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小辈#ACompleteUnknown #摇滚诗人路过海报八次也没看出来这是甜茶,还心想这圆嘟嘟的小男孩是谁。
🤔其实我也并不熟悉鲍勃迪伦,我对他所有的认知仅限于在大小集会和游行中听到的反战歌曲《答案在风中飘》,朋友为爱发电自制的原创话剧《如何在昆明接待鲍勃迪伦先生》,和微博上的粉红们痛批鲍勃迪伦不爱国(乐)。
仅从影片呈现看,这家伙确实太迷人了,从加州唱到纽约,从民谣唱到摇滚,简直是上帝握着手写歌,完全没有创作瓶颈,无论再过多久,那些歌词依然振聋发聩。
但每次有人问迪伦是不是想表达什么政治立场,迪伦都说不不不。
甜茶对此形容得很贴切,“就好像每次有光照到他,他就逃出光带去别的地方。
”比起鲍勃迪伦本人,我更向往那个黄金时代,影片开头他拎着行李箱走过纽约街头,璀璨夺目的霓虹灯,路边敲鼓的古巴艺人,地下俱乐部里传来的摇滚乐,把勃勃野心都写在脸上的路人们……光是这样一个长镜头,就足够令人感慨万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呀!
你总是幻想着,希望自己早生二十年。
你大概会参加嬉皮公社,让头发披散到腰际,在大麻烟雾和迷幻摇滚里玄思证道(而你甚至连一支香烟都未尝吸过)。
你一定会写出足以传世的好诗,甚至组一个自己的摇滚乐团(而你只会弹两三个蹩脚的吉他和弦)。
运气好的话,你会亲眼看见披头士站在伦敦一幢楼房的屋顶,举办最后一场演唱会。
他们披发当风、鼓琴而歌,大批路人流连仰观,道为之塞,引来警伯取缔,真是令人神往。
那是在你出生前两年四个月零十二天发生的事。
来不及了。
那个时代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结束,只留下这些五彩斑斓的唱片封面,以及纪录片里惊涛骇浪的片段。
人们满街游行,拳头高高举起。
画质粗粝、色彩半褪的影片里,有人倒在地上翻滚哭号,直升机在丛林上空盘旋,愤怒的群众抬着标语,向着镜头张开黑洞洞的嘴巴。
各种旗帜、口号交织成一大片迷茫的风景,向来不及参加的你招手。
“生命从你的里面与外面流逝……” life flows on within you and without you...」朋友说,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我总有属于我的时代。
我没有勇气和信心说出这样的话,但很羡慕能这样说的人。
希望在塑料时代,我们也能拥有「鲍勃迪伦」。
---补充包---我向来苛刻的影评人友邻们只给了平均分4.7分,说只拍了私事,没拍最应该拍当时风起云涌的大时代背景,太无趣。
这点我也赞成。
但甜茶还演了令一部鲍勃迪伦传记片,我猜那些革命与热烈会在这里展开说说的。
1963-1965年是鲍伯·迪伦从不插电向插电转变的时期,对于美国民歌和摇滚乐来说都是一个历史时刻,因此它被反复书写,先后有马丁·斯科塞斯的《没有方向的家》和《镜子的另一面》纪录片来回忆加反刍。
本片没有死磕迪伦年表,甚至拒绝了传记片的形制,而是放大人物关系,突出和加强戏剧弧线,通过围绕迪伦身边的伯乐、同行、情人及对手的态度来反映他,基本上是一部用反应镜头构成的电影。
电影没有回避初出茅庐的迪伦在诚实和忠诚上所犯的错误,初出茅庐的他的一切几乎都是借来或虚构的,包括他的名字,在明尼苏达的时候他叫罗伯特·齐默尔曼。
他是个天才,天赋、野心和自律一样不少,还有纳博科夫所说的“精彩的虚伪”。
乖巧的甜茶出演纽约初哥迪伦,在年龄与对固有作品类型的逆反上与迪伦构成互文,有点含糊这部电影的目标受众是谁,是鲍伯·迪伦的乐迷还是根本不知道鲍伯·迪伦是谁的甜茶影迷?
