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一开始的时候,泰德在向孩子们教导自己的理论,当然是关于婚姻,关于爱情,其实在我看来,更像是关于人生的赌局。
“孩子们,你们还是单身,还在想法设法寻找终身幸福,但是在你所经历的所有爱情故事中,只有一次能有美好结局,其它的全部都会让其中一方受伤。
”可是谁都知道找个姑娘就像是大海里捞鱼差不多,能抓到美人鱼的概率小到为零。
当然,最惨的不是你找不到美人鱼,而是一网下去收回来却是一无所有。
每一个处在这个时期的小伙子都跟第一集中的泰德很相像,他起初爱上的并不是一个女孩儿,而是结婚这么一个抽象的概念。
仅仅是由于他觉得他应该也结婚,他觉得他也应该找一个女孩儿来和自己一起生活,所以他就那么去做了。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初恋吧,能和初恋一起走到婚姻的殿堂里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怀疑。
玩网游还要不停地打初级怪升级呢,凭什么爱情就直接见到了最终大BOSS!
这话题不敢说多了,言多必失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但是说到这里又无法不回忆起过去,那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回忆过往?
小的时候看的故事书多是中国历史题材的忠臣良将孝子贤孙类,但有一个小故事我记得特别清楚,就是从一次小学作文课上听老师读班里一个女孩儿的范文,里边有说:“我喜欢海,因为海边有贝壳,每一个贝壳都不一样,拿到耳朵旁边,静静地,你能够听到贝壳给你讲它在海里的那些故事。
”太美了!
这是唯一让我觉得最有趣的小学作文,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里仿佛又包含了这世上所有的故事。
为什么说这个?
因为我刚才在想,我们从小到大这么多年来,影响自己最深的那些习惯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而要探究这些习惯的养成,就得不断地回忆过往所有的一切琐碎之事,那些琐碎的事情就仿佛是一只只散落在海滩上的贝壳,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你能拾起一些,却又必然丢掉更多。
泰德的故事是从一件衬衣讲起的。
“说来也奇怪了,这件衬衫我已经买了6年了,但是一直到今天早晨为止,我尽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过它,哈哈,你瞧现在我的品位变了。
”泰德的衣柜并不是很大,所以这个场景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是讲的道理还是正确的,我们不是也有骑着毛驴找毛驴的俗语吗?
那些就在身边的东西往往却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泰德应该是根本就不喜欢这件棕色中间夹杂着绿色的衣服吧,莉莉形容这个的时候感觉很奇怪,证实了确实与泰德以往的穿衣打扮不太一样。
泰德随意拿起一杯酒抿了一口后问:“这是谁的波本酒啊?
”莉莉说:“谁知道呢,我们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了呀。
”泰德的脸从沮丧马上变成了略带些喜悦:“重点不是这个,重要的是我现在似乎开始喜欢波本酒了,但是我记得以前我说过我讨厌这个。
先是衬衫,然后又是波本酒,难道我现在在瞬间改变我花了27年形成的对事物的喜恶吗?
”泰德是否真的能够记得起在这过去的27年中他对事物的喜恶究竟是怎么样的描述?
不,那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条条目目似地将这些列个表,你只是一种感觉,感觉自己跟以往不一样,但是到底哪里不一样却说不清楚。
泰德说起了他看过一次就讨厌的电影,因为我去的时候在下雨而导致再也不想去第二次的城市,可能是时候对事物有一个新的看法了。
电影,嗯,你还能记起你重复看过的电影都有哪些吗?
