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
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
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
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
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
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
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
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
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
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
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
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
《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
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
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
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
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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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之王》自主创业的典范!
出身卑微的“马戏团鼻祖”P·T·巴纳姆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家庭、事业双丰收!
作为一部歌舞片,歌与舞真的很棒,悦耳养眼!
全能的狼叔卖力的表演,充分展现了他的个人魅力。
影片整个故事算讲的完整,但几处转折点情感铺垫明显不够,很单薄,没有一首歌解决不了的问题,真的有就再唱一首!
7分!ps:单看歌舞部分的水准绝对在《爱乐之城》之上!
不散作者 | 谢谢你们的鱼还记得去年的2月14日,《爱乐之城》在大陆掀起了歌舞片罕见的观影热潮,大街小巷的影迷们传唱着City of stars,跳着Another day of sun,仿佛整个城市真的变成了大家的舞台,这也就是极致的音乐和极致的电影艺术集合在一起迸发的巨大魔力。
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再次体会到了歌舞电影带给观众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正是2月1日上映的这部《马戏之王》。
其实在《马戏之王》在北美上映之前,我基本上就没有关注过这部电影,毕竟自己对于传记片不是很感冒,而看到烂番茄54%不高不低的新鲜度之后更是不抱什么期待,但是我恰恰忽视了烂番茄90%的观众好评度,IMDB 8.0的评分以及CINEMASCORE A级的观众评价,而这部评论界冷眼的歌舞片也凭借着强大的观众口碑在北美不断逆跌呈现了十足的票房黑马之势。
观看完电影之后,我很理解影评人对于本片的批评是啥,但是谁管他呢,这就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爽的歌舞片!
在我的印象中,一般的歌舞片不是改编自歌剧就是改编自名著、童话,很少有传记片采用歌舞电影的形式呈现。
感觉上传记片相对保守的类型风格和歌舞片的形式并不是特别搭得上,而《马戏之王》就是这么一部挑战不可能的电影,在个人看来,导演完成得相当出色!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歌舞场面真让人大开眼界,高空杂耍等高空场面也感染力十足,《爱乐之城》比起来只能说“小打小闹”了。
好莱坞要是办春晚,《马戏之王》肯定是压轴节目。
让人意外的是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米歇尔·威廉姆斯等豪华班底,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的竟然是第一次拍摄电影,他还将是2019年美版《火隐忍者》真人版的导演。
休·杰克曼饰演的“马戏团鼻祖”巴纳姆虽说本片讲述的是马戏团之父P.T.巴纳姆的生平故事,但是整部电影的剧本可真是一点传记片的样子也没有。
本片的剧本其实也就是引发评论界非议的“罪魁祸首”。
一般的传记片一旦涉及到巨大的时间跨度几乎都会事无巨细地展现角色的故事,就算是那些叙事上有所设计的电影也会尽量做到面面俱到,以至于大多数的传记片的片长都是两小时起的,上不封顶。
P.T.巴纳姆本人但是《马戏之王》则完全不同,它105分钟的片长简直是轻盈的要命,而编剧仅仅就是找了七八个故事点出来串起了巴纳姆从一无所有到成为马戏大亨的过程,所有的人物奋斗,所有的戏剧冲突都被打碎融入在了贯穿始终的歌舞情节之中。
就比如影片开场没多久的这一首A million dreams,短短4分半的这首歌直接讲述完了男主角从儿童时期和女主角的青梅竹马到成年之后结婚来到大都市生育两个女儿接着失业的情节。
而这一首Come alive也用了极短的时间讲述了男主角招募“奇人”到所有人第一次登台震撼全场的过程。
也许,喜欢研究剧本的大神会说影片一言不合就尬歌舞的剧作过于偷懒,人物塑造太过想当然,整部电影就是一个巨大的MV。
但是大家也可以想想,每一个情节点的情绪,每一个传统传记片的核心瞬间,影片真的一个也没有拉下,而歌舞的形式不但强化的这些感觉,更让整部电影的观赏性大大强于传统的传记片。
《马戏之王》用105分钟的片长串起了大大小小的十场歌舞大秀,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演员们的载歌载舞,与其说剧本被音乐牵着走,不如说本片中唯一表达方式就是音乐,导演想让所有观众注意的不是什么伟人的生平,不是什么时代的印记,而是音乐和影像中包含的创造力和诠释的超越阶级的包容与家庭之爱。
所以,用我的话来说,《马戏之王》就是一部讲述在一个特殊的时代,一群来自不同阶级的人如何在一个冒险家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彼此的家人、收获真爱并且最终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的故事。
而我们作为观众在影片中感受到的也正是《马戏之王》的核心——“将快乐注入别人的生命就是最高贵的艺术。
”
观看《马戏之王》的过程是愉悦的、爽快的,抛弃传统的叙事让影片的节奏犹如行云流水,极富激情和生命力,而所有的歌舞表演,我都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
整部电影的观影过程,我无数次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律动,而影片的几段马戏团大秀更是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尤其是首尾呼应的两段,可谓是畅快淋漓。
除了马戏表演,导演出色的镜头调度和视觉想象力也贡献了极其复杂的视听设计与绝妙的转场方式,让影片中几段人数不多的歌舞场面也精彩纷呈。
个人非常喜欢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在酒吧的对唱情节和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在马戏团的双人高空对唱,前者利用酒杯在吧台上的传递设计出了趣味十足的舞蹈场面,而后者则用高空绳索对于两个角色的缠绕激发出了角色心底的火热的爱情,这两段场面都值得一刷再刷。
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作为好莱坞著名的唱跳演俱佳的演员,两人扎实的舞技和演唱真是没话讲。
休·杰克曼在《悲惨世界》
扎克·埃夫隆在《歌舞青春》当然,当影片这首获得本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提名的This is me响起的时候,力量感十足的集体舞蹈可谓是燃爆全场。
这样带感的歌舞感染下我旁边的妹子一直抖脚我都忍了,没跟着挥手算很有自制力了!
