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满地,碧水寒潭。
没有飞鸟掠过的长空,终究藏不住我的声声长叹。
我常常离开那一掬黄土,遥望锦绣长安。
那里,有歌舞升平。
那里,有烟花灿烂。
满目苍山空念远,秋水难平故人情。
我的远方在哪里?
我的故人又是谁?
有时,我会忘了自己的名字。
只依稀记得,有人叫我“帮主”,有人叫我“少帅”。
但,我还记得她…… 我们相遇的时候,大家都很年少。
她偶然的转过脸,颔首微笑。
像一朵莲花在静默中开放,美的不染尘俗…… 就这样,我们认定了彼此。
她认定了我必成大器,就如同我认定了终有一日,她会嫁给我。
我最好的兄弟,陵少,他说他支持我,但他也笑我“白日做梦”。
我不这么想,人没有梦,还活个什么劲儿?
他那个师仙子,何尝不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我知道她身边有个腰缠万贯的小白脸,那又怎样?
我一个草戒指,就气得他要下毒杀我。
这样的男人,实在辱没了她。
那一次,我们生死关头…… 那一次,我们千钧一发…… 那一次,我含冤莫白…… 每一次,我都问她:“你信不信我?
” 每一次,她都用清泉般的眸子望着我:“我信你!
”那么坚定,那么绝决。
我知道,这一生,我没爱错这个女子。
所以,我不曾想像,她口中的“如意郎君”不是我。
所以,我不能接受“就当我们有缘无分”的借口。
那么单薄,那么荒谬…… 以后的岁月,我一想起这个聪慧、高贵的女子,就忍不住心痛…… 她的家庭,给了她怎样的光彩,又给了她怎样的悲哀?
多少次潇洒的举杯:为我失去了她,也为她失去了我…… 尽管聘礼变成了贺礼,梁都,我却依然要打。
我说了要送给她,我说过的话,从来算数。
那一仗,我杀了很多人,他们的血染红了我的战袍。
狼烟四起,我闭上眼,仿佛看到她殷红的嫁衣在列列风中飘摇,凄美如斯…… 我骄傲的冷笑,那枚草戒指,我终究无福为她戴上。
还好,我的世界还有一个她。
她总是满不在乎的一撸袖子:“谁叫我们是兄弟呢?
” 然后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真不明白,她那么小的一个人,哪来那么大的劲儿?
她从来不活在别人的眼光里。
有人指指点点,她干脆头一昂,嘴一扁:“我就是慕天席地,我就是放浪形骸。
” 我常常说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其实她会做菜,真的。
有一次,她帮我做螃蟹,结果弄伤了手。
我问她为什么,她居然告诉我“好玩儿”。
还有一次,她帮我做绿豆汤, 等不到我喝,居然要拿去倒掉。
我知道,她爱我,但是不敢告诉我。
她不会知道,我早已看到了那张字条:“同偕白首”。
真是个傻瓜…… 或许,从那一刻起,我无法再把她当兄弟。
我可以把那个意义非凡的梁都去送给别的女人,但绝对不能接受一段让她心碎的婚姻。
我做了这个危险的决定,她卷入了这场危险的逃亡。
命中注定,我们要相爱。
她告诉诉我,她义无反顾。
那么坚定,那么绝决。
我看着她,看到她不敢正视我是我眼睛。
我告诉自己,为了她,洛阳着一仗,我要打到底。
我赢了这一战,却输了她。
行之说:“去找她吧!
” 陵少说:“别让自己后悔!
” 我去了,见到她,还有她身边的他。
李世民,我见过的最轩昂最磊落的男子。
“想不到你有胆争天下,却无胆闯情关!
”如果不是他的这句话,我大概是要永远失去她了吧。
在她家里,她以为我倒在了“天刀八式”之下,她哭着问我:“为什么我每次想要和你再一起,你就丢下我不管?
” 那一次,我醒了。
这一次,却没有…… 但我给了她一个答案:草戒指已成为过去,我选了那双小百兔。
我要她为了这个答案,好好地活下去…… 她说:“以你的才华,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我说:“我会。
” 她叫李秀宁,很久以前,我答应过,要给她一个天下。
她说:“答应我,不要骗我。
”我说:“不会。
” 她叫宋玉致,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就是她的天下。
倚天照海花无数,流水高山心自知…… 那时,我叫寇仲。
那时,我没有遵守住任何一个诺言,但却真心真意的爱过…… 即使沧海桑田,红颜白发。
我依然不会忘却,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星眸闪动……有人笑靥如花……
首先李秀宁我觉得这才是现代人。
一个有钱富可敌国,一个有潜力,两个怎么选呢?
那就两个都吊着。
而且杨怡这部戏非常美,我觉得很好看。
李世民这么好的角色,但是最后演员还是没火起来,有点可惜。
施飞轩也就是唐宁真的很美。
但是剧情真的是一塌糊涂。
徐子林啊居然喜欢着唐宁,然后一直爱徐子林的绾绾,为的就是得到一次机会。
台词叫做给我一次机会。
其实就是one night stand这种想法真的是太喜欢了,居然出现在了这种古装。
这部戏最后的结局真的让人很失望,不知怎么搞的垃圾结局。
真的只是为了某个角色或者某个演员看这部戏吧。
嗯,剧情真的是一塌糊涂。
期间就是快进了很多,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了。
寇仲我觉得他认人当爹那个情节还可以认别人当妈这个事儿。
我就觉得有点离谱。
很尴尬,很尴尬,真的觉得。
据说电视剧和原著出入很大,把很多人合体了,就像当初的寻秦记黄易的这两部我都没看过原著,拖TVB的福看的电视剧,这个是03的吧在百度和豆瓣上都找不到合适的影评,我一懒人实在懒得写,但是又放不下徐子陵这个角色不喜欢,吴卓羲始终适合意气风发和倔强的样子,云淡风轻的看着没什么感觉林峰的演技不错,但是始终对他不来电,这么多年很久前和冲上云霄一样,在电视上断断续续看过一些,当时的年纪都不算讨喜03年的时候13岁,学警还没出,还不知道吴卓羲喜欢的是陈键锋,然后这个小圈子,无线当家小生,2011年的时候这些人都不再20几岁青葱的样子仿似没能和我一个年代成长的小虎队回正题从李秀宁一出场就不喜欢她,不知是不是女生的通病,讨厌背负家族利益这样的正当理由或者杨怡我本身就不喜欢宋玉致,萧十一郎里的小公子张口闭口萧哥哥的叫着玉致每次抿着嘴,强忍住眼泪的样子小白兔,你就是我的小白兔,睡觉时都抱着的鞋子寇仲太小气,只肯给她这么多,甚至临死前都不愿亲口说我最爱的是你初恋让人成长就是这个道理,整场里我唯一哭泣的就是寇仲死后,玉致哭着自诉的场景对师妃暄和子陵实在是没有感觉,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想说绾绾,这个是在天涯上看某个帖子时知道的,也是想去看这部电视剧的根源好像是叫TVB的官配们,有一个就是吴卓羲和胡定欣的冲上云霄里的胡定欣蛮讨厌的,她适极了演这种性格的人,任性对,就是这两个字,她对子陵的全部爱液是出于任性,她要得到他的身体,可以不在乎一生不在他身边还有刑警里的她也是一样,任性的,任性的,任性的不可否认还是喜欢她的,尤其是子陵和寇仲去玄武门赴死的时候她跑着说,你还是舍不得子陵才跑来告诉我师妃暄可以不理世事,因为她有子陵,她甚至什么都有绾绾像个主事人一样跑在前面,这一刻觉得,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越是肯放弃的,越不被珍惜玉致为了寇仲,绾绾为了子陵这样看来有点可笑,人物设计可笑越是现实简单的层面我们越是看不到,看不清,不肯信宇文化及,算是全剧里最喜欢的人了,他清楚自己想要的适时的放弃,死亡,忠贞甚至寇仲花心,子陵装作不负责任的样子想起林文龙总是演反派,想起希望陶大宇和郭可盈才是一对想起酒店风云里的吴卓羲想起创世纪里的马德钟丝丝缕缕这些人,我相信再出现的TVB新生代小生已经不会被我们这代人接受了甚至于无线五虎都有些陌生这些年,陪我们走来的TVB,甚至成就了一代人的梦想我这几年来终于承认自己不再特别,我终于承认你们爱的我也爱所以的TVB影评最终都写成了梦想,和这么多年梦里人的样子,梦里世界的样子仅此,献给这20年的TVB,和热爱TVB所有的人们
从百度大唐吧转的,给仲致迷的1 给玉致 你有一个好名字,玉致,名副其实。
你不似秀宁那般端庄秀丽,不似婠婠那般妖媚冶艳,不似师妃暄那般飘逸出尘,你的美,不具有侵略性,不具有震撼力,你,简单,纯净,好似一缕清新的风,一股清澈的泉。
你的美,大约是要时间来体味的。
你的存在,是那么的自然,自然到要等到失去你才感到无法呼吸。
其实,到了极致的事物,就是这样子的吧,最初的震撼总比不上在不知不觉间沁入心脾的自然、嵌入灵魂的深刻。
你得天独厚,身为门阀之女,却因为家族无意争霸天下而远离纷争,虽是大家闺秀,却也是江湖儿女,没有家族负担,不受繁文缛节的约束。
所有人,甚至包括圣女,都是心怀目的的接近双龙的,只有你,不夹带心机,没有任何目的,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初见你,一身男儿打扮,却因为被仲少抓住了脚而本能的大叫非礼,于是,吵架斗嘴互相吐槽,成了你跟仲少的相处模式。
你们相识是在误会中开始的,你当他是登徒子,他以为你是李四小姐的情人,如冤家般水火不容。
那一夜,刺客来袭,你秀发散开那一刻,仲少呆住。
就算是我的私心好了,我相信,这时候的他一定也发现了你的美,不然怎么会看呆了,忘记躲你那一拳。
只不过,那时的仲少心里只有李四小姐,为了她,他想出人头地。
于是,两人的相处方式没有因为发现你是女儿身而改变,登徒子变成臭小子,娘娘腔变成假小子,依然是那么随性自然,那么针锋相对,却也那么开心。
多情山庄,你有点介意自己未被收入百美图。
多情公子是对的,你不是不美,只是还未到最美的时候。
只是你可知道,能够让你变到最美的人,就是你身边那个臭小子?