说来太惭愧了,我敢打赌在我身边的这些朋友这里,绝大多数应该是红色战争片,比方说《小兵张嘎》,《地道战》,《地雷战》这类的,或者就是周星驰的那些无厘头搞笑片。
对于我来说,看过比较多次的电影应该是《乱世佳人》。
每一次看同一部电影的时候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心境,又或最显著地是跟着不同的人一起看就会有不一样。
电影并不能勾起你对过往所有的回忆,而只是作用于其中的一部分,离我们最近最有关系的那一部分。
解释一下这个。
比如我在第一次看《魔戒》的时候是和小楼一起,那个时候刚刚毕业出来工作,在合租的那个小屋子里花了一整天把魔界三部曲看完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但小楼不是,当我在随着电影的情节发展聚精会神的时候,小楼早已经知道了这一阶段的结局。
这就是不同,对吧,这就是不同。
比如我在第二次自己一个人看魔戒的时候,已经买了房子,但是纱纱出差去了,大周末的我一个人在家实在不想动,也恰好有时间,就把藏了好久的碟拿出来,自己一个人看了一遍。
这一次我总是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想起和小楼第一次看的时候他评价了些什么,我当时又是怎样回应的。
对吧,这就是不同吧?
比如我第三次看,这一次是极为不成功的,纱纱一直不喜欢这一类的片子,因为她觉得造型太恐怖,她喜欢的是韩国那种唯美的颜色和复杂的感情,这种史诗般厚重的东西根本不入法眼。
这一次我没有看完,第一次由于看魔戒而产生了不愉快的想法。
你看看这是不是也是不同?
我第四次看魔戒会是什么时候?
会是在哪里?
会是和谁一起?
谁也不知道!
实际上不论你做什么事都和这个一样,你当下里做的事情,又怎么知道以后会不会再有;你当下里身边的人,又怎么知道过些年后又都在那里。
回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因为回忆这个动作不容易,而是因为回忆本身。
任俊龙于2009年12月13日20:57
一遍一遍地重温《老爸老妈浪漫史》,正如那时一遍一遍地温习《老友记》。
它属于那种伤心的时候、开心的时候、烦恼的时候、悠闲的时候……无论各种情况下,都被深深需求的心灵养料。
看着电视剧,嗑着瓜子,喝着速溶咖啡,不优雅,也不别致,却真实而幸福。
最近情绪错综复杂,着实需要这样的剧集来滋润肠胃。
看到了第二季十七集,关于Marshall那辆Fiero的那集。
最后Marshall说的话突然让我感触极深(正如同剧中其他很多地方能引起我深切的共鸣一样),Ted梦想成为Philosopher,却成了个Architect,最后还沦为College Professor;Lily想成为Artist,却成了Pre-K教师;Robin梦想成为牛X主播,却成了个笑话一样的MetroNews1早间主播,收视率被当成酒桌笑话;Marshall梦想当一个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从事这方面的法律事务,却最终当了环境对立面公司的律师;而Barney,仿佛是唯一一个Awesome的人,但背后却也是被各种童年阴影以及初恋Shannon无情地抛弃才最终麻木地变成了这个有爱可很混蛋的角色。
生活与梦想,就像那辆没有突破20万里的Fiero,总是带着一丝期待和希望带来的绝望的鸿沟。
唏嘘叹息之片刻,理想的美好最终化作梦,而可笑的现实,则化成一部情景喜剧,供人嬉笑和自怜。
这段时间来,我的生活亦是如此。
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碰到形形色色的事,为之伤痛、绝望、难奈,也为之欣喜若狂、快乐到死。
新的灵魂和气息闯入自己的生活,接着为之所改变。
我发现,并非我逆来顺受,而是这一切都是我所长久渴望的,一个方向、一个生活。
但最终一步步地接受,时间让一切来、一切去,剩下一个受伤的灵魂,不知如何面对下一刻的改变。
一辆伤心的费罗,向着20万里的目标冲去。
青春易逝,这些虚化的愿望,还是相当美好的。
“这就是命运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无论你是否有意得想去做什么。
我是指,我从来没想过我还可以见到这个女人。
但原来,我只是离拼图太近了,而没有看到整副画的全貌。
”是的是的,生活真是如此有趣而诡谲,我们真的只是离生活的拼图太接近了。
BTW,爱死Marshall和Ted在车上一起听的The Proclaimers的I'm Gonna Be (500 Miles)啦!!