幸好电影院里没有摄影机,不然一定会拍到我全程《我是歌手》观众脸。
《我是歌手》观众脸所以,你准备好迎接这把来自冬日的烈火了吗?
(春晚主持人脸)· THE END· 这是“不散”的 第553期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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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
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
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
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
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
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
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
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
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
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
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
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
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
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
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
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
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
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
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
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
And, that makes me happy.
在小年这天看《马戏之王》真是很爽,如同提前看了一场春晚,只不过这场春晚是好莱坞办的。
歌舞部分华丽高燃,但正是太过高调的歌舞群像,反倒掩盖了影片本身的传记属性,剧情是它最大的诟病,既单调又急促,不过在电影院看歌舞类电影是很值回票价的,几分钟一个燃点,一个燃点一次泪目,马戏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不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富贵的上流人士,总能从中获取到最廉价的快乐;而每一个不被社会接受的“怪人”,无论你是侏儒还是巨人,无论你的肤色是黑是白,都能在马戏团中找到家的感觉。
马戏之王的经历告诉我们,不要忘记你的初心,当你被浮华蒙蔽了双眼,请摸着你的胸口,细细感受那里是否还有一颗为梦想跳动的心。
This is the greatest show.
正在影院上映的《马戏之王》是一部歌舞片,主演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都是唱作俱佳的演员。
扎克·埃夫隆本就是《歌舞青春》出道。
休·杰克曼也曾出演歌剧电影《悲惨世界》(2012版)。
而负责全片音乐创作的是百老汇知名音乐人班杰·帕赛克和贾斯汀·保罗。
他们的代表作就是获得奥斯卡原创歌曲奖的《爱乐之城》。
所以《马戏之王》的歌舞部分也确实很好看,让人有想要站起来和他们一起唱跳的冲动。
休·杰克曼演的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马戏之王”P.T. 巴纳姆,扎克·埃夫隆演他的合伙人菲利普·卡里。
一个代表事业,一个诠释爱情。
菲利普·卡里对马戏团里赞达亚饰演的表演高空秋千的姑娘安·惠勒一见钟情。
扎克·埃夫隆少年的时候没觉得他多帅,有段时间甚至非常油腻,但他有那样一双湛蓝澄澈的眼睛就天生适合诠释爱情戏。
他的眼睛在大银幕上太美了!
记得以前看《托斯卡纳艳阳下》,里面那个意大利情人特别会说情话,他对女主角说:“你的眼睛真漂亮,好想在里面徜徉。
”这句话也特别适合送给扎克·埃夫隆。
他漂亮的双眸盯着谁,感觉就是深情,就要跟对方恋爱,于是以至于他和休·杰克曼对唱的那首《The Other Side》,明明是一首关于“要不要合伙?
合伙应该怎样分钱?
三七行不行?
四六行不行?
……成交!
”这样的讨价还价的歌舞,也暧昧得像两个人在恋爱。
休·杰克曼演的P.T. 巴纳姆其实在历史上是个争议很大的人物,他是马戏之王,商业巨子,一个天才,但同时也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骗子。
从贫穷到富有的“美国梦”般的人生,让人很难去“定义”他。
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而这个马戏团的前身就是P.T. 巴纳姆创立的。
和电影中一样,P.T. 巴纳姆一开始就将眼光盯在了人们感兴趣的奇人异事、奇珍异宝、奇禽异兽上。
并且为了为了哗众取宠、骇人听闻、吸引大众,他会让原本已经很胖的人再虚报几公斤,原本已经很高的人虚报几公分……反正只要足够唬人,足够吸引眼球,就好。
他一生曾经做过的展览有:161岁高龄的、曾当过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奶妈的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侏儒拇指汤姆将军、斐济美人鱼、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江豹”……均在当时科技和讯息尚不发达的社会引起了轰动。