你们之间的改变,大约是源自瓦岗寨,你被俘,刚在臭骂“死寇仲,重色轻友,只救秀宁姐不救我”就看到仲少赶来救你。
那一刻,你哭了。
你得救,仲少和陵少却被俘,你心急如焚,不是因为男女之情,而是因为兄弟之义。
回到太原,仲少见到了自己的情敌。
一个是一事无成的市井混混,一个是富甲一方的豪门公子,对于志在天下的门阀闺秀来说,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寇仲怎么跟柴绍争呢?
只是因为柴绍小心眼的误导仲少犯错,你不屑柴绍的卑鄙,寇仲虽然是个臭小子,却也算是光明磊落,于是,你帮他追求他的梦中情人。
知道秀宁与柴绍泛舟,就通报给双龙,暗中监视,甚至为了让仲少将功补过而跟他们一同犯险,去东溟号偷各大门阀私买兵器的账簿。
听说东溟号被焚,你担心双龙出事。
仲少拿小白兔馒头逗你开心,说你在他眼中就像是一只小白兔,这时的他明不明白其实你在他心目中已经有了自己的位置?
仲少想以账簿为聘礼向李家提亲,你以为李四小姐口中所谓“最爱你又对李家有用”的男人就是仲少,你和双龙满心欢喜的想着当李家女婿和伴郎伴娘。
但是,秀宁有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时势所迫,她必须选择柴绍。
你气不过,质问秀宁为何不按自己的心意去选择,甚至负气不理自己的姐妹淘。
此时,你还是没有儿女私情,只是单纯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幸福,你不明白爱为何不能单纯。
双龙失意拜别,你也气闷离去。
寇仲伤心得吐血,一路上失魂落魄,你放下平时的针锋相对,一会是“比大象还大的猴子”,一会是“打遍宋家无敌手的划拳”,只为了收拾他的失意。
酒馆里,仲少借酒消愁,耍宝跳舞,你看着他笑,你不明白秀宁姐怎么想的,明明是自己喜欢的人却不要,你也不像陵少那么了解仲少,只要能看到兄弟重新振作,你就已经很开心了。
你们喝醉了,同睡在客栈外。
你从仲少身上醒来,却发现人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指指点点。
陵少慌了,解释说你们喝醉了,你却和仲少相视大笑。
人们不解,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寇仲生气,说自己可以被骂做淫贼,但不要侮辱女孩子!
你不以为意的笑了。
人们还是不肯散去,不停说着太不要脸、不知羞耻的话。
你烦了,站到椅子上大声呵斥:“是啊,是又怎么样?!
我们喜欢怎么样干你们什么事啊?!
我就是喜欢幕天席地,我就是喜欢放浪形骸,要是你们看不顺眼就自己回家试试。
一个个围在这指手画脚,干什么?
想打架是不是?!
还不快点走?!
再不走打断你们的腿!
”人们被吓走了,仲少陵少看傻了眼,陵少尴尬着,你却豪气的说“我们是兄弟嘛!
他们不明白,干嘛跟他们解释啊!
”光明磊落,气度非凡得让双龙也不禁在你背后挑起了大拇指。
想来这世上能让他们这样钦佩的人,也不多吧。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你真正被他们认可,成了真正的兄弟。
2 给玉致 马车上,你为仲少按摩,陵少笑骂你们是狗男女,却也佩服你有办法让仲少起死回生,仲少说不要把你当女人,还说要创一番事业,你们又笑又骂,又打又闹,在外人眼中很不成体统吧,但你们心无杂念。
那是温馨欢乐的场面,是男女之间真正的情谊,却为何引出我莫名的眼泪来?
之后,路上的点滴汇成了一点点的好感,一点点的心疼,一点点的沉醉,这大概就是你还未发觉的情愫。
因为还未发觉,所以还像兄弟那般亲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从未想过,再走近一步。
为了兄弟,你带着他们来找王世充投靠,遇见了你的好姐妹,淑妮。
心伤未止的寇仲,为了替娘亲报仇,为了证明给秀宁看他的实力,怀着诡异的心情接近淑妮。
终于,因为淑妮,王世充答应了带他们去见杨广。
可是,宇文化及造反了。
当他们面对着千军万马,无数只利箭射来。
你来了,来帮你的兄弟了。
陵少重伤,仲少急得发疯,你也跟着担心。
几乎不知世间愁为何物的你,皱起了眉头。
为救陵少,你们来找鲁妙子。
为救子陵,寇仲光脚走过火炭,你心疼的大骂鲁妙子,不知是因为仲少是你兄弟,还是你心里已经有了他。
在启动长生诀的同时,双龙进入假死状态。
你不愿相信,颤抖着掀开覆在寇仲身上的白布,你泪如雨下,说自己不再骂他了,不再打他了,只要他能醒来,没想到他们真的死而复生,还说你又哭又笑的样子很可爱,你笑着打他,又好像舍不得像以前似的重重的打下去。
鲁妙子隐居处,仲少特意为你选了能看到月光星空的房间。
星光包围之下,两人难得袒露心怀,仲少知道你对他的好,却又无财无势无以为报,只能在小东西上下心思,你说你对他有信心,将来一定出人头地。
这一刻,你们都还没有意识到彼此在对方心里的位置吧?
七日之限,仲少要练成井中月刀法,陵少要参悟“遁去的一”,你和圣女为他们准备夜宵。
向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不仅洗手作羹汤,还细心的把小骨头都挑出来。
妃暄说,你真细心,你说,没办法啊,我们家仲少太粗心,吃东西狼吞虎咽的,不把这些剔掉,会噎着,还说他现在只顾着琢磨刀法,没心思想其他的事,你对他多好他都不知道。
你自己不知道自己说这话的语气神态,带点宠溺,带点无奈,带点羞涩,带点幸福,此时的你已经没有把仲少当兄弟了,只是自己还没意识到吧。
发现自己的心意,是仲少背你回来,又帮你把鞋子补成小白兔的样子。
月光下,平日里没正形的仲少一脸认真的边帮你补鞋子边对你碎碎念,你抱着双腿坐在他身边。
那幅画面,好美。
你说如果嫁不出去就找他好了,其实你是借机说出自己埋在心底的话吧,语气中的羞涩与甜蜜,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你抱着鞋子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仲少来找你,从你怀里拿走鞋子,问你干嘛抱着双臭鞋睡觉,你还没醒,却直直的坐起来说“还给我!
”,醒来后,你害羞了,那时的你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你已经爱上仲少了,只是,他什么时候才能不把你当兄弟呢?