Chorus那段简直到G点了。
不好不好,简直爱死这剧了。
第一季的倒数第二集是整集最爱。
Lily的“mistake论”太棒了。
简直就是哲学家——Ted: No, it's not an adventure, it's a mistake!Lily: OK, yes it's a mistake. I know it's a mistake, but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a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 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d go your whole life not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 And dammit, I've made no mistakes! I've done all of this; my life, my relationship, my career, mistake-free.人们总说别让青春留遗憾。
但是其实有遗憾的青春才叫青春嘛。
如果老来回首,你的人生全是小心翼翼、步步稳妥,那不是更遗憾吗?
不如让错误错误,让遗憾遗憾吧。
人生总不能事事完美,遗憾也是美。
勇于犯错,勇于探索,才能最终找到你的路。
这就是mistake教会你的。
感激这个世界上还有Marshall和Lily存在。
【2012年更新提示:自从看了《Modern Family》之后,发现MF才是最佳喜剧,没有之一。
】【2017年更新提示:MF现在也泯然众人矣了。
而不小心翻出Friends看两眼,依然很喜欢。
】《How I Met Your Mother》是继《Friends》之后我最喜欢的情景喜剧(situation comedy)。
诚然,一些英剧也有很搞笑的情节,比如《The IT Crowd》、《Coupling》、《Blak Books》,但是它们笑点常常有点怪异,6集每季的节奏也不是太适应,且缺乏整体感。
《The Office》看了英版美版各几集(个人觉得英版更有味道一些,但是美版更通俗一点),觉得不是太合胃口,暂时放弃(以后再考虑)。
最近开始看《Two And A Half Men》,也顺带看了几集《Will & Grace》,都“尚可”而已。
还有两部比较喜欢的是《30 Rock》和《The Big Bang Theory》,但是前者风格笑点偏轻(不是说不好看),后者有时候对于人物怪异的表现太过刻意。
我喜欢《HIMYM》在于,它的背景比较日常,人物较多(比《Friends》少一个……),有一定主线,笑点的强烈程度和怪异程度都比较恰到好处,合我胃口。
这些都很像《Friends》。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HIMYM》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和突破,于是就有点不亚于《Friends》了。
不过总而言之,《HIMYM》是目前为止,《Friends》之后,我最喜欢的sitcom。
分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老爸老妈浪漫史”第三季第一集用一个个看似诙谐的笑话不咸淡的调侃一番,却又影射了关于分手挥之不去的回忆。
分手意味着可以寻找更为放松的交际、寻欢做乐无所顾忌,还是结束难以挽回的感情,进入相对孤寂的空窗。
我们总是喜欢用“谁甩了谁?
”来评判“分手”的现实意义。
这问题真的就有那么重要吗?
重要到可以让一个男人在吹嘘恋爱史的时候给自己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面对故人的时候能够避免尴尬的提前问一声“你还好吗?
”,重要到告诉新欢自己曾经是如此那般的潇洒拜拜......以上的“意义”归结到一点不过是男人的虚荣心在作祟。
为了争取到那个“胜利”的标签,可以不惜一切皮肉之苦的代价、可以不顾及到前女友的感受、可以不理会朋友的忠实劝告、可以无视伤害另一个无辜者。
当男人看似按部就班实则歇斯底里放纵时,有没有问过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我还在乎她吗?
我还在乎我自己吗?