轰动的原因中,P.T. 巴纳姆的虚假宣传功不可没。
比如为了让人们来看乔伊斯·海斯,P.T. 巴纳姆在报纸上大肆刊登广告,随之,安排手下给报纸写“读者来信”,结果此举真的激发了很多人给报纸写信询问“乔治·华盛顿奶妈”,当然也让他展出乔伊斯·海斯的门票大赚。
P.T. 巴纳姆曾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那还是报纸的辉煌时期。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P.T. 巴纳姆在第一场轰动的马戏秀后被美国剧评家在报纸上撰文骂低俗,换做别的演出商一定非常生气,但是他开心死了,立刻安排美国所有报纸住转载这篇文章。
他知道:没有人关注才是最惨的,只要有关注,哪怕是丑闻,那可能会吸引更多好奇的目光。
这也是P.T. 巴纳姆饱受争议的原因。
比如乔伊斯·海斯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女黑奴而已。
她在被P.T. 巴纳姆展出后一年就去世了,医生解剖发现她年龄不超过80岁,根本就不是P.T. 巴纳姆宣传的那么老,所以也根本不可能是总统的奶妈。
所谓的斐济美人鱼也是一个著名的谎言:这当然不是从斐济来的美人鱼的标本,而是用猴子的头、躯干和鱼尾巴进行缝合,然后涂抹混泥纸浆制作。
……为此,美国心理学家Paul Meehl专门创造了一个名词:“巴纳姆效应”,即“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主要用来说占卜、人格测试等伪科学。
但正是这样的“蛊惑人心”,让P.T. 巴纳姆大获成功。
1986年,迈克尔·杰克逊就曾给自己的经纪人弗兰克·迪里奥和律师约翰·布兰卡每人一本P.T.巴纳姆的传记《华丽骗局》,并表示:“学习伟人,变得更伟大。
”很多人说迈克尔·杰克逊十分深谙自我宣传,给自己的人生贴上那么多怪诞的标签就是“师承”P.T.巴纳姆。
所以,就算《马戏之王》中P.T.巴纳姆是主角,由高大英俊的休·杰克曼饰演,但许多举动仍旧令人争议,并不是一个用“正面”或者“反面”就可以定义的男主角。
因为另外一方面,P.T. 巴纳姆通过马戏团表演,也给这些被当时人们所歧视的异人提供了走出阴暗角落的舞台,并给予了优厚的待遇。
所以如同电影中那样,当1858年P.T. 巴纳姆遭遇破产,那些被他捧红的异人都愿意借钱帮他度过难关。
P.T.巴纳姆的一生与异人、谎言、富有、贫穷、欺骗……交织。
他在1891年逝世,据说他死前的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还是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中,P.T. 巴纳姆曾带着他马戏团的成员们——长胡子的女士、连体人、巨人、毛脸男、侏儒“指汤姆将军”(这些也都是有原型的)拜见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
而真实的历史上,P.T. 巴纳姆只带了“拇指汤姆将军”见过女王。
1844年P.T. 巴纳姆携“拇指汤姆将军”访英,见过维多利亚女王之后,“拇指汤姆将军”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逗得女王开心。
之后,P.T. 巴纳姆又带着他去到法国,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也召见了“拇指汤姆将军”。
“拇指汤姆将军”成为欧洲王室贵族的“宠物”。
“拇指汤姆将军”原名史特莱敦,是1842年P.T. 巴纳姆在康涅狄格州桥港发现的,那时其实他才5岁。
P.T. 巴纳姆训练了他,并照例为他编造了一番离奇身世,取名“拇指汤姆将军”,并谎称他已经12岁,然后推出展览。
幸好,之后“拇指汤姆将军”并没有再长高。
后来,P.T. 巴纳姆又找到了两个新侏儒:纳特和拉维尼亚·沃伦,其中拉维尼亚·沃伦以前在家乡马萨诸塞的小镇当过教师。
她不久之后就与“拇指汤姆将军”相爱了。
1863年2月10日,两人举行了婚礼,他们的恋爱和结婚都轰动一时。
据说,P.T. 巴纳姆曾出高价希望他俩推迟婚礼,好让自己再消费消费他们的恋爱,但被这对夫妇拒绝了。
拉维尼亚·沃伦和“拇指汤姆将军”结婚时,连美国总统林肯都赠送了礼物。
后来,“拇指汤姆将军”就和P.T. 巴纳姆慢慢失去了联系,P.T. 巴纳姆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对方隐居在了何处。
而另一种说法是:结婚20年后,“拇指汤姆将军”因中风去世了。
两年之后,拉维尼亚·沃伦改嫁,再进行表演时,她和新丈夫的演员表上写着:“大拇指汤姆将军夫人和她的丈夫”。
《马戏之王》中美艳的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瑞典花腔女高音歌唱家珍妮·琳德,她被P.T. 巴纳姆带到美国巡演,场场轰动。
珍妮·琳德被称为“瑞典夜莺”。
维多利亚女王很喜欢看她的表演,女王曾在1846年4月22日日记上写:“在珍妮·琳德登台并顺利表演之后。
她拥有最精致、充满力量,同时真的是最独特的声音,是那样的圆滑、柔软,又灵活。
”她与德国的亨里埃塔·松塔和意大利的阿德琳娜·帕蒂并称十九世纪三大夜莺。
电影中,珍妮·琳德那首《Never Enough》美妙动听得让人心碎,这首歌当然不是演员丽贝卡·弗格森演唱,而是由《美国之声》的选手Loren Allred幕后代唱。
《马戏之王》中珍妮·琳德和P.T. 巴纳姆有着情愫流动的暧昧,后来还因此为情所困而中断巡演……但现实中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清白的。
珍妮·琳德倒是曾被童话作家安徒生追求过。
对的,就是那个我们小时候就很熟悉的安徒生,据说《夜莺》就是他为她写的。
安徒生曾经热烈地爱着珍妮·琳德,两人见面后就总是谈音乐,谈艺术,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然而珍妮·琳德对别人介绍起来,却都是说:“这是我亲爱的弟弟。
”据说有一次,珍妮·琳德托安徒生办一件事,安徒生没能办好。
他十分抱歉地说:“亲爱的,您不会恨我吧?