飞马牧场,他说要跟你回去宋阀,要见你爹,要送一匹好马给你爹当见面礼,还说不选匹好马你会不高兴。
你误会了,你哥误会了,商姑娘也误会了。
仲少喝醉了,错把你当成秀宁,把草戒指戴在你的手上,你好高兴,可是一切的喜悦终止在秀宁来到飞马牧场之时。
你拿着草戒指质问寇仲,却发现他至始至终想的念的都是秀宁。
你哭了,知道是自己自作多情,是自己误会了。
可是,就算知道他不喜欢自己,你还是会在寇仲走火入魔的时候抱住他,只为了不让他伤害他自己。
即使连秀宁都本能的躲开,即使自己被他打得经脉都要碎了,即使已经口吐鲜血,你还是不想放手。
甚至,为了自己爱的人能幸福,还亲手把他推向他自己喜欢的人。
你不回家,宁愿犯险跟双龙找宇文化及报仇,只为了能陪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
连秀宁都已经感觉出你对他的情意和你们之间的默契,寇仲那个傻瓜还是不明就里。
直到你在姻缘石上贴上写着“寇仲玉致,同偕到老”的字条,仲少吓傻了。
这时的他,其实心里已经有你,只是自己还不知道罢了,不然,他为何没有丢掉,也没有避嫌,还背着你走到了飞马牧场?
他对你说,累了就睡吧,我不会放手的。
给玉致 虽然,仲少还是放不下初恋情人,但眼里已经不止秀宁一个人了。
看到你疼,他心疼的叫你哥小心你背上的伤。
你说你知道仲少心里只有秀宁一个人,商姑娘为你担心,你笑着说,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开开心心的闯荡江湖,你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始终笑着,为仲少见到秀宁而笑,为你哥和商姑娘而笑,笑得坦荡纯净。
看到自己爱的人骑马奔驰,你心满意足,跟仲少同乘一骑,你简单快乐。
你的爱,那么纯粹,那么简单,你只是想好好爱他,只是希望自己所爱的人能得到幸福,你甚至帮他做送给秀宁的梁城模型,帮他求秀宁不要嫁给柴绍。
在你面前,仲少开始有点介意,你问他为什么叫仲宁山庄,他嚅嗫的解释着。
你的痴情,与仲少的默契,让秀宁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已经要失去寇仲。
仲少的动摇,秀宁的担心,柴绍的执着,最终导致了误会。
你小心翼翼的捧着与仲少合力做好的梁城“仲宁山庄”模型去找秀宁,求她原谅仲少。
你的爱,教秀宁不忍。
大婚之日,仲少送上梁城帅印当作贺礼。
柴绍第一次觉得委屈了秀宁,他说寇仲能三日攻下梁城,我何时能送座城池给你做礼物?
秀宁是想得透彻的女人,她是心甘情愿嫁柴绍的,现在既已嫁为人妇,更不会再想别人。
你和陵少陪仲少攻下了梁城。
仗打完了,陵少走了,你却还陪在仲少身边。
你摆了一桌子菜,看到仲少吃着你煮的螃蟹,吃得如此孩子气,你笑了,有点得意,有点满足,有点甜蜜。
仲少叫你一起吃,你说你懒得包壳;仲少叫你吃其他菜,你只用左手夹;仲少叫你用回右手,你言听计从,却给他发现你布满伤痕又红又肿的手指。
他紧张地问这些伤是怎么来的,你支支吾吾,他知道这一桌的美食都是你一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弄的,问你为什么,你却只说,好玩嘛。
他帮你包蟹肉,你醉在他怀中,他看着你,想吻下去,却在最后一刻清醒,说不能拿你当替代品,还要把你送走。
其实那个傻瓜不明白,你早已在他心里,他没有把你当成秀宁,在他想吻你那一刻,你就是你。
只是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只爱秀宁一个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对你的感情,否则,怎么会在你走后倍感失落,又在见到你回来时又惊又喜,傻乎乎的被你又打又骂,不但不还口,还喜滋滋的捡回你丢下的行李。
为了前程,寇仲投靠王世充。
洛阳城里,他已经知道自己的心意,他不想让你知道他去与淑妮见面,不想让你知道他跟淑妮出游,不想让你知道他把梁城送给了淑妮。
为了你的一番心意,仲少明明吃饱了,还是喝光了你煮的一大锅绿豆汤。
其实,他不是没有动过心,娶了淑妮,他就能得到王世充的信任,甚至进而得到天下。
所以当你质问他,怪他利用淑妮,要他跟淑妮解释清楚,却被他那句“就算她真的喜欢我又怎么样?
男未娶女未嫁,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呛得无话可说。
可是,你受伤的眼神,眼角的泪光,哽咽的语气,让他慌了神。
他借酒消愁。
他在感情上受过伤,他告诉自己要一心一意的闯天下,他提醒自己要建功立业,不再谈儿女私情。
是虚行之点醒了他,不错,为了得到王世充的信任,他费了很多心思,但是如果因为这样而伤了你的心,到底值不值得?
于是,他明白了。
王世充赐婚,他明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根本打不过王世充,却连拖延都不愿意,他说他不想再伤害淑妮,但最重要的是,他不想你伤心。
你说要送他贺礼,他用那种眼神看你,让你省省吧,说他还有点骨气,不会为了前程跟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成亲,这门亲事他一定不会答应。
其实,他是为了你,为了不让你伤心,他宁肯跟王世充翻脸也不肯娶淑妮。
你不知道,洛阳这一仗,他是为你打的。
兵败逃亡,你跟着他,风餐露宿,食不果腹。
最苦最涩的野果,却给你吃出最甜美的味道。
溪边,他用那种眼神看你,你的心,慌了。
他说你总是为他着想,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你了,你却不知道。
气他难忘秀宁、利用淑妮,你失望而去。
他攻下了洛阳,却觉得空虚,只因没有你在身边。
为了你,他放下身段,追随你,到了扬州。
看到你被李世民抱在怀里,打破了酒坛,也打破了醋坛。
明知在你心目中世民哥样样都好,明知你的世民哥向你求婚,他却不知如何挽回,他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兄弟”谈情说爱,不知道如何说出自己的感觉,只能借酒壮胆才能跟自己的“好兄弟”说要娶她。
是啊,他说他要娶你,他说他不要你跟李世民在一起,他说他会对你很好,好过那个李世民一千倍一万倍。
然而你,心悸于上次酒醉的误会,不敢相信他可是,虽然跑回家,却还是惦记他会来找你。
你爹说要杀他,你又急又气又担心,叫大哥拦住他。
大哥叫你别担心,说他不一定会来,你气得大叫“我说他会来,他就一定会来!
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气死我了!
”致致,你真的好可爱!
好不容易,他追你到岭南,来宋家找你,为你跟你爹天刀宋缺比武。
你真是女生外向,不仅抢了你大哥的被子,还逼他拿了药酒啦雨伞啦一大堆有的没的送给他用。
你为他做的点心,连最疼你的爹你都不愿意给,还把自家天刀八式的破绽全都告诉了他。
为了他,你在佛前祷告。
为了他,你泪如雨下。
你问他,为什么我每次就要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不要我,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你的,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啊!
你终于说出来,你知道他跟秀宁已经成为过去,你从来没有恨过他,你相信他是真心爱你。
没想到,你的死寇仲居然是跟你爹串通好骗你的。
桃园。
漫天的桃花,飞舞在你们身边,他抱着你,和片片桃花一起飘落。
那一刻,你们只有彼此,你的眼中只有他,他的眼里也只有你。
你说,我以为你死了。
他抱你到树下,说要做一件早就想做的事。
他为你穿上一双小白兔样子的鞋子。
他说,这是从扬州买给你的,结果,一直带到岭南。
他说,那时候你跟李世民在一起,人家堂堂二皇子,我是什么?
怎么敢送这么寒酸的鞋给你?
他说,我知道你不是势利的人,只是那时候有一点大男人的自卑。
你问,那现在为什么又给我?
他叹了口气,说你在他心里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一切,什么尊严面子都可以抛在脑后。
你嫌他说话一直不正经,就算说着打动人心的话也像开玩笑。
你是没有安全感吧,你对他已经太认真了,所以怕他不是认真的?
其实,你不知道,那双鞋是你的仲少拿命捡回来的;你不知道,能让寇仲少帅提鞋托脚、背一辈子的,世上除了你,没有别人。
在宋府的日子是你们最开心的时间。
你耍诈,假装摔倒,仲少抱住你,你得意地说,我抓住你了。
致致,那时的你,好美!