爱德华·诺顿扮演了与迪伦性格迥异的正直的民谣纯粹主义者皮特·西格,值得一镜一镜品味的表演,低调内敛,湿润如玉,却能在一众720p的群星中,独放1080P的光彩。
对于19岁的楞头青独闯纽约,且能在三五年内一飞冲天的奇迹编年史,电影表现得很稀薄,剧情也只有鲍伯与琼·贝兹和苏西·罗托洛的三角恋硬撑。
但却是一部货真价实的音乐电影,演唱会占了电影的绝大篇幅,而且没有对嘴,全部都是演员的真唱!
甜茶花4年时间学习了吉他、口琴,在电影中演唱了40首迪伦歌曲,这是本片最大的福利,在弱剧情的电影里听音乐自己诉说,观众得以从这位凭歌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的作品中去了解迪伦的本质。
无论怎样,1961年无名的小镇文青迪伦漂到纽约,永远地改变了音乐。
历年的奥斯卡奖项上都并不缺少人物传记片的身影,从《波西米亚狂想曲》,《灵魂之王》到《猫王》《音乐大师》描绘音乐大师的电影是奥斯卡奖项上的常客,首先音乐家本身自带的流量,其次其本身就写作了大量歌曲,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肯定比重新创作要简单的多。
于是今年我们迎来的便是鲍勃迪伦,首位以音乐家身份获取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家,而饰演鲍勃迪伦的则是当下电影流量的担当-甜茶,甜茶的意图也很明显。
传记电影往往在人物塑造上会被人们和艺术家本身做对比,而只要基本还原了艺术家本身的特色和性格在评奖上就能获得极大的优势,冲击最佳男主角似乎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
本篇试图去还原鲍勃迪伦在1961年到1965年期间的经历,从无名小卒到《like the rolling stone》这样跨时代的歌曲如何创作和发布。
听说甜茶为了这部电影练习了声乐,口琴,以使得自己更像鲍勃迪伦,同时电影中的歌曲的声线也明显向着鲍勃迪伦的原声做了调整,这点值得肯定。
但甜茶在饰演致敬伍迪的时候的表演着实让我有些出戏,精致的面庞搭配上鲍勃迪伦那沙哑充满故事性的声音,难以让我带入到甜茶所饰演的角色中。
回到电影的剧情,导演并没有像其他传记类电影一样对角色本身的内心世界做进一步的挖掘,很多事情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显得电影相比较于一部传记人物更像是一张金曲唱片,生硬的将鲍勃迪伦各个时期的金曲串烧到了一起,导致人物的刻画既不生动又不深刻,流水账一般的叙事着实让人无法接受,看完电影后满脑子除了鲍勃迪伦的金曲以及甜茶那一副熟视无睹的神情再无亮点,着实可惜。
个人评分:5.7分,流水账般的叙事和简单的拼凑金曲,毁了一部本该伟大的人物传记电影,不及格,仅推荐给想了解鲍勃迪伦金曲的观众。
以前慕名听过迪伦的歌,试了几次都没听进去,也就不勉强了。
对他的印象就是他很酷,从年轻酷到年迈。
虽然也搞不清是哪里酷了,但信息时代听过就忘的各种耳语让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因为甜茶和范宁才去看的这部电影,对剧情没抱太多期待,因为完全不知道谁是谁,开头部分看得我云里雾里。
直到琼贝斯和希尔薇出现,才把电影带回到了“故事”的范畴,给了我这种小白观众一个情绪上的指引。
然后是音乐。
影片中的音乐应该就是我曾听过的那些,依然不是我喜欢的调调,但迪伦的歌词却自带氛围和故事,好像一种很自我的娓娓道来。
很多歌我也不确定他在唱什么,却让我想去了解写出这些歌词的人。
迪伦就是文艺版的龙傲天,才华横溢,对音乐执着的人琴合一了。
他是个渣男,但我觉得但很难用普通人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这把人形乐器,虽然不情愿,现实就是,你都没法用这样的标准去说嘴有流量的人形立牌,对于高出几重天的迪伦,就别往这方面较劲了。
我很喜欢范宁演的希尔薇,让人怜惜,又让人感受到她坚实的内核。
她对于迪伦的断舍离了,让她拥有了和迪伦平等的自我。
不是很清楚民谣音乐的渊源,所以不太明白为什么民谣界会因为迪伦插电演奏而感到冒犯。
是否如同素菜馆突然开始卖叉烧的意思?