”结果珍妮·琳德回答:“不会的,我怎么会恨您呢?
要恨,首先得有爱……”安徒生听到这句话伤心欲绝。
但他一直自卑,一直觉得自己出身贫寒、容貌丑陋,无法与高贵的“瑞典夜莺”并肩,据说后来就写出了《丑小鸭》……1852年,珍妮·琳德嫁给了德国钢琴家奥托·戈特斯密特。
安徒生一生都没有得到珍妮·琳德的爱,也没有得到其他女性的爱……他终身未婚。
只有那些动人的文艺作品记录下了他的爱情。
1974年音乐剧《汉斯·安徒生》中,委内瑞拉诗人阿奎勒斯·纳佐阿创作了一首动人的《汉斯和珍妮的情歌》,歌唱“从未有过像汉斯爱珍妮那样的纯洁的爱情”……纯洁的爱情……纯洁……《马戏之王》中还有一首歌《This is me》,由百老汇音乐剧演员、饰演胡子女的Keala Settle演唱,并获得了第75届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大奖,还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胡子女当时唱着这首歌,带着连体人、巨人、毛脸男、侏儒……径直走过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们,走向一直在马戏团外攻击他们的人,像一个女战神:“我很勇敢,我受过伤,我注定要长成自己的模样,这就是我……”《马戏之王》中其实充满了所谓上流社会对贫民的歧视和攻击,所谓正常人类对异人的歧视和攻击……那些人一方面好奇这些异人的表演,一方面在马戏团外举牌子抗议,朝异人扔东西,驱逐他们……现在看来,愚昧又无知。
(图二十五、菲利普·卡里和安·惠勒的爱情也遭到了他所谓上流社会父母的反对,但好在他们还是坚持走到了一起。
真是比现在很多人都要勇敢了。
)也许多年之后,时代进步,也会有一部电影反映今天某些人对性少数群体L(女同性恋)G(男同性恋)B(双性恋)T(跨性别)Q(酷儿)I(间性人或双性人)A(无性恋)+(以上未提及的其他非规范性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偏见和歧视,来展示他们的愚昧无知。
不过,歧视并不会消失的,只要有人,就有歧视链。
只不过风水轮流转,到那个时候,也许就是人工智能歧视人类了吧。
(我们的小小花园,你要不要来转转?
)
配乐:9.5分剪辑:9.5分舞美:9.5分摄影:9分剧本:6分
马戏之王当你进入剧情,就已经输了。
因为这部电影的剧情甚至可以一眼望穿,所以如果是要来看PT的一生是怎样过的,那么就完全浪费了别出心裁的视听盛宴。
一秒也不愿意,也不需要进入剧情,就完全沉浸在歌舞中醉生梦死就好。
与去年的《爱乐之城》相比,歌舞不知道要高出几个档次了,一个是顶尖,一个是业余。
但不得不说,爱乐之城把重点放在了故事和戏剧张力上了,与马戏之王侧重点还是不同的。
爱乐之城马戏之王的剧情基本也属于类型片了,说剧本分数低只是单纯的说剧本,并不是说电影不好。
反倒是,这样的剧本和出色的歌舞十分的合适,给视听效果留出了无限大的发挥空间,而不是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这是讲世界上最伟大的大娱乐家PT的传记,PT的一生都用完美的方式进行过渡,各种过渡都十分的有美感,不禁想起了最爱的《雨中曲》,和马戏之王相同的是,都是歌舞片,都是传记。
不过雨中曲记录的是当下,才成为经典。
马戏之王与之比较像的还有就是,讲述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不被接受的问题。
世界上第一场马戏演出多么的门庭冷落,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电影又遭受了多大的质疑和抨击。
虽然历史洪流不能阻挡。
如今院线哪还有什么无声电影,甚至歌舞片都少之又少。
说到这里,其实当年有声电影遭受抨击也是有依据的,对于当时的一些电影理论家的理解,无声电影要想讲好故事,必须要利用好动作语言,毕竟也只有动作言语。
然后有声电影的出来,必定冲击了那些靠动作来说话的演员。
想象一下卓别林如果突然开口讲话了,说:“我的帽子哪儿去了?