看着你们在花园里玩耍,听着你们无忧无虑的笑声,你大哥感慨道,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到自己的幸福了。
真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惜……他不是别人,他是寇仲,他有他的抱负,他要打他的天下。
你不怕他打天下,只怕他对你不是真心,像利用淑妮那样利用你借助你爹的力量,你很害怕,你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他。
他要你相信他,他要你给他一个机会,证明给你看他没骗你,他要你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你未来的丈夫。
他说,一定会带回一个毫发未损、英明神武、潇洒得不得了的寇仲回来见你。
轻轻的一个吻,是他给你的承诺。
你以为你终于等到了,你一心一意的等他凯旋回来娶你,却等来他杀了秀宁的丈夫,还要跟世民哥开战的消息。
你害怕,你担心,你要找寇仲问个清楚,却看到秀宁偎在寇仲的怀里。
你答应嫁给李世民,却不是因为你的伤心失望,不是因为你想嫁一个不会让你伤心失望的人,而是想成全寇仲和秀宁,你以为,寇仲心里自始至终只有秀宁一个人。
是啊,知他如陵少都不清楚他最爱的是谁,你这个傻丫头只知道一心一意的喜欢你的仲少,怎么会想到你早已经占据了他的心呢?
仲少终于手刃宇文化及,但并没有大仇得报的快乐。
他没有想到他的漂亮娘傅君婥和瑜姨竟都爱上了宇文化及,而宇文化及也对这两姐妹一往情深。
他来找你,你问他来说这些干什么,他说,我只知道我只想跟你说这件事。
眼见少帅和秦王争天下,众人无不希望避免这场战乱。
秀宁请寇仲出兵帮李世民夺政权,寇仲不肯,说他放不下宋家的情义;李世民与寇仲的交战预演,最终打成平手;众人为了一触即发的战事一筹莫展,连陵少都未必劝得了仲少。
秀宁找到你,告诉你,寇仲因为一段感情而好胜,但现在他也许为了另一段感情而放弃争霸。
不愧是女中豪杰李四小姐啊,把事情分析得那么通透。
她告诉你,其实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一生只爱一个,能够了无牵挂的爱一个人,是一种福气。
你和秀宁合作,劝服仲少。
仲少说,他当初争天下也是为了追女孩子,如果能得到你们两个,他还那么辛苦打仗干什么?
天下的安危竟就这样化解了。
给玉致 仲少要你们兑现对他的承诺,他带秀宁散步看烟火,秀宁主动牵了他的手,他说,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
烟花跃起,他说,秀宁,这一刻,是我从第一天认识你一直梦寐以求的美好时光,我真希望可以永远留住。
其实人生如烟花一样短暂,但是只要灿烂过就再没遗憾。
他牵着你的手,带你走在芦花荡里,你以为他想干什么,他只是躺在你身边,说,现在能安静的躺在这,看星星,已经够了。
这样已经很满足了。
你走了,我多怕以后再也看不见你。
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找个人和我吵吵架。
还有那锅绿豆汤,我真的从没喝过那么好喝的绿豆汤。
你说,如果你喜欢,我以后可以天天都熬给你喝,不管你心里还有谁,不管你以后决定和谁在一起,你的下半生用不着担心没人熬绿豆汤给你。
只要你高兴,跟谁在一起都不重要。
议和宴上,红拂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秦王和少帅都举杯向你“我敬你”,让一桌人傻了眼。
你说,世民哥,无论学识、智慧、风度、修养,寇仲样样都比不上你,如果说到细心体贴,他就更比不上了,但是……但是你却不明白,为什么就是对他死心塌地,放不下他。
你说,对不起,世民哥,我没福分做你妻子。
你在等寇仲的决定,你的仲少却已经决定,为了天下,成全李世民,以死赴会。
他先找到秀宁,他说,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已经认定你是我想追求的女子,跟着我做的一切是想得到你的认同,从始至终,你在我心中占着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那晚我们一起看烟花,能跟自己的初恋情人度过浪漫的一刻,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那一刻,我觉得再没有遗憾。
可惜,灿烂过后,瞬间转为平淡。
我们的感情已经成为过去,燃烧过,灿烂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你在桥上等他,他说不出伤害你的话,也不敢看着你,他背过身,只说他怕这个答案会让你失望。
你不让他说下去,说你明白了。
他不放心你,说以前有任何事,你都在他身边,但以后不可以了。
他忍不住抓住你的手,要你好好保重。
看着你的眼泪,他毅然转身而去。
你的仲少为了天下赴死,为了兄弟牺牲了自己。
你抱着他冰冷的身体,布满泪痕的脸上泛起一抹微笑,因为他身上带着的,是送给你的信物。
你说,你呀,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早就想好了,就是不肯说出来。
不过,你现在已经告诉我,你心里最喜欢的是谁了,我觉得很幸福,真的…… 秀宁的爱太沉重,婠婠的爱太炽烈,妃暄的爱太淡泊,只有你,你的爱是最纯粹,最简单,最深切,最无私的。
你不懂国家大事,不懂权术政治,你只想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幸福快乐,你只想好好爱你的仲少。
你帮他追求他的梦中情人,秀宁为了家族抛弃了他,你却宁愿跟着个一文不名的小混混闯江湖。
屡次犯险,共过患难,同过生死,你知道你爱上仲少了,你还以为他也喜欢你,却被他再次看到秀宁时的眼神伤透了心。
你告诉自己只要能一直跟在他身边,开开心心的闯江湖就心满意足了,谁知道你还要帮他为秀宁造“仲宁山庄”模型,还要帮他向秀宁道歉,还要帮他挽回这段感情。
你这个傻丫头,就算是婠婠帮陵少找到师妃暄也是百般为难万般伤心的,你怎么就能那么心甘情愿尽心尽力的把自己所爱的人推到别人的身边去呢?
为了成全自己所爱的人,你甚至愿意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
你,怎么能爱的这么深?
这么纯粹?
当他是小混混寇仲时,你爱他;当他是双龙帮帮主时,你爱他;当他是少帅军少帅时,你爱他;当他一文不名时,你爱他;当他被人围剿时,你爱他;当他争霸天下时,你爱他;甚至,当他爱别人时,你依然爱他。
男人对初恋总是难以释怀的。
对仲少而言,秀宁在他心中始终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你也说过,他那么痴情,也是你喜欢他的地方。
其实,秀宁是他的梦,你是他的爱;秀宁是他的理想,你是他的现实;秀宁是他的起点,你是他的归宿;秀宁让他争天下,他却愿为你放弃天下。
他选择跟秀宁看烟花,因为烟花瞬间消失,灿烂过后只有平淡;他跟你看星空,因为星空亘古不变,那份静谧美好足以伴他一生一世。
小时候蛮喜欢,现在再一看,就很一般了。
感觉江湖和庙堂都表现得像是小孩子在过家家酒,跟儿戏一样。
不过,哄一些没有见识和鉴赏力的人是够了,比如我小时候😂。
这部剧的爱情,因为原著本来就是黄易的种马小说嘛,我无聊时打发时间也看过,剧改编得收敛了很多,双龙一人就两个红颜。
小说里,双龙的女人们要更多一些。
比如寇仲一路睡着走,宋玉致、尚秀芳、楚楚、云玉真、董淑妮等等等等,他娶了前三个,后两个是情人。
他还有一个初恋,大唐长公主李秀宁。
再比如徐子陵,他除了石青璇、师妃暄、婠婠,也跟单琬晶、商秀珣等等女人挺暧昧的。
原著小说里,师妃暄和石青璇是两个人,都是重要的女角色,都爱徐子陵。
不过,师妃暄为了天地大爱,正道理想放弃了与徐子陵的儿女私情,只跟他做知己,并且撮合了石青璇和徐子陵在一起。
剧里把师妃暄、石青璇合二为一了,所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一边是师妃暄的无私无我,大爱苍生的慈航静斋圣女人格,一边又是石青璇儿女情长的小女人人格,有点逻辑不自洽式的人格分裂😂。。。
我觉得剧里颜值最高的是李秀宁,身材最好的是婠婠。
磕cp的话,徐子陵X寇仲挺好磕的,临死都手牵手哈哈哈哈哈!
师妃暄和婠婠无论在原著里,还是剧里,也都挺好磕的,正道圣女与魔道妖女的相爱相杀。
李秀宁和宋玉致门当户对,青梅青梅磕起来也很甜,一个足智多谋,稳重成熟有担当,一个清纯可爱傻白甜。
我觉得电视剧不如小说的格局,太小家子气了,TVB其实也爱魔改,放现在播出的话,这剧会被小说粉骂死😂。
小说里面,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叫拓跋寒。
双龙、拓跋寒,侯希白四个年轻人一起经历过很多事,是肝胆相照的好知己。
电视剧里双龙最多的戏份就是分别跟两个女人演你爱我我爱她的言情剧,所以主要角色之一的拓跋寒就删了,还把侯希白黑化成了最终大boss哈哈哈哈哈!