但是就凭着那些民谣人士的固步自封,我理解了为什么迪伦要突破民谣的局限,去探求新的风格。
以他的才华,不管素鸡还是素鲍,做的再好也只是题中应有之意。
于是,他做了一碗叉烧饭。
可能冒犯了,甚至背叛,但香喷喷的。
烂得非常平庸,一星给Bob Dylan的金曲串烧。
整部片子对Bob Dylan的角色塑造是非常失败的,与月亮与六便士的糟糕如出一辙。
当影片想要塑造一个不被世人理解的天才时,核心是要表现角色的才华横溢。
而本片的三分之二都在重现Bob的桃色三角恋,其所处的时代变迁只有收音机和电视机的寥寥数语,其创作的灵感和突破被sex后深夜写歌的几个镜头简单概括,其作品的意义与争议只体现在影片中他人的反复强调,影片更是在其生涯的转折处戛然而止,仅仅通过滚动字幕讲述其摇滚乐的成功与诺贝尔奖的青睐。
观众既无法共鸣其天才,那么影片中表现的他的滥情、任性、我行我素就只会令人厌烦。
更糟糕的是,在两个半小时的片子中甜茶始终咬着后槽牙模仿Bob Dylan的语气,70%的台词都是含含糊糊的气泡音。
加之他的脸和演技都表现不出恃才傲物的气质,以及大量的裸露镜头里白斩鸡一样的身材,Bob Dylan真是好一出晚节不保。
两位女性角色仍然难免脸谱化,John的歌声令人印象深刻,但除此以外就只剩和Bob的情情爱爱和剪不断理还乱。
Pete反而是人物弧光最完整的角色,同样的Newport音乐节、同样的后台位置,从欣喜若狂到失望失控,Norton的眼神戏实在无可指摘。
总之,这样的影片质量居然能提名奥斯卡影帝和最佳影片,全球审美真是倒退三十年。
2024美国音乐片《摇滚诗人:未知的传奇》,根据纪实文学《迪伦要插电》改编,全球累计票房1.38亿美元,定级R,豆瓣评分6.4,IMDb评分7.4,于2025年4月22日引进国内上映。
国内引进本片并不聪明,鲍勃·迪伦虽然享誉世界,但在国内影响力不大。
本片有明显的文化门槛,民谣乡村音乐是典型的美国音乐,鲍勃·迪伦是美国乡村音乐的代表人物。
所以本片的IMDb评分高达7.4,而豆瓣评分却低至6.4,就是因为国内观众没有文化共鸣,很多观众只是看个热闹。
我就是属于看热闹的观众,鲍勃·迪伦这个名字听说过,但并不熟知,对其代表作也不熟悉,片中的歌曲我全都没听过,所以只是“外行看热闹”,听不出味道、看不出情怀,全片没有热血沸腾的感觉。
片尾音乐节男主用电吉他挑战乡村音乐的木吉他,本以为是高潮戏,但是却没感受什么震撼,男主只是做了探索,几乎被观众哄下台,影片没展示出电吉他出现在乡村音乐中是如何改写美国乡村音乐历史。
英文片名《A Complete Unknown》出自片尾音乐节上男主唱歌中的一段歌词,中文片名有翻译为《无名小辈》,不准确,因为男主很快就从无名小辈成名了。
有翻译为《完全未知》更离谱,纯字面翻译。
国内译名《未知的传奇》也不对劲。
我也不知道《A Complete Unknown》应该如何翻译才恰当,不知道导演确定这个片名的含义。
也许鲍勃·迪伦是美国中老年心中的周杰伦,他将一脉电流注入吉他,也将一股清流输入时代。
他革故鼎新,往传统的弹唱民谣上泼洒了带电摇滚,一身反骨在音乐节上拗出了音乐新世代。
不仅如此,他还拿下了诺贝尔文学奖。
这么一位成就如天高的传奇人物,电影却只拍出了他1%的魅力。
看不到鲍勃的内心挣扎与反抗斗争,看不到迪伦的超凡脱俗与音文斐然,只看到一名叛逆青年撒野时闯出天地,只看到一个多情花男掉入情漩与爱同游。