”而不是东张西望的情景,该减少多少有趣的动作元素。
所以当年批判有声电影也是有一些依据,不过相对于利弊分析来说,声音的出现,还是给电影艺术带来了更多无限的可能,打破了很多束缚,也能更加多元化(不适用于国产某些烂片)。
雨中曲20世纪20年代末,歌舞片和有声电影一同问世。
而雨中曲(1952)就是演绎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的故事,不同于百老汇,雨中曲的歌舞和故事核都还是非常先进的。
传世的舞蹈加上永恒的戏剧力量,将它推向了电影之巅,那种质感让人着迷,有时候会很荣幸自己出生在20世纪不论是初还是末,都觉得自己经过了这一百年。
最后还是认为,歌舞片不需要电影的某些逻辑。
反而,恰好,不需要一个太完美的剧本来喧宾夺主,如果你视听设计真的完美的话。
毕竟电影艺术无国界,无国籍,又无限。
本影评不讨论剧情,只点出本片内涵的恶臭。
真不值得为这种片子写影评,主要为打分。
我虽力量微薄,但也要打个最低分,拉低此片的平均分,并说明其立意之恶,争取让没看懂的、被蒙蔽和洗脑的人们看一看吧 ,起码证明一下民众的智商和眼光还是有救的。
不说缺乏剧情、逻辑漏洞、镜头叙事凌乱、人格刻画薄弱、为音乐而音乐且打着怀旧招牌却完全无法和上世纪的黑白经典和百老汇音乐剧相比等显而易见的表面问题。
在整体扭曲的立意面前,这些都是轻的,如果没有立意问题,本片还能算得上是差强人意的轻松歌舞片。
但有了这样歪曲的立意……最看不惯掌握话语权却不传道解惑还对公众灌输错误观念的无良媒体。
尤其是这种片子,打着艺术的幌子,实际却是想达到不可告人的ZZ目的。
只说立意,从未见过如此丧心病狂的洗白。
以刻意掩盖事实为前提,强行把今天的价值观套用在过去的事件里,为此甚至不惜“改造历史”,颠倒黑白。
假如安上的是正义的价值观也就罢了,本片却不是,洗白卑鄙小人和黑心产业算什么?
美国近代的马戏团可不是现代人心目中美好的梦幻乐园 。
比较起来,《美国恐怖故事.畸形秀》才是良心之作 ,里面所演的黑暗才更接近真相。
就连《黑执事.马戏团篇》都比本片敢说敢演。
事实是,当时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的ZB家,搜罗畸形的、患有疾病的、外貌奇特的、从事高风险特殊技艺表演的成员,把他们展览给人看,供人指点、讥笑、赞叹,满足人们最阴暗的好奇心。
在这样的马戏团里,剥削、压榨很常见,团长甚至像对待牲口一样管教马戏团员,还有许多马戏团员不是天生残疾,是人为致残的,就为了吸引眼球。
总之穷极你所有对丑恶的想像可能都无法还原这个领域的黑历史。
一篇影评而已,为免引起看客的不适我就不列出具体考据了,实在想像不了的可自行搜索。
说什么残疾人加入马戏团就可以得到自由面对观众的生活?
不会再被偏见的眼光伤害?
恰恰相反!
那时马戏团的受众是为猎奇而来,看表演者就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
明明是最充满歧视的环境,吃歧视,喝歧视,靠歧视赚钱,建筑在残障艺人的血泪白骨之上的事业, 居然能写成为少数群体争取平等、抵挡歧视的家园?
exm ?
!
借鲁迅的话,哪怕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一部影片,也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 这实在超过我的限度。
西方影视总是在洗白他们的黑历史,洗白古代的暴Z、洗白近代的Zhi民、洗白TU杀,绝对不可容忍。
这一条就够零分了。
不需要其它。
想到这点,如鲠在喉,还怎么好好听歌娱乐?
我相信文以载道、戏以劝世,主题意义有时比内容更重要,戏说也得有个度,这样的电影能给世界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说到音乐剧,我最爱的一部电影:《黑暗中的舞者》,我觉得它是最好的音乐剧,因为它不但音乐满分,而且还讽刺了(大多数)音乐剧的傻白甜套路, 真正道破(如本片这样)粉饰太平的舞台背后其实是现实里人吃人的悲剧。
声明我没有说少数群体争取平等权益的问题,我反对的是这部电影的三观和路数太歪,企图借平权主题的热度,但显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只会助长极端偏激的思想,引发反感,激化矛盾,少数群体真的需要猪队友吗?
ZZ正确这个词汇本来是贬义词,从被发明开始就带有讽刺意义,用来形容西方Z客过分迎合ZZ需要、为了拉票而刻意偏向某些群体同时不顾其它客观事实的言论和行为。
我们翻译为中性词其实脱离了原义。
就是因为它不正确,人人都知道它不正确,但是西方ZZ需要,才叫“ZZ正确”,这是反讽用语。
不知什么时候起西方文艺圈子ZZ正确成风。
在文艺创作上有个不争的事实:ZZ太正确,其它方面就容易不正确。
本片就是这么一部在历史、知识、文艺、道德、人性等各方面都不正确的美式样板戏。
阿美惯于抬高这类在我看来绝非正面的人物,从瑞特巴特勒,到盖茨比,以及本片主角。
为什么?