其实,原著小说里师妃暄跟李世民有很多戏,因为小说里师妃暄以武林正道慈航静斋的力量辅佐李世民登上帝位,电视剧里这两个人面都没见,话都没讲过一句。
😂慈航静斋为正道武林之首,每每于中原处于乱世时,派出门人访寻真命天子,为天下拨乱反正。
黄易笔下那么有意思的,贯穿他很多作品的武林至尊慈航静斋,在这部剧里就变成了一群尼姑,一堆和尚不知道在搞什么😂。
还有结局,原著里是双龙都没死,都带着妻妾退隐江湖了。
徐子陵石青璇喜结连理,寇仲和宋玉致、尚秀芳、楚楚两妻一妾终成眷属,师妃暄和婠婠仍旧在江湖上相爱相杀(小雾)。
十年后,双龙和拓跋寒、侯希白四人一起在长安饮酒相聚,看贞观盛世。
电视剧里寇仲死了,徐子陵活着。
很少见到原著里主角开开心心地活着,电视剧非得给人编死的情况,通常都是为了照顾观众情绪,反过来。
😂。。。
总体来说,我觉得小时候看挺有意思,现在看挺没意思的一部电视剧。
原著小说其实也不咋的,就是种马爽文的套路,不过小说内容比电视剧格局大,虽然双龙睡归睡,没有太多言情内容,更多的是双龙的成长,阴谋智计,逐鹿天下,和友人的肝胆相照,义薄云天,看着更有意思。
电视剧就改编成了言情,忽略了双龙和几个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的共同经历,几方势力逐鹿天下的剧情也省略到几乎没有,像小孩子在玩家家酒,弱智且无语。
大部分时候双龙都在谈恋爱😂。
而且,最搞笑的是原著中有言情的编剧不照搬(比如宋缺和梵清惠的苦恋挺感人的),而没有言情的非得乱点鸳鸯,比如宇文化及和傅君婥,还瞎编出一个傅君婥的双胞胎妹妹做爱情替代品(原著里宇文化及和傅君婥没有任何感情戏,他杀了傅君婥,后来大势已去就和自己心爱的贞妃殉情了)。
我觉得电视剧里是想把宇文化及和拓跋寒合体,宇文化及的人设有点像被删掉的拓跋寒,但是历史摆在那里,没合体成功。
拓跋寒啊,你被删掉了也好,总比被黑成翔的多情公子侯希白强呀。
原著小说里,我还挺喜欢侯希白的。
😂最好的改编其实是把种马改掉,但是不要删掉双龙的江湖成长,与友人(拓跋寒、侯希白)的肝胆相照,还有兵法谋略,逐鹿天下的部分,这个改编是直接改掉种马,删掉朋友(友情与成长),删掉事业(这部剧里的逐鹿天下的部分笑死我了😂),魔改成只剩下双龙分别跟两个女人谈恋爱了。
😂最后,还非得把人家隐居后逍遥快活的寇仲编死,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黄易 乐迷的喧叫声,欢迎的旗帜标语,波浪般在接机的大堂内此起彼落。
身旁的霍金叫道:“你看!
他出来了。
”大堂内数千名男女立时爆起满天的欢呼和口哨声,嘈吵的极点里一时间什么也听不到,所有的人就象做着无意识的哑剧动作。
警方派来维持秩序的人员都紧张起来,将蜂拥前去的乐迷拦住。
他们的偶像正步出海关。
“小森!
”“乐王!
”乐迷声嘶力竭地叫着偶像的名字。
小森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吉他手和作曲家,从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打动那么多人的心,那样疯魔了全球的乐迷。
他自从三年前出道以来,没有一个演奏会不爆个满堂红。
可惜他和一连串血腥的谋杀案牵连在一起。
他每到一地,都有美丽的少女被残暴地奸杀,到目前为止共有十三人,至于明天的数目便不知了。
乐迷的欢叫声沸腾起来,达至新高点。
霍金推了我一把,叫道:“看!
那就是乐王小森,黛黛在这里就好了,她最喜欢他,我太太也喜欢他。
”黛黛是他的女儿,我笑道:“你可以找他签个名。
”霍金眼睛发亮,恍然道:“噢!
是的。
”我眼光越过大堂,玻璃门打开,在一群人簇拥下,小森昂然步出。
无可否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子,三十出头,那如梦如幻的眼神,更使他与众不同。
不过,我总觉得他苍白的脸庞带着三分邪气。
鲜花瓣飞上半天,雨点般向他洒去。
小森保持着一贯的清冷从容,在保镖和警察的开路下,穿过如醉如痴的崇拜者,往机场右边的直升机场步去。
到了我须工作的时间了。
我和霍金来到乐王小森落脚的酒店时,酒店四周如临大敌地布满了保安人员。
保安员正在阻止聚集在四周的乐迷进入酒店内。
据闻在三个月前有人知道小森挑选了这酒店后,所有房间立时全被订下。
小森的受欢迎程度和引起的狂热,怕只有宗教里的超级领袖才办得到。
我们将车驶到酒店的正门,两个保安员迎了上来。
霍金拿出证件道:“联邦密探!
”跟着介绍我道:“我老细杜希文队长。
”其中一个保安员肃然起敬道:“队长,我知道你的事。
”我拈着唇上那撮浓黑的性感小胡子,差点笑起来,倒忘了自己也是国际上的名人。
办了几件棘手的案子后,我名噪一时,其中包括将黑手党的大头头雅伦绅朗送进了监狱。
霍金叨我的光也神气起来,趾高气昂地带头进入酒店的大堂,倒象他比我更出名那样。
我的眼光警觉地在人来人往的大堂来回扫射,几乎敢肯定大多数人都在等候小森的大驾,其中不少是新闻界的记者。
哪家报刊假设能对一向不接受访问的小森进行独家采访,销路肯定会直线窜升。
那仰慕小弟的保安员领我们来到一座独立的升降机前,向两名守卫的保安员道:“这位是联邦调查局的杜希文队长。
”那两位保安员立时将我认出来。
我对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我早一阵子出现在电视上的次数,只比总统少了一次半次。
保安员恭敬地向我打招呼道:“冯礼先生下了指示,请杜队长上去。
”当他说到冯礼时,我脑海中马上勾画出一副精明厉害的脸孔——瘦高的身形,窄长的脸——那是小森的经理人。
机门打开,我们正要进入,一声妖呼传来:“嗨!
等我。
”我们愕然回首。
一位秀气迫人的美女掮个大袋,逼进了升降机,香气袭来。
她喘着气向我道:“杜队长,对不起,我迟了。
”跟着向随我们进内的保安人员抛个媚眼,说:“秘书就是这么难做。
”还叹了一口气。
我和霍金面面相觑,跟着哑然失笑。
我刚要向保安人员解释我并没有如此艳福,可以有这般如花似玉的女秘书时,她已精灵地不让我把话说出,紧接着反问道:“你们拿了乐王小森的签名没有?
”保安员兴奋地道:“我拿了,那是给我儿子的。
”手一按,机门并上,升降机开始向上升。
他一点也不怀疑她是赚门而如的假货。
我望向她,刚好她俏皮地向我眨眼睛。
长长的秀目,确是秀色可餐。
我心中一动,记起了她是谁。
升降机门打开,外面保安八只眼睛凌厉地射在我们的脸上。
那美女反客为主,踏出门外道:“这是我们联邦调查局的杜希文队长。
”一个冰凉的声音从左侧传来道:“杜队长是家传户晓的人物,不用你介绍了。
” 我和霍金步出机门外。
这里是酒店顶楼的总统套房。
其实,用“房”来形容实在不大妥当。
因为款客的小厅已比很多人的客房还大。
小森的经理人冯礼,瘦高的身材,站在小厅和大客厅间紧闭的门前,专程来迎接我们到来。
我和冯礼精光闪闪的眼神短兵相接。
看到他警醒的神色,知道他已从我坚定的眼神,察觉出我是绝不好惹的人物。
冯礼眼光转到那美女身上道:“杜队长,我和你约好,小森只接见你和助手,并不包括这位小姐在内。
”我淡淡一笑道:“这位是太阳时报的明星记者,左诗雅小姐。
”冯礼脸色一沉。
左诗雅若无其事飘一个眼色过来道:“好记性,还记得我问过你几句话。
”霍金接口道:“我老细的记忆力最坏,从不记得我的好处,不过对美女的记忆却是最强的。
”冯礼冷冷地插入道:“左小姐,我不理你怎样混上来,不过你要马上离开。
同时,我会撤换失职的保安员。
”左诗雅俏丽的脸庞,掠过一丝过意不去的神色,使我对她大增好感。
毕竟,她并非是那种自私自利、不择手段的人。
冯礼转了身,往大厅门走去。
四个保安走了上来,带头的向左诗雅道:“小姐!