拍迪伦有一百个角度一百种拍法,导演偏偏选择了最无聊的一种,而且拍得也太舒适了,没有考究有味的镜头语言,没有严丝合缝的叙事结构,没有调和节奏的时间诡计,全片采用流水账叙事,完全是两个半小时的音乐串烧,歌虽好听,但这只是鲍粉的狂欢,可能粉丝看了也沉默。
甜茶有形无神,硬仿不适合他的角色表演效果适得其反。
摇滚诗人:未知的传奇 (2024)6.42024 / 美国 / 剧情 音乐 传记 / 詹姆斯·曼高德 / 提莫西·查拉梅 爱德华·诺顿
进展缓慢,我不适合这种慢悠悠的都要睡着了,其他人唱的倒是很好,bob本人看来只是写的很好,唱的没有其他人唱的好。
但是作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我第一次知道是从诺贝尔文学奖知道的,他好像很受争议,但无论如何,英语就是在世界上拥有霸权,这种霸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永恒强化,因为既定的内容词汇都是英文,其他的语言再翻译回去。
顺便60年代的纽约和今日的纽约看着差不多啊……Bob的故事其实最终只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要有自己干活造东西的能力。
就像猫王自己跳舞一样,歌手必须自己写歌、自己创作才能受人尊重、崇拜和有话语权。
Bob的成名、传奇甚至还拿了诺贝尔文学奖全都是因为他很会创作,而且创作力惊人,他不仅随时随地给自己写歌,唱出人们心声,还给很多其他人写歌。
而因此,所有人都迷恋他……当然了这和他是个渣男并不矛盾,大家不要有道德洁癖至少在名人身上不要有不然大家自己会难受,不要怀疑自己,喜欢他创作的作品和他本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有任何关系,完全可以分开来看的
今天去看了《Complete Unknown》讲述了19岁的鲍勃·迪伦初到纽约,从无名小辈到崭露头角这一阶段的生活。
这是一部音乐传记片。
电影里的六十年代纽约,格林威治村这一片,真有意思了!
我还是挺喜欢纽约的这个时代的。
这是不是纽约在文化上最辉煌的一段时期。
我不觉得鲍勃·迪伦是叛逆的。
他无论是初到纽约时的无名小辈,还是后来崭露头角,完完全全是同一个人。
他的音乐能打动人心,靠的是坚持自己的追求。
在民谣音乐节上,他给吉他插电,结果被喝倒彩扔水瓶,这种不得人心,也是因为他坚持自己的追求。
明明是同一个人,一会儿被喜欢,一会儿被讨厌的,只能说人们常常无法连贯地思考,就像一片土地因为想象力和思考能力的干涸而皲裂,民意因此分化成一个个孤立的标签。
鲍勃迪伦在民意上走着走着,难免有时就掉进标签和标签之间的缝隙里。
他还是他,但是人们的想象暂时覆盖不到了。
这是在民意上走路的人的普遍困境。
这个电影,我觉得拍得挺保守的。
大概是拍给那些纽约上东区六七十岁的老爷老奶,让他们追忆青春吧。
哎呀,我很难想象,如今那些安稳的老头老太太,当年如何“叛逆”——性解放、反体制、波普艺术。
说实话,要把这些叛逆的符号套在他们的白花花头发上,有点难以想象。
他们看上去很温和保守不是吗?
连线上购物都不太会。
怎么之前那么抽象?
难怪卡尔·奥韦·克瑙斯高会觉得时光停滞了。
六十年代的西方社会已经那么抽象,已经把反文化玩到了极致:垮掉的一代文学、反战音乐、拼出玛丽莲·梦露脸的pop art,几乎打破了所有能突破的边界。
一个社会之前文化玩透了,连反文化都玩透了,接下来,该怎么继续往前走呢?