因为它就靠这等人物立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有什么样的代表人物,就有什么样的国,此言不虚。
有趣的是主角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和阿美的形象重叠。
本片活活就是一部汤姆大叔的发家史,从小是个手脚不干净的贼孩子,长大成了坑蒙拐骗的投机商,以平等自由为噱头牟取功利,发灾难财,中饱私囊以后穿上华衣改头换面便开始吹嘘大爱。
还养成既傲慢又自卑的心理障碍,成天带着攻击性到处招摇作妖。
我倒认为老丈人对女婿固然苛刻了点,但他的看法也是有道理的, 男主角用结果证明了自己就是个暴发户,小人得志。
抢来的钱毕竟是抢来的,自己没有底蕴,再有钱也摆脱不了精神上的浮躁和贫瘠的气质,阿美易同。
本片可谓适得其反,成功激发了我的逆反心理,使出“他受伤他有理他反道德但你一定要同情他”的连招,填鸭似的按观众的头,不但没有赢取我一点同理心,反而让我觉得这样的人活该谁也不喜欢,出身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只没战胜出身还变得越发人格扭曲,反面典型。
抱歉我从来就被教育成正派人,我不理解骗子和强盗的心情,也不想知道他们有什么不幸的经历和理由,我拒绝把他们当成主角来歌颂的作品,我觉得开始宣扬这些东西的人类,病得不轻。
西方所谓的人-权-观非常虚伪,就虚伪在此处,他们所说的权利,是毫无底线地容忍一切堕落,最终造成全社会道德沦丧,结果在社达的规则之下,底层只会更凄惨。
看看这种电影,再联系现实,“为保护fanzui者的权益而从轻发落”、“为体现人-权而收容X教难民”的西方的现实,可怕吗?
娱乐氛围和社会风气是一致的。
有什么样的世风,就有什么样的作品,文艺作品也能反过来影响世风。
我从这种作品里只看出了阿美文化崩塌的预兆,真如老人言,躺在抢来的金山上,好日子过久了,什么妖孽都有了,不把自家往死里整不高兴。
他们要玩死自己是没什么,我们乐得隔岸观火还想添把柴呢,就怕有些糊涂人看看文艺作品就被他们带歪。
但愿前车之鉴,我们勿学。
说真的,宁愿拍脑残戏都比这个强。
原则上的毛病和文艺上的缺陷不在一个层面,前者严重得多。
我曾说过阿美就拍他们擅长的无脑爆米花片最好,就怕他们思考,一思考就暴露愚蠢。
愚蠢也分种类,若是可爱的愚蠢还好 ,最糟的是蠢总是和恶联系在一起,本片就是范例。
要玩音乐,《sing》一个动画片都比本片好。
我更推荐《Coco》,没有被迪斯尼同化以前的皮克斯的剧本从内容到意境都优秀到我甚至想把它家开除美籍单看的程度。
Coco的主题本身并非我喜欢或认同的,但胜在内容,再小众的文化背景写好了也能爆冷门,不意外,虽然不敢跟瓦力相比,但是比飞屋更好,剧情两次反转很棒,黑得恰到好处,黑到底就俗了,白到底就迪士尼了,你们懂的。
而且曾几何时皮克斯的三观简直业界良心啊,它家的写法,才是真善美的正确打开方式,一样是玩音乐,怎么差距就那么大?
再次为近年的皮克斯被迪士尼毁了而惋叹。
把正常人根本难以面对的恶事包装成真善美,在不堪的历史造就的悲哀群体的坟墓面前还要再吃人血馒头。
我吃不下。
这样的片子就是妖精给唐僧上的菜,乍一看色香味美,火眼金睛一照,全是腐烂的蛆虫。
可怜不开眼的,居然照吃不误。
你要给它掀翻,他们还觉得好吃,怪你不该掀翻。
孙悟空捉妖不是老被唐僧拦着吗?
我的影评下面要是再有胡搅蛮缠的也不稀奇。
PS片子的问题是片子的问题,对演员没意见。
当年的影评经过这几年的情况再回头看,照应现实,准得很,我还是有点眼力见的。
意见不同的好好说话我可能回,没口德的懒得理。
我没打算让所有人都接受我的观点,谁也别要求我听你的,影评是公共区域,我也有权使用。
连这道理都不懂的人怎么想我没兴趣,别和我说。
想点没用尽管点,使劲点,加油点,看能不能消灭不同意见的存在吧,反正浪费的不是我的生命,他们开心就好。
导语2017年的歌舞电影《马戏之王》(The Greatest Showman)以绚丽的舞台和激昂的歌曲再现了P.T.巴纳姆的“造梦传奇”。
影片的主角是美国娱乐产业的先锋人物,他被描述为一个逆袭成功的商业天才,带领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追求梦想并打破成见。
表面上,这是一则充满希望的逐梦童话,但深挖影片内核,我们却不得不直面其在历史与文化叙述上的复杂性。
这部作品不仅避重就轻地粉饰了巴纳姆的剥削与猎奇商业模式,还在无意间唤起了杰克逊民主时代至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某种政治文化隐喻。
1. 白人男性的“逆袭”神话:虚构的平等叙事《马戏之王》的核心是一则白人男性从贫民到富翁的励志故事,这种叙事框架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
巴纳姆的成功被描绘成天赋、毅力和机遇的结晶,而影片却有意无视了其剥削边缘群体的历史现实。
从马戏团中那些被定义为“怪胎”的演员来看,巴纳姆实际上是通过商品化他们的“非正常性”来迎合主流社会的猎奇心理。
这种叙事与19世纪杰克逊民主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当时的美国政治以白人男性的权利扩张为中心,强调“平民”对抗精英,但这种平民主义并未惠及女性、非洲裔、原住民或移民。
在《马戏之王》中,巴纳姆的“成功”同样未能真正赋权于那些“怪胎演员”,反而将他们变成展示其雄心壮志的工具。
2. 猎奇与商品化:马戏团的娱乐政治影片对边缘群体的描绘充满矛盾。