请。
”左诗雅宝石般的眼珠转了两转,嚷道:“冯先生,不要误会,我只是来要个签名,小森不会连乐迷一个小要求也拒绝吧。
”看着她巧笑倩兮的俏脸,只要是男人,就很难拒绝。
这时,冯礼来到大厅门前,伸手按下墙上电子锁的一组密码。
门打了开来。
他缓转身道:“要求可以,却不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保安,送她下去吧!
”左诗雅潇洒地耸耸肩,看情形她知道过不了对美女无动于衷的冯礼这一关了。
冯礼忽地叫道:“小森!
”各人同时一呆,望向厅门,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令千万人迷醉颠倒的乐王小森。
冯礼还要说话,小森作了个阻止的手势。
小森如梦如幻的眼睛,凝注在左诗雅身上。
那种眼神非常复杂,带着兴奋,其中又似有莫名的悲哀。
不过,这神色一闪即逝,很快又回复冷漠和一贯的不置可否。
左诗雅等要说话,他已转身走入厅里。
望着他的背影,我心中升起难以言喻的感觉。
左诗雅望着小森的背影,秀美的脸庞现出如痴如醉的神情。
正如报纸吹嘘的,没有女人能抵挡乐王小森的眼神。
这当然并没有包括他的笑容在内,因为从没有人见过他笑。
我的眼光在各人脸上巡弋,发觉四名保安和我的混蛋助手霍金,同样露出兴奋和沉醉的表情。
小森的魅力并没有男女之分,我似乎是唯一清醒的一个。
最后,我的眼光接触到小森经理人冯礼锐利的双目。
当然,他也和我一样清醒。
英雄惯见亦常人,正如我们对世界也有不外如是的感觉。
冯礼眼中露出警惕的神色,对我的清醒和自制力大表惊栗。
他冷然道:“这位小姐请下去,杜队长和您的助手请随我来。
”霍金不满道:“我叫霍金。
”他不喜被人看作只是我的工具。
左诗雅摔摔头,象是要把小森的影响从她的脑袋摔走。
可能她正在后悔刚才为何不取出相机,将小森那对令人神魂颠倒的眸子拍摄下来刊登在明天的头条里,加上“英勇女记者妙计闯入小森卧室”一类的标题。
在四个保安员护持下,左诗雅茫茫然离去。
我和霍金随着冯礼步进宽敞华丽的大客厅里。
内里十八世纪的布置,家私和油画,皆洋溢着古雅的味道。
小森坐在一张安乐椅上,背对着我们。
他通过落地玻璃窗,从四十八米高的酒店顶楼俯瞰着壮丽的市景。
他旁边几上摆着一个盛着碧绿液体的高脚酒杯。
太阳在左斜方发出没进地平线前的万道霞彩。
我冒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小森虽然目前稳站在成功的极峰,但总带着夕阳那种时日无多的哀艳美,这是否因为他眼里的哀伤?
我向冯礼道:“可否和小森单独一谈?
”冯礼断言拒绝道:“不!
”小森忽然道:“行!
”冯礼愕然望着背着我们而坐的小森,道:“小森,我不能只留下你!
”小森柔和的声音懒洋洋地道:“冯先生,我也希望能将杀害我乐迷的凶徒绳之以法,所以,只要是警方的要求,我就不会拒绝。
”冯礼眼中闪过奇异的神色,沉吟了片刻,离厅外出。
这时只有我、霍金和小森。
小森叹了一口气道:“十三个!
已经有十多个青春美丽的生命消失了。
”我紧迫道:“你记得那样清楚?
”小森柔声道:“我记得太清楚了,那已成了我噩梦的一部分!
你们定要抓住凶手,杀死他!
”我淡淡道:“非到迫不得已,我们是不会杀人。
”小森声音一寒道:“这种万恶不赦的凶徒,为什么还要留他在世上?
”我也冷冷道:“我们找到的只能说是疑犯,只有法庭才能判决他是否有罪。
”小森随着椅子的转动,变成正面向着我们。
他脸上的肌肉扭在一起,激动的神色代替了一向的清冷,狂叫道:“我不理你们的所谓道德和规矩,总之你要杀了他,毫不留情地一枪杀了他。
”霍金和我目瞪口呆,意料不到一向清冷自若的乐王小森,竟然有这种人性化的表情。
小森的脸容转眼平复过来,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对不起!
我失礼了。
”他伸手探向盛着碧绿液体的杯子,指尖轻触杯身,这使我记起了每一张他的宣传海报,不是手上拿着这盛满液体的杯子,便是放在一旁;小森和这杯子,已成了秤不离砣的标志。
霍金衷心赞道:“你真有一颗伟大的心,嫉恶如仇,我......”我不耐烦地打断他道:“霍金,记着我们是来办案的,你省回气力留在音乐会里叫喊吧。
”小森道:“在我音乐会里从来没有人能叫出声来的,杜队长!
”我愕然想道:难道那群在机场迎接小森时叫得声嘶力竭有若疯子的乐迷,到了音乐会里会变成一声不响的小羊儿?
我不但未到过他的音乐会,连他的唱片也没有听过。
报刊杂志上对他推崇倍至,对我这没有什么音乐细胞的人,实在不值一哂。
霍金兴奋嚷道:“明天晚上的音乐会我们一定......哎也!
”霍金当然会叫起来,因为我踹了他一脚。
我和霍金在小森对面的大沙发坐了下来。
小森英俊秀美近乎诡异的脸庞上,再次笼罩着一贯的沉郁,像这世上再难有令他心动的人或物。
我开门见山道:“已发生的十三宗凶杀案里,每一位受害的少女都有几个共同点,霍金你说说。
”我并非懒得自己说,而是希望能更专心去观察小森的反应。
不错过任何可能得到资料的机会,是我成功的一个秘诀。
霍金干咳一声,清清那因面对小森而兴奋过度的声带,说道:“第一宗凶杀案发生在三年前一个炎热的夏天,直到现在,每一宗凶杀案都是在夏季发生。
而凶案发生的日子,都是异常酷热反常的天气,似乎凶徒很受炎热气候的影响。
”小森保持着清冷神情,不过,那对如梦如幻的眼珠泛起了一层薄雾似的光彩,使他看来更具扑朔迷离的诡秘。
我插入道:“而且,每一宗凶杀案都发生在你举行音乐会后的十二个小时内。
受害的少女均曾参加你的音乐会,她们都是公认的美人。
凶案现场可能是最大分异的一环:有的回到家里才遭奸杀;有的在车内;有的在音乐场附近的公园丛林里。
这些年来你作世界性巡回演唱,而同样的奸杀案,也在不同的国家发生,似乎那凶徒一直跟着你巡回各地,你不断开音乐会,他不断奸杀你美丽的乐迷。
”小森眼中现出茫然的神色,那既带惊惧,有包含着不尽的抑郁和化不开的哀愁。
可是他的脸容却平静无波,使人很难联想到他刚才脸肌扭曲的模样。
无可否认,他那魔术般表达感情的眼睛,确有夺魄勾魂的魅力。
霍金接着道:“这些被害者大多都有男朋友或友人和他们在一起的,可是当那凶徒出现时,他们会突然陷进昏迷里,醒来时惨剧已经发生了。
到现在为止,仍然找不到使他们昏迷的原因。
”小森眼睁睁地望着前方,我肯定这时他正陷进视而不见的沉思里。
我直截了当地道:“小森先生,为何每一个音乐会都选在夏天举行?
难道气候也对你有影响吧?
”我终于提出了最关键性的问题。
“你没有权这样问,这完全是小森的自由。
”一个冰冷愤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和霍金两人回头后,小森的经理人冯礼站在打开的厅门前,眼睛射出凌厉的神色,看来动了真怒。
我冷冷地回答道:“为了将凶徒正法,有什么问题是不可以问的?
”冯礼紧盯着我,好一会才道:“总统派来的车子到了,小森你立即起程。
”我正色道:“我说过这次问话最少要两个小时。
”冯礼道:“请你的局长去和总统说吧,对不起!
不过,你最好先和你的局长解释你问的不是废话,我想那会有点困难吧。
”这冯礼也算辞锋凌厉,我转向小森道:“小森先生,可否让我再问多两个问题?
