西(比如违背良心的写作)。
而在最后,当他弄清楚这些肮脏交易的内幕,弄清楚一些隐秘的联系,他甚至还是靠着女神留下的100美元才还清债务并决定从新出发。
电影的台词真的很棒!
不愧是纽约时报编辑Thompson的自传电影。
所以一定要看英文,看不懂多看两遍,就能体会那种美国幽默式的讽刺。
细节也很好玩:罗德曼的假发(要不说真看不出来),鲍勃的破车(穷得车破了还非得要回来),成天醉着的莫伯格(其实是个人间清醒)。
环境的塑造也很真实,比如肮脏的墙面,为了生活依赖的斗鸡,对比强烈的干净的海滩和上层社会的聚会以及下层的狂欢。
各种虚假与真实的对比:穷和富,真实和谎言,脏和净。
它们揉在一起,都形成一些分裂的表象。
只要不去探究,那么维持这种表象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干嘛说出来让民众知道,他们知道了他们就想要去要回自己的,就会有动乱。
罗德曼语。
这是个何不同流合污的想法。
电影中保罗追求的是,他想还一个真相给民众。
他通过揭露这种真相在纽约名声大噪。
他也成了上层。
那么后来,他会不会再堕入道德陷阱,会不会沉沦物质。
那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事了。
看完了我都想去波多黎各了。。。
我到底看了个啥?
可能我就是喜欢那种写实一般的经历吧。
电影的英文让我觉得很逗乐,很拍案一绝,可能,也就仅此了。
看的时候最强烈的感觉就是特想喝上一杯甜美的朗姆酒。
大多数的酒鬼最大的优点就是什么都不怕,豁出去了。
就像这个电影的原著小说作者一样——把骨灰装进大炮,射向天空。
一辈子,痛痛快快。
强尼戴普戏真好,那个劲儿谁也学不来。
即使是很闹剧的地方,也是一丝不苟的帅。
电影很多地方都很好笑,哥俩重叠坐开着没座椅的破车在路上颠颠颠,用望远镜看邻居家的新闻,带着斗鸡看神婆,让斗鸡去赚钱,为了赚钱后能印报纸揭露社会丑恶......又荒诞又辛酸。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
” 我想,作为一个功成名就,一世醉生梦死的资深酒鬼,应该很欣慰吧。
看完這個電影和我想象中噠不太一樣。
我以為Mr.Depp會嘗試一個完全不同噠角色。
沒想到片中噠Paul顯然一副Jack噠翻版。
不僅獲得美女噠芳心。
最後還“本性不改”噠吧Mr.Sanderson噠船開走叻。
這難道不是穿越版噠Jack Sparrow麼!
言歸正傳。
劇本絕對是好本子。
但整體感覺起伏不大。
就像Johnny Depp一個人在那兒仰頭靜靜噠囘憶往事一樣。
故事就這樣娓娓道來叻。
六十年代整個世界都在動亂中。
無論哪裡噠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但囘頭想想。
我們現在難道就幸福叻麼。
我不知道它是一部传记片,看预告片的时候还挺搞笑的,但是一到正片,却整个沉闷了下来,笑点一个都没了,德普就一直拖着个酒瓶子摇来晃去,到最后才觉醒了,要做点什么了写这影评的时候,怎么是冒险+剧情?
冒险我倒是看不出了,不过结尾不是说纪念某位记者的吗,可能是事迹改编自小说不大可靠?
反正就几次看到想关掉它了,但德普在,就坚持着看完了
如此无聊的电影,搞来搞去不知道想讲什么,为迷人的风景和那个烈焰红唇加一星。。。
完全是因为德普。看到剧情简介,发现无法在电影中找到一点影子
忘记标注= =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电影普通,四星给德普。只要看他歪嘴那么一笑就够了&gt;&lt;真是个念旧情又感性的男人。
导演原来是情泪种情花的男主角啊。真的是一部让人失望的电影,除了名字比较好听。整部电影根本就是流水账嘛,depp也没什么发挥。连有激情的情节都平淡无比。Giovanni Ribisi依旧神经质,我喜欢。
要嘛就把他拍的足够混乱 足够色彩绚烂 这样不温不火 你对得起kemp这样的同音 对得起朗姆 对得起后艾森豪威尔时代 对得起波多黎各吗?!
有必要看一下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除了男女猪脚乏善可陈
真是大跌眼镜!没想到德普在里面表演其实很一般,还不如Giovanni Ribisi这个一贯疯癫的演员发挥正常。剧情就是胡扯,本来也可以当风光片看,可惜剧设在60年代,风光也尘土飞扬,除了几个基情桥段以及辛辣笑话之外,真是失望透顶!如果说疯子是waste of human sperm, 这电影就是waste of time!
我太爱德普了!
Amber Heard古典美!!片中太美了!!!太失望了对这部片子!!JohnnyDepp你借钱给Nicolas Cage之后!你也没钱了!
看不懂
挺无聊的
分了三天才看完,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啊,最后结尾也没看懂,整个一蹉跎了时间啊
再也不看德普了。
是约翰翰尼·德普继《赌城风情画》之后,又一次出演亨特·S·汤普森作品改编的电影。艾梅柏·希尔德真是越看越漂亮,要不是看到她在本片中的扮相,我才不会看这部片子呢。
敢再无聊一点吧
为了普大人看的 just soso
没有德普估计会沦为一大烂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