一方面,歌舞场景中“怪胎演员”似乎在庆祝个体独特性的胜利;另一方面,他们的故事和身份却始终服务于巴纳姆的商业成功。
历史上的P.T.巴纳姆以夸大宣传和猎奇展览闻名,这与杰克逊时代的娱乐文化如出一辙。
19世纪的美国社会以民粹主义为基础,推动“平等”叙事的同时,也在文化消费中大肆迎合平民的好奇心和对“他者”的排斥心理。
今天,电影工业的成功公式依然延续这一传统,通过精心包装来吸引观众,却鲜少对其伦理后果进行反思。
3. 杰克逊民主的影子:从历史到当代巴纳姆的故事与杰克逊时代的“平民崛起”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二者都以白人男性的成功为中心,通过削弱传统精英的控制,来吸引底层民众的情感认同。
然而,这种“平等”仅仅是表象,实际却巩固了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压迫。
2017年,《马戏之王》的上映恰逢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政治背景。
特朗普的竞选策略也借助了“民粹”包装的娱乐元素:夸张的竞选集会、对政治精英的抨击、以及对白人蓝领阶层的直接吸引。
这种政治表演同巴纳姆的商业表演如出一辙——通过煽动感性认同来实现自身的目标,同时抹去边缘群体的真实声音。
4. 身份政治与文化复兴的悖论在《马戏之王》的歌词中,个性与团结的主题不断被反复歌唱,似乎是一种对多元文化的肯定。
然而,影片并未深入探讨这些边缘群体如何真正获得主体性。
相反,这种“团结”更多地服务于巴纳姆的个人传奇,最终加深了“造梦大师”本身的权威性。
身份政治的兴起在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顶峰,但到了特朗普时代,这种政治话语却被反转为对“精英左派”和“政治正确”的强烈反弹。
《马戏之王》的成功与这一社会情绪密切相关,它利用了怀旧情感和普遍认同的励志叙事,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的文化消费体验。
结语:娱乐与政治的交织隐喻《马戏之王》表面上是一部娱乐性强的商业大片,但在其光鲜外表下却掩盖了更深层次的文化矛盾。
它无意中再现了从杰克逊时代到特朗普时代的政治文化轨迹——通过虚假的平等叙事和商品化的猎奇娱乐,重新塑造了白人男性主导的“成功”神话。
这样的故事令人沉迷,但也值得我们质疑:靠身份政治上位的民主党白左政客把进步主义谈得光鲜亮丽,他们在强调梦想和希望的同时,它是否再次将边缘群体的声音排斥在外?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现代歌舞片俨然变成了鲜有人去触碰的雷区:高居不下的制作成本无法保证卓越的舞美效果,台前幕后的名气与阵容,跟票房之间似乎也难以挂钩。
自21世纪初的《红磨坊》《芝加哥》以来,在人气、票房和口碑上有所突破的歌舞电影屈指可数——要知道,一部音乐题材的传记电影,至少还能在颁奖季溜达一圈;而一部歌舞片如果不能获得观众认可,就基本注定泥牛入海。
这就让《马戏之王》的处境显得有些微妙了。
没有直接的百老汇音乐剧作为改编基础,会让电影本身不像《发胶》《妈妈咪呀》那样,有着稳定的观众群体和舞台编排。
但另一方面,强大的制作阵容又让影片本身有着可靠的质量保证:比尔·康顿(《芝加哥》《追梦女郎》)担任编剧,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多年合作伙伴,内森·克劳利负责艺术指导,凭借《爱乐之城》摘得奥斯卡和托尼奖的创作组合,本吉·帕塞克和贾斯廷·保罗的加盟,都是效力十足的定心丸。
而最终,电影在这些硬件基础上,也有着很好的体现。
但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从来都不能直接等同于一部好电影。
2017年末连番上映的一大批好莱坞电影在市场上纷纷折戟沉沙,其后的重要原因,不是因为制作敷衍,而是缺乏趣味——这对于年末假期的合家欢氛围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吸引点。
《马戏之王》在戏剧成分上做出了很大妥协,大幅度地削弱了其传记属性——这对于富有时代感的服化道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但与之相对的,现代化的歌舞秀冲淡了故事的严肃性,让整部电影得以成为一场令人愉悦的,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华丽庆典。
当然,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巴纳姆及其马戏表演是受到其存在时代的约束的:对动物表演和特殊人士的展示,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剥削性质。
但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时候,马戏团和杂技团是那些特殊人士唯一的栖身之地。
与充满恶意的外部社会相比,这里甚至成为了乌托邦一样的存在。
这也就让《马戏之王》的人物传记部分有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在最低限度谈论历史的同时,让富有历史感的故事也能融入现代语境——走出了充满偏见的时代背景,变成了对梦想和平等的歌颂。
而由于其深厚历史属性,《马戏之王》的最大乐趣之一,就是不必按照传统歌舞片的叙事曲线来确定影片节奏。