相比之下,幸好我爷爷年轻时插秧而不是做嬉皮士。
我的意思是,幸好我出生在一代比一代强的阶梯上,出生在一个傻乎乎的对未来倒还有些信任的环境里。
我也因此沾染着傻不愣登的乐观。
这挺好和所有人一样,我也在等待,等待一个能表达我们时代的人。
六十年代的纽约有迪伦用音乐唱出精神,有垮掉的一代用文学书写挣扎,good for them,but,看看自己的种族、文化、社会、时代……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命名我的人生经验,更别提理解和讲述它们了。
有没有人可以表达这一切?
我像是在等待一个希腊戏剧里的英雄,或是等待一个希腊戏剧外的独裁者
最好的传记片,可以逻辑清晰地交代完主角的一生,让不熟悉主角的人对主角产生充分的了解。
同时也在艺术表达、思想等等各方面有一定新意,让熟悉主角的人也能得到新的启发。
其次就是清晰流畅忠实地交代完主角的一生,让不熟悉主角的人充分了解主角,对于熟悉主角的人来说,虽然也能愉快地看完,但是多少会觉得“这些我都知道”,当然挑挑毛病,品品卡司,也蛮有乐趣。
又或者不熟悉主角的人看得云里雾里,但熟悉主角的人会看得很高兴,各种reference过瘾到飞起。
I'm not There就是这种。
以上这两种是不同的追求,说不上哪一种更好,看导演和演员怎么呈现。
这部就是最糟糕的一种,不熟悉迪伦的人看得云里雾里,根本就不明白这小伙子为啥这么招人待见,不就弹个电吉他,为什么观众这么大反应;熟悉迪伦的人会觉得非常无聊。
(当然纯粹捕风捉影胡说八道的不在讨论之列。
)能把迪伦拍得这么无趣,甜茶动不动就只穿大裤衩弹吉他,都快露Jim Morrison露的那个东西了,还是充满性缩力,也是有点儿不容易。
诺顿演的西格有几分神似,而且没有被拍成斧头砍电线的小丑,是我对本片唯一满意的地方。
一生反骨仔的鲍勃迪伦,从插不插电之争,到拒领诺贝尔奖还顺便阴阳那帮评委老爷,毕生致力于做个“在红地毯上踩几只泥脚印”的人。影片只撷取了他刚成名那几年的经历,把高潮戏放在“插电叛乱”,说实话还挺好看的,至少听歌也不亏。不是民谣受众,为了看甜茶才进来。该说不说,甜茶依旧甜茶,却不怎么迪伦。弹唱优秀,吉他口琴钢琴样样玩得流利,孩子是真下功夫了!唯独气质像个抽烟喝酒学坏、天天脸上架副墨镜到处浪荡装逼的邻家弟弟,看样子奥斯卡要陪跑了。对比之下,我对爱德华.诺顿是真爱,哪怕他剃光了发际线,演个温厚的秃头大叔。还有饰演琼贝兹的女配小姐姐是谁?唱作俱佳!爱了爱了。三天后的奥斯卡,我精神投你俩的票可别让我失望啊!【甜茶要演涤纶,这个配方……有点难评 🤔
很喜欢这个强化Bob Dylan人格的版本,像是他人生的一段奋斗史。适合戴着降噪耳机,一口气沉浸式看完。看过就懂了甜茶在美国演员工会奖上的发言。这部片背后的工作量是巨大的。除了演员的表演,摄影也值得特别关注。希望甜茶多演正剧,远离超英、青少年电影,真正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也许野心不合时宜,但这个时代需要野心。 BTW,每个配角也都在闪耀。希望爱德华诺顿可以获奖。
这叙事不只是平庸,而是故事本身都没讲好啊。人物塑造没有什么弧光,甚至不如去看之前那部《Don't Look Back》的纪录片更能了解Bob Dylan的真实性格。故事方面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每首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意义都没有深挖,所有重大事件都是流水账似的一笔带过,连Go Electric的最后一幕也没有充分铺垫。听歌倒是听的挺爽的,没想到电影里这些歌还真是甜茶唱的。#AMC Century City
平铺直叙,感觉啥也没有表达