”小森如梦如幻的眼睛凝视着我,我忽地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凝视的力量象电流一样,毫无隔阂地钻进我神经里。
小森低首沉吟,“叮!
”,他的指甲弹在杯身上,杯内碧绿的液体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冯礼大步走到小森身后道:“小森!
总统为你而设的晚宴快开始了,你再没有时间。
”小森蓦地抬起头道:“杀死他,杀死他。
”站了起来,顺手拿起酒杯深深望我一眼后,缓缓往卧房那边走去。
冯礼将手让向厅门,毫不客气地道:“请!
”我知道跌进此君的陷阱,故意安排我在小森赴总统的晚宴前匆匆的在半小时内见小森,教我不能详问。
我一肚皮气离开。
到了大堂时,侧眼望望身旁的霍金,看他的神气,就象是个皇帝,只差了顶皇冠。
想不到见见小森也可以令他如此趾高气昂。
我故意道:“老霍!
你忘了拿签名。
”霍金脸色一变,跳了起来,气急败坏回头便去,给我一把抓住,喝道:“不过,你先要替我做一件事。
”霍金哭丧脸道:“老总吩咐吧!
小人能做的必做,不能做的也做。
”我正容道:“你立即动用所有人手,二十四小时监视小森,最好向酒店借份图纸,我要你看紧每一个出口,特别是总统套房到下层去的通道。
”霍金愕然道:“你不是怀疑小森吧?
”我冷冷道:“案未破前我怀疑每一个人,包括你在内。
不要多言,立即去办。
”霍金呆了一呆,领命去了。
我沉吟半晌,发觉自己的思绪非常混乱,心想不如去喝杯啤酒。
遂往酒店内的酒吧步去。
才走了几步,香风袭来,纤纤玉手穿进了我的臂弯,高耸的乳房压着我肩胛。
我侧头一望,美丽的明星女记者左诗雅的如花笑脸正向着我,令我想到开屏的孔雀。
我微笑道:“想色诱联邦密探吧?
”她以灿烂的笑容回报道:“只不知小妹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叹道:“你就算减二十分,对我这色鬼依然管用得很。
”我夸张地咽了一口口水,色迷迷地盯着她银丝质企领衬衣低开处若隐若现的乳沟。
她俏脸一红道:“你可否看得含蓄一点。
”我愕然道:“你既然不打算对我这色鬼投怀送抱,那就拉倒,不要阻我一个人去快乐。
”她俏脸一红再红道:“来!
让我们作一项交易。
”我笑道:“若不是献出玉体,一切免谈。
”左诗雅忍无可忍,一把摔开我的臂弯,怒道:“你当我是什么?
出来兜售人肉的妓女?
”我眯着眼上上下下在她高佻修长的动人身段上巡弋一番,才道:“你也以为我是什么?
随便出卖国家机密的傻瓜?
”左诗雅呆一呆,噗嗤笑了出来,手一伸,再穿进我臂弯,嗔道:“早知你是正直不阿的蛊惑密探。
来!
让我先灌醉你,再来套取国防机密。
” 在酒吧一个幽静的角落坐下后,每人要了一大生啤酒。
左诗雅道:“想不到酒吧里这么清静。
”我哂道:“所有人都挤到大堂去看小森微服出巡,谁还有兴趣到这里来。
” 左诗雅眨了眨那对长而秀气的凤眼,眉头轻皱的样子非常好看。
我饱餐秀色之余,轻松地道:“好了!
画下道来。
”左诗雅看了我一会,轻声道:“你这人倒有趣得很。
”我道:“比起小森怎样?
”左诗雅一鄂后笑了起来,喘着气道:“没有人能和小森相比。
他是无可比拟的天才。
”我失望地道:“看来我也要买张小森的唱片听听,好使我们的分歧减少些。
”左诗雅摇头道:“听小森音乐一定要到他的音乐会去,听唱片完全不是那回事。
”我心中一动,好象捕捉到一点什么,可是却不能具体地描述出来。
问道:“怎样不同?
”左诗雅俏脸泛起迷醉的表情道:“那是说不出来的经验,或者可以这样说,每一个他奏出来的音符,都可以引发你脑海中现出一幅美丽的图画,那种感觉,是无与伦比的。
” 我默然不语,仔细咀嚼她的描述。
左诗雅道:“当然会去。
”我站起身来道:“你不是要套取口供吗?
”左诗雅道:“只有白痴才想套取名震全世界的杜大队长口供,与其白费力气,不如留个较佳印象给你吧。
”她俯身,丰润的红唇印在我左面颊,娇笑声中蝴蝶般飞了开去。
我回到办公室时,心中还缠绕着那印在脸上刻在心里夺魄勾魂的一吻,希望这不是堕进爱河的先兆。
敲门声响。
白其安博士推门进来,他是犯罪学的第一流专家,也是负责研究我们称为“乐迷杀手”专案小组的主要成员。
我道:“老白!
这么晚还不回家看孩子?
”白其安道:“只要能见不到家中的黄脸婆,什么苦我也能忍受,包括和你说话。
”笑骂声中,他已不客气地坐在我台前。
大家十多年老朋友了,除了他身上有多少根汗毛我不知外,什么也了如指掌。
白其安道:“我集合了所有有关‘乐迷杀手’的资料,得到了几个奇怪的结果,你先看看这几幅图片,看你是否也和我一样有观察力?
”我拿起他递给我的一大叠图片,仔细过目。
那都是乐迷杀手奸杀少女的现场图片。
我将整叠图片卷在台上,道:“这是我第一百次看这些不堪入目的裸女奸后照。
她们都是在极度亢奋下暴毙,就象吃了过量的兴奋剂,血管栓塞引致爆裂。
问题是她们的血液没有留下药物的痕迹,她们的下体阴道有明显撕裂的破损,显示这凶魔有着比我还强一丁点儿的性器官和能力。
”白其安接着道:“最奇怪的是她们身上一点其他伤痕也没有。
在一般这类案件里,受害人身上一定布满暴力留下的淤痕,强奸者的齿印。
可是这些受害者却什么也没有,似乎被奸是全无挣扎的意图。
”我叹气道:“白大专家,你已是第一百次和我说这些无聊的话了。
”白其安不屑地闷哼一声道:“你有没有留心看她们死后的脸容?
是那样安详和美丽,就象死亡是快乐的顶峰,一点儿也不难受。
”我全身一震,再捡起那些相片,仔细端详。
白其安说的不错,她们是在极乐中死去。
什么能令她们留下那样满足、安详的死相?
电话铃响。
我拿起电话,局长罗单的声音响起道:“杜队长,你立即到我办公室来。
” 我在局长罗单对面坐下。
局长一反平日的豪情爽朗,沉吟片刻才有些难以启齿地道:“你刚才见过小森?
”我点点头,预感到不妥当的事将要发生。
局长精明的眼盯着我道:“听说你对小森很不客气,问了些不该问的问题。
”我讽刺地道:“下次我可先将问题给你过目,让你圈出不该问的来。
”局长道:“没有下次了。
”我愕然道:“你不是认真的吧。
”局长淡淡道:“我比在教堂里讲道的牧师还认真。
”我奇道:“希望你不要忘记我正在调查一宗有关十三名少女的奸杀案。
”局长道:“没有人阻止你擒凶捉贼,只是不要再碰小森。
”我冷冷道:“假设小森是凶手怎么办?
”局长一掌拍在台上怒道:“妈的!
刚才小森那经理人老狐狸冯礼那龟蛋,在餐台上当众向总统投诉,说联邦调查局将小森当凶手来盘问,影响了小森的心情,假设情况没有改善,小森将取消所有演奏会。
你知那会有什么后果?
以万计的乐迷将会冲进这里,捣毁每件能捣毁的东西!
小森的乐迷发起怒来,连总统也可推翻。
”我无动于衷道:“让我们核对小森的精液、毛发,假如他不是凶手......”局长霍地站起道:“总统亲自给了一个电话,叫你有那么远便滚那么远,这不是提议,而是命令。
记着!
比起小森,你和我都是微不足道的可牺牲的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小森却是不能替代的。
而且,你知吗?