感情问题上总是不善于通过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TeD却戏剧化的昭示了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是一种对寂寞难耐最无力的挣扎,对突然到来的单身生活最脆弱的抗拒,对空虚内心最乏味的逃避。
感情的空白用什么来填补,当然一个butterfly(蝴蝶)的纹身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起反作用。
Ted的纹身是伤痛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因为他发疯似的在家里找苏打水^_^。
反方向的Robin却找了幸福,不是因为那句“修补伤痕最好的办法是重新开始一段新恋情”这样狗屁的“经典”,而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寻找。
不需要任何的标签,亦勿须关心孰胜孰败,只是开始新的生活,简单的约会、快乐的聊天、轻松的分享...同样的分手受伤害的那一方,Robin的快乐自然随和的发生了。
感情的伤害是难以清晰的表达出来,眼泪、寂寞、空虚当然会是每一个曾经深爱对方的人都会经历的过往,谁也逃避不了,只需在伤痛到来的时候深深的体会、努力的承受。
男人哭吧也不是罪,也许痛到哭不出来,就像TD那样的大叫,也会轻松很多。
直面所遇到的困境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早日走出阴影的路。
花间小路,偶尔的跌倒能让我们更清楚的明白过往是多么的可贵但又必须向前。
漫漫长夜,揪心的流泪后是熟睡到天明。
Tomorrow is another day,阳光灿烂、希望永恒。
要相信自己最终能站立起来,生活还得继续,身边还有那么多关心我们和我们关心的人。
明天也是更好的一天。
better..fly,更积极的面对就是为快乐安上翅膀,向幸福起飞。
巴尼的渣很单纯,你能直接骂他是个贱人【不过是个招人喜欢的贱人】,Ted的渣在细节,没法对着他某个行为直接定义,但看久了你就慢慢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值得拥有马修和莉莉那样的爱情,他挑剔得要死,即使和Victoria拥有多么浪漫的开始,只要知道女神对自己有意思就可以完完全全丢开她,即使剧组拼了老命给这个选择提供了一万个借口,中心思想都是不变的。
他真的是因为没法异地恋吗?
他真的因为没找到最爱吗?
当Ted反反复复说那句“It's Robin!
”我就知道,这货压根不在认真找什么结婚对象灵魂伴侣,他就是跟许多人一样对自己追不到的人恋恋不舍罢了。
不过不能完全怪Ted,这大概就是超长连载的劣势,为了延续剧情而反反复复折腾这些角色的感情戏,当初追老友记也是因为瑞秋和罗斯太折腾了最后心累到搁置。
不知道这回追寻妈记我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望天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英语:How I Met Your Mother,常缩写为:HIMYM,直译为:我是怎样遇见你们母亲的),是Pamela Fryman、Rob Greenberg执导,乔什·拉德诺、杰森·席格尔、艾丽森·汉妮根等主演的一部情景喜剧,于2005年9月19日在CBS电视网首播。
故事是关于主角泰德·莫斯比(Ted Mosby)在2003年时开始向他的孩子述说他如何与他们的妈妈相遇的过程。
此剧不仅是一部幽默搞笑的情景喜剧,而且富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同时掺杂着许多现实因素,比如失业、工作与理想的矛盾、失去亲人的痛苦与随后慢慢走向乐观的人生转变等等,因此也不乏温情、感动与教育意义。
孩子们,生活中总有许多重要的浪漫时刻。
它们让生活显得更有意义。
但是有个问题:浪漫的时刻转瞬即逝,而从浪漫中衍申出来潜伏在角落的是残酷的,不修边幅的混蛋,它的名字叫——现实。
Life is short, and if you ever come across a beautiful, exciting, crazy moment in it, you gotta seize it while you can before that moment's gone. 人生苦短,如果有机会碰到美丽、激动、疯狂的时刻,就得在那一刻消失之前紧紧把握住。
六年前写的观后感。
处于开始想正经说点儿事儿的年龄。
--《How I Met Your Mother》里的Lily曾说过,生活里总有些事儿,你已经知道它是一个错误。
但你还是想去犯这个错误。
因为唯一能确定它是个错误的方式,只有去尝试犯这个错误,然后回过头说:“是的,它就是个错误。
” 因此,生活中更大的错误不是犯错误,而是不去犯这个错误。
因为如果你不去尝试犯这个错误,你一生都不会真的知道,这倒底是不是个错误。
我知道这样大费逻辑地分析一件事儿是很变态的事儿,但她确实说得没错。
而且说得还很有道理。
Lily 在结婚前的两个月,想起了17岁的自己。
在高中毕业晚会上,为了流浪世界当画家的梦想,她放弃了相恋两年的男友。
但现实是,她在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就遇见了Machell,那个她两个月之后就要共度一生的人。
她当画家的梦想从此停在17岁的时间轴上,离她越来越远。
所以,当一个离家3000英里远在旧金山的机会出现时,她犹豫了。
她清楚,对于两个月后就要结婚的自己,这是个错误,但是她内心那个17岁的自己却极力地说服自己的理智,“go and make this mistake”。
是不是过了一天又一天,我们都正在渐渐地失去犯错误的勇气?