所以拍还在世的名人的传记就很难,尤其是还有无数作品和影像流传的。又想要保持莫名其妙的神秘感,又不能臧否得太过出格,总之就是掣肘太多,怎么都不得劲。不过该说不说,甜茶和年轻时候的迪伦真是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另外这个Joan Baez也算得上奇女子,我第一次知道她是在乔布斯传里面和教主的忘年恋,没想到和迪伦也有过一段。
0 / 很久很久很久没有看如此纯粹的零分电影了。全片唯一的记忆点可能是房间里挂的汉语书法上写的“基情”两个字吧。
柏林风雪夜,适合听歌
Every time it gives a close-up on a character’s reaction scene, the movie gets worse. Best music biopic in years tho | 甜茶颜值又回来了 好会拍|strong 4
50/100 对鲍勃迪伦没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很难在观影过程中有代入感,只是一味地拿着好莱坞传记片程式化的佐料一首一首的串联歌曲,流水般的对生平进行叙事
太敷衍了哥。甜茶自弹自唱表演值得肯定,但是无法挽回全片的失败
这片真是trying so hard给甜茶造神但感觉也没造出来 有些脱离时代大背景全部都轻描淡写 始终不够完整
Completely touched.
太吵了,太平了,三星给甜茶表演吧,又是学唱歌又是弹琴的,形似,想用这部片冲奥,估计又是陪跑了。
很难评 因为刚开始对甜茶太熟悉了 看他夹着嗓子装dylan还是很违和的 但是逐渐渐入佳境 只是故事没什么重点
按照时间跨度分为前后两部分,走进民谣和告别民谣(今后霉霉传记体电影可参考走进乡村和告别乡村)。剧本其实写得并不好,前半部分穿插的诸多历史事件蜻蜓点水,后半段以newport民谣音乐节为时间线,却没有讲清楚迪伦转变风格的原因和动机。各个角色也是走马观花。甜茶这是要当小小李子吗,演这种人物传记电影,却丝毫看不到角色的成长变化。
喜欢艾莉范宁角色的感情线,她带迪伦参加protest,鼓励他唱自己写的歌;当迪伦在Newport对着台下的万千观众唱风中摇滚的时候她的凝视坚定又悲伤:他的音乐、才华和桀骜不驯,终究不再只属于她了。舞台上全新又陌生的他,多像一个complete unknown
今年甜茶看得有点多了,跟 Bob Dylan 也不熟,平安夜选这部其实有点犹豫的,看到短评里说大半篇幅都在唱歌,hell yeah!就来了。时间线到专辑 Highway 61 Revisited 之前,也就是 1965 年,对于我来说还是太复古了,台下的人为吉他插电而暴怒的时候我:干嘛啊?好好听啊!你们不喜欢吗?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实在是油盐不进。感情戏一般,take away 是他喜欢在贤者时间写歌并且不让别人睡觉,整这些还不如好好点题。特别招人喜欢的角色,目前不清楚人物弧光来自迪伦本人还是甜茶,但是听着歌,看着台下/录音室外面亲友笑得像老父亲一样,还是会嘴角上扬。How does it feel?愿你不必随波逐流。
美国流行歌手鲍伯迪伦的传记片,今年奥斯卡奖8项提名。一般的艺术家传记片模式,没什么特别出色之处。显眼的是主演的演员“甜茶”下了几年功夫,片中鲍勃的歌曲,都是他自己现场演唱的!不易!
20250206,时代广场英皇戏院1号厅。听了两个多小时鲍勃·迪伦的歌,爽了。非常能理解巨星作为时代引领者的孤傲。
还是喜欢真正unknown的那段时期……后面成名之后整个质感都变了😭甜茶演的不错啊连唱腔都很像!依稀记得二零年刚粉上茶的时候 他就已经在看Bob的传记了!将近五年后终于看上啦 给甜茶打五星🥰前半段我特别喜欢 质感好音乐也好 上世纪纽约的那种vibe也好带感啊 应该会找时间再看一遍?后半段感觉就戴着墨镜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