这也使得电影在角色选择上有了更大的自由。
像休·杰克曼,米歇尔·威廉姆斯以及丽贝卡·弗格森这样的演员,不仅能胜任常规的歌舞表演,在表演上也更具可信度,也更加可圈可点。
而扎克·埃夫隆和赞达亚的迪士尼出身,即便缺乏可塑性,但在吸引青少年群体上,也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尤其,对于扎克·埃夫隆来说,《马戏之王》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为《歌舞青春》走出来的最大明星,他的职业生涯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相当独特的东西,难以简单定义。
从《发胶》到《邻居大战》,从《我和奥逊·威尔斯》到《海滩救护队》,从《报童》到《灾难艺术家》,在经历了摸索表演道路的诸多尝试后,和身材姣好的阿曼达·塞弗里德一样,兜兜转转终于又回到了歌舞的老路子上。
虽然不如同辈的戴夫·弗兰科那样富有天赋,但他的身上依然是有着东西是无法复制的,那就是老派电影明星的魅力。
在经历了将近一个半世纪之后, 由于持续遭到批评剥削和动物虐待问题,巴纳姆的遗产,世界三大马戏团之一的玲玲马戏团终于落下了帷幕。
事实上,从一开始,巴纳姆和他的马戏团就已经饱受争议了。
《马戏之王》对巴纳姆的描绘如同走马观花一般,略过了那些最糟糕的一面,将镜头对准了充满奇迹的“空中飞人”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会显得过于主观和有失偏颇,但巴纳姆想通过马戏表演,为大众带去触手能及的娱乐的精神,确实地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继承。
真正的马戏团可能会关门大吉,但是巴纳姆和他的娱乐精神,却仍然活着。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太冷漠太煎熬了。通常而言,我会享受一部歌舞片是因为它的歌舞带动了情绪。这种情绪作用或反作用于人物和情节,才能打动我,而并不是因为它像MV。看到不少“歌舞片就是看歌舞啊要什么剧情”的言论,可以理解,但不认可。歌舞是讲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从来不是捷径。
衝著休傑克曼去的,比較像進場看歌舞秀。多段歌舞MV所組成的片子。歌舞華麗,但劇情與情感推進非常平面,劇情只是做為秀的前綴。想做流行曲風的基調可理解。但連故事寫來做路線對比的"歌劇女伶"開口都飆流行歌...那所謂的對比在哪?? 話說把知名黑心商人P.T. Barnum拍成如此雞湯也是微妙...
不在曼哈顿买房,休叔你会后悔的哈哈哈,剧情套路到爆迪士尼都不这么写了,歌舞抓耳吸睛到憋尿也要看完,不仅是休叔的个人秀也是展现卡司及词曲编舞才华的大show,虚假宣传手段聪明却不高尚,传播快乐和美但也有攀附权贵自我膨胀的暴发户心理,巴纳姆不仅是大娱乐家更是营销鼻祖,广告史上应该有他一笔
歌舞美术音乐编排俱佳,但剧情真是太无聊了。
美帝家庭好男儿,小朋友唱歌超好听,可惜占比不太大,休叔的身材也是让绝大多数如我般的油腻男中年自惭形秽。即便套路无数,但这类歌舞电影怎么看都是享受,很容易形成全场抖脚共震。
没有什么事儿不是一首歌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来两首!
故事特别,特别,特别俗;但舞编得棒呀,空中飞人吓死我了;弗格森美如画;米歇尔·威廉姆斯和狼叔一脸褶子实在是演不了青春时代了就不能换个年轻演员吗;小巴纳姆萌到我了,喜欢!P.S. 突然发现这个巴纳姆就是巴纳姆效应的巴纳姆啊!!
除了歌舞什么都没有。好莱坞的歌舞片体制确实完善。本质上与特效爆米花电影无异,只不过外包装换成了好听的音乐和出色的舞蹈编排。根本不用带脑子看,听歌就对了。歌有时候唱的比隔壁阿三还莫名其妙。观众评分虚高。难以置信IMDB竟然有8分。
5.8/10,两星半;非常陈旧的叙事结构,噱头和技术远大于剧作本身,中年版歌舞青春;套路化的叙事模式;音乐不错,但泛滥了就容易反感;剪辑不错,用了很多技巧规避叙事漏洞;丽贝卡·佛格森的珍妮·林德一首歌成为全片最大亮点和唯一泪点;后半部分的叙事简直像按了快进键一样糟糕,人物结构等均快速坍
Rebecca Ferguson真是美到让人窒息!!!剧本弱,故事满满套路,歌舞场景非常棒。原创歌曲每一首都好听。This is me和Never enough尤其出彩。Zac终于没有在卖肉了,和狼叔在酒吧里的对唱也很有意思。
故事特别套路,人物完全没有塑造,也就看看歌舞了。
好喜欢好感慨哦。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高兴的事呢?可问题是,梦想实现之后呢?想要证明自己,是一种动力,但又何尝不是一种束缚?
歌舞片就可以不好好讲故事了?
就当做是105分钟的超长MV我也愿意看3遍。
劇情單薄,人物乏味,女主好像髮廊老闆娘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心理不适。一个剥削者美化成救赎者。前半段还算正常,后半段那些被拒之门外的马戏团员连句道歉都没得到还在男主低谷的时候不离不弃给予鼓励,不是有毛病?副CP是怕被人骂就所以讨好了一下非裔吧。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Zac Efron的屁股 Hugh Jackman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