17岁的Lily穿着花格子衬衫和白色的大T恤,留着齐肩黑发,听着《Good Feeling》,对着第一次遇见的Machell喋喋不休地描绘着自己流浪世界的美丽梦想。
还有两个月结婚的Lily烫着金色的卷发,穿着干练成熟的工装,为了选择一支能在婚礼上表现完美的乐队而焦头烂额,间歇地对着Machell歇斯底里。
是不是过了一天又一天,那个被称为现实的家伙总会慢慢地埋葬掉我们曾经宏大而斑斓的梦想?
顺带也埋葬掉曾经年轻得勇敢无畏的我们?
故事的最后,Lily去参加了面试,但最终她没有接受。
生活还是会按着既定的轨迹继续前进。
但是,我还是高兴的。
虽然这个在现实中当幼儿园老师的Lily已经不能再回到那个17岁被梦想照耀得灿烂无比的Lily身上。
但至少我知道,在某个方面来讲,Lily还是Lily。
那个年轻叛逆充满了自己思想的Lily还是会为了一首完美的《Good Feeling》,千方百计地想混进高中生的毕业晚会,只为寻找到一支最中意的乐队。
It's glad to know, that we didn't lay down all our knees.对于生活,我们不会完全妥协。
我们都知道,那个17岁的Lily只是躲在了某个角落里,并没有走远。
她藏了起来,等着我们在某个时候能转过身,再次找到她。
也许只是我太牵强,不过,刚好看到豆瓣相册“你最想见的民国三个人”,而翻到沈从文与妻子张兆和的相识,也是在他大学授课第一堂,以下来自百度...“沈从文被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为教师。
然而木讷的沈从文第一堂课就洋相百出,他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目睹他出洋相的女学生中,就有以后成为他夫人的张兆和。
18岁的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曾夺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聪明可爱,单纯任性。
兆和身后有许多追求者,她把他们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
二姐张允和取笑说沈从文大约只能排为“癞蛤蟆第十三号”。
自卑木讷的沈从文不敢当面向张兆和表白爱情,他悄悄地给兆和写了第一封情书。
老师的情书一封封寄了出去,点点滴滴滋润着对方的心。
女学生张兆和把它们一一作了编号,却始终保持着沉默。
后来学校里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因追求不到张兆和要自杀。
张兆和情急之下,拿着沈从文的全部情书去找校长理论,那个校长就是胡适。
巴金夫妇兆和把信拿给胡适看,说:老师老对我这样子。
胡校长答:他非常顽固地爱你。
兆和马上回他一句:我很顽固地不爱他。
胡适说: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说说,做个媒。
兆和连忙说:不要去讲,这个老师好像不应该这样。
没有得到校长胡适的支持,张兆和只好听任沈老师继续对她进行的感情文字的狂轰滥炸。
沈从文开始了他马拉松式的情书写作。
”好吧,我是联想过于丰富了,结束语,孩子他妈你也该出来了吧,不然TED和孩子的代沟就更深了!
看评论说10多集才开始好看,果然是这样。
看前面几集,差点就要弃掉了。
因为生活大爆炸还没出来,但吃饭的时候养成了看点喜剧的习惯,才会一直看下去。
终于看得有点意思了,Ted终于谈了下比较正经的恋爱;马修终于开始工作了;终于看到巴尼在做什么工作,suit up得好像是个成功人士;Robin终于开始觉得喜欢Ted了,Lily没什么看头。
涉及了生活的更广阔的方面,比如怎样跟同事相处,而不是局限在Ted结婚狂般找结婚对象这样的故事了。
很喜欢那句话:It's Robin.为了Robin,Ted可以做很多事。
因为It's Robin.所以就算是骗她已经分手这样的行为我也可以理解。
不过劈腿还是不道德的,你可以分手后下一秒就去找新欢,但是不能在没有和对方分手的情况下跟另外的人做出什么来。
很喜欢Robin,发型是我所喜欢的,而且越看越好看。
又有点知性的感觉,又有点可爱的感觉,又有点性感的感觉,又有点清纯的感觉。
Ted也挺帅的,干净不猥琐。
那一对我还是觉得没什么看头,不做评价。
巴尼很喜感,据说他本人是gay,很搞的一个人。
看完第一季了,Ted和Robin终于在一起了。
虽然觉得他们还是会分手的,不过有些错误是要犯一下,犯过错误才不会执着于错误的东西。
他们两个想要的都不一样,Robin看起来就是女版巴尼,Ted还是和那个跟他完美的女人在一起吧。
在我看来,所谓的相爱还不如合适。
相爱很难,生活婚姻其实旨在找到个伴侣。
“得到浪漫,又要有空间,得到定局,却怕去到终站。
”马修那一对真是无聊,也许是觉得自己戏份太少了,还要搞个结婚恐惧症什么的。
过了这么久的稳定生活,突然就不想这样子,想要逃避了,太坑爹了,太矫情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结婚会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他们那样不就差不多是结婚了吗?
可是美剧都好喜欢逃婚的戏码,我一直不喜欢lily那对,现在是更不讨喜了。
还不如像巴尼那样,不要有稳定的关系。
也许是人都很贱,得不到的就更加爱,稳定了又觉得太乏味。
我还是不要想这么纠结的事了,睡觉算了。
为了BARNEY
挺好开的,fun bunny!
真的,这种无聊的无聊的无聊的成年人“标准”生活,我看着,真的觉得超级无聊。绝对不会想再看下去。没劲。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儿-- 庸俗。
值得继续追...喜欢Robin和Barney
从那样赞的开头到那样蹩脚的收官:LAME!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情景喜剧里的Cliche记下来,应该能写一本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一个Uncle Barney。想来这是这剧最重要的贡献:NPH is AWESOME! NPH is LEGENDARY! 求你把所有颁奖典礼所有show都给主持了吧!
第一次看美剧,惊到我了。节奏掌握得非常好,笑点也特别多,人设也立得很完美。就是Ted和Robin的感情感觉特别奇怪,前一秒还没答应,后一秒就亲上了。
虽然一点都不好笑,但我就喜欢marshall。
Barney is interesting!
TBBT末尾片花总会介绍,相当不错的片子
2011.09,09--2011,09,13
看了一个多月,终于把第一季看完了。笑点一般,没有让我一口气看完的欲望。
老友记之后终于有得看了
巴尼叔叔~
我记得七、八年前追了《寻妈记》的第一季,之后弃剧。昨天偶然看了第九季的两集联播大结局,发现竟然好像什么都没落下,剧情过度非常自然。。。
各种早期情景剧的结合体,非常之做作!完全没有笑点~~
好多爱情公寓的原型
第1,2季不错,最喜欢的是barney和robin在一起
似乎是渐入佳境的慢热型。Alyson Hannigan很漂亮啊。
喜欢Ted 和 Robin两个人之间的分分合合 虽说最后一定还是会分手 但是喜欢两人间的这种感觉 Barney~Suit Up!
不是我的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