他所有收入都分文不取捐给慈善机构的。
”我取出香烟,递了一根给他,自己含了一根,点燃,深吸一口后道:“你通知总统预备鲜花,祭祀另一个被害少女。
” 维纳斯露天演艺场是全国最大的,可容十二万人。
六时开始,四十个闸口大开,以万计的乐迷鱼贯入场。
到七时三十分,圆型层层升上的座位密麻麻地布满了人。
强烈的射灯集中在演艺场西面的半圆形高台上,那处只放了一个吉他,八时正,名震全球的乐王小森,会拿起这吉他,弹奏出令人神魂颠倒的乐曲。
十二万人出奇地宁静,期待使他们忘记了开口出声。
他们更象一群朝圣者,等待小森为他们奏出圣迹。
我虽然对音乐不大感兴趣,仍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产生了期待的心情。
我站在后台处,有些茫然地望着射灯映照下那个孤独地搁在台前面对十二万乐迷的吉他。
假设小森真是凶手,我该怎么办?
小森若要女人,只要勾一勾指头,排队入房欲被宠幸的美女可能会绕地球一圈。
他用得着冒险去强奸吗?
而且实在有太多难解的问题了。
“杜队长!
”我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紧绷着脸的冯礼站在我背后。
冯礼毫不留情,沉声道:“滚落台去,你在这里会影响小森的心情。
”我淡淡道:“我想小森也希望我擒拿凶手吧!
”冯礼喝道:“滚下去!
否则我立即宣布音乐会因你而取消。
”我耸肩哂道:“走便走吧,横竖我一向对音乐的兴趣不大。
”转身从左台侧的梯阶下去。
冯礼做梦也梦不到我这等反应,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我才步落梯级,一闪身来到冯礼看不到的死角。
“嗨!
杜队长。
”我猛然回首,只见在最前头的席位里,美丽的左诗雅向我大力挥手。
我挤到她身侧坐了下去,问道:“你倒选到好位。
”左诗雅道:“这点小手段也没有,我就不用出来混了。
噢!
天气真热,我不明白小森的音乐会为何总要在露天举行,而且凑巧都是夏季里最热的几天,比天文台还要正确。
”我心中一震。
左诗雅说得对,小森凭什么每次选中最热的天气举行音乐会。
全场听众欢呼起来,喧声震天。
小森全套黑礼服,昂然步出台前,左手拿着高脚酒杯,盛满碧绿的液体。
鼓掌声欢叫声震天响起,所有人站了起来,热烈地表示对偶像的崇敬和拥护。
我并不想站起来,却给左诗雅踹了一脚重的,唯有苦着脸站起。
小森举起双手,所有人忽地静下来,静得落针可闻。
由于喧闹到至寂静,那种对比使人倍觉感动。
我和左诗雅坐在左侧的最前排,离开小森只有二十多码,可以清楚看见他每一个表情。
只见小森如梦如幻的眼神缓缓巡视,当他望向我和左诗雅时,明显地停顿下来。
他在凝视左诗雅。
我有再见到他在总统套房外初遇左诗雅的眼神,兴奋中夹杂着悲哀。
左诗雅感到小森在看她,感动得目瞪口呆,神魂颠倒,我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妒意。
小森最少在左诗雅俏脸停留了六秒钟,才将眼光移往别处。
左诗雅低声道:“看他拿着的酒,每次演奏都拿酒出来,可是却从不见他喝。
” 小森将酒杯放在一旁,拿起吉他,在咪高峰前坐了下来。
全场观众小心地坐了下来,绝对的死寂。
“丁冬!
”乐王小森开始弹奏。
小森修长纤美的手指,轻柔地在吉他弦上弹舞起来,绽出流水般的音乐,向全场十多万对他的音乐饥渴如狂的人流去。
一时间天地尽是丁丁冬冬的乐声,我想留心听那是什么旋律,什么曲调,却完全把握不到,只是一个接一个的音,甚至音和音之间的空隙似乎比音本身更有意思。
蓦地惊醒过来,干什么了?
我一生人从未象此时此刻那样去倾听每一个音。
“咚!
”余音欲尽忽又爆起叮叮咚咚一连串珠落玉盘的单音,那些单音似乎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我再次迷失在音乐里。
我看到了漆黑的大地闪亮出一个光圆,跟着是一连串逐渐远去的光圆,跟着的经验更是难以形容。
没有了人,没有了露天演奏场,没有了一切,只有音乐天地,和与音乐难以分割的视象。
一切就象一个甜蜜的梦,在这个仲夏夜的晚上。
柔风拂过原野,高及人膝的青草波浪般起伏着,有若无岸无际的汪洋;孤崖上明月高挂,映照着崖下奔腾的流水。
在小森魔幻般的音乐引导下,我进出着奇异的环境和迷人的世界,身不由主。
我感到吉他的清音钻进了我的神经,和脉搏一齐动起来。
我忘记了到这音乐会来的目的,忘记了对小森的怀疑,只剩下至纯至美的音乐甜梦,和甜梦所带来的感受。
在这至纯至美的天地里,我跨越了对生死的恐惧,仰望着的时间长河从我指隙间流逝,体悟到宇宙的永恒不灭,无有极尽。
忽然,一股悲伤涌上心头,旋即又为另一种莫名的喜悦所替代,我这才明白到什么是百感交集。
“咚......”余音袅袅。
我茫然睁开眼来,恰好看到小森拿着酒杯离开的背影。
音乐完了,这才发觉自己泪流满脸。
我在街道上踽踽独行。
音乐会完毕后两小时,我的心情还不能平复过来。
小森的音乐带给人那种震撼的感受,才是真正生命所能攀登的经验极峰。
我想,参与这个音乐会的每一个也和我一样,茫茫然离开演奏场,带着一个个令人低回不已的美梦。
为什么不能每一刻也像刚才那样?
“吱!
”车声在我身后响起。
我本能地跳往一旁。
一架日本小房车驶到我身边,左诗雅伸头出来叫道:“大侦探,你的警车坏了吗?
”我摇头道:“不!
我要静静地想一想。
”左诗雅俏皮地道:“想够了没有?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道:“想你则还没有想够。
”左诗雅有点惊奇地望着我道:“你的脑袋结构一定与别人不同,其他人第一次听小森音乐会,有好几天不能回复常态,你这么快便清醒过来了。
”我道:“你不也快吗?
”左诗雅笑道:“我是第十八次听他的演奏了,音乐停下后半小时就能恢复过来。
我有时真怀疑小森的音乐是一种巫术。
”我叹了一口气道:“就算是毒药,我也心甘情愿服食。
”左诗雅娇笑道:“你给他征服了。
听不听他明晚那场,你身份特别,可以帮忙带我进去吗?
我只有刚才那场的票子。
”我嘴唇轻动,却没有发出声来。
左诗雅嗔道:“你说什么?
”我微微发音,左诗雅忍无可忍,将耳朵凑到我唇边,叫道:“大声点。
”我轻咬她耳珠道:“我们去造爱。
”左诗雅粉脸飞红,坐直了娇躯,咬着牙,那模样引人极了。
车子在路上飞驰,好一会才道:“到你家还是来我处?
” 左诗雅的二层楼在南郊一个清幽的小镇,林木扶疏。
一路上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留心聆听着对方兴奋的心跳声。
我忽地发觉从未试过这么想和一个女人造爱。
车子停下,左诗雅轻吐出“到了”两个字。
锁匙插进匙孔里,传来“的”一声,门打了开来。
左诗雅道:“大侦探!
请。
”我当仁不让。
刚踏上大门前的台阶,一阵晕眩掠过我的神经,我踉跄两步,“砰”一声,才发觉自己撞在门旁的墙上。
“啊!
”左诗雅的惊叫声令我清醒过来。
长期的训练使我立时想到什么事正在发生。
我挣扎着往大门走去。
才两步又是阵天旋地转。
支持不住,跪倒地上。
我感到邪恶的力量在侵进我的脑部,控制我的神经。
那凶徒出现了。
他正用使人昏迷过去的手法对付我。
可恨我却不知他怎能做到。
我一定呀挣扎。
这个反抗的念头才掠过,一股无可抗拒的疲倦从我的神经中枢扩散开来,曼延到全身,我此时只想就此长眠不起。
我躺了下来,脸颊接触到清凉的地面,头脑立时一醒。
我一向都相信自己有钢铁般的意志。
一咬舌尖,剧痛使我全身一震,脑子恢复了大半,手一撑爬了起来。
想站起身,又是一阵强烈的晕眩,我不敢再尝试,唯有死命往屋里爬去。
厅内传来野兽般的喘息声和左诗雅的娇吟。
我心中一震,拔出手枪,死命对抗着控制我神经的力量。
一寸一寸往里爬。
入目的是令我毕生难忘的可怖景象。
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背对着我,趴在两腿张开躺在地毯上赤裸的左诗雅身上。
他的背脊上有一个血红的印,就象将一条似鳄非鳄的图形纹在背脊上。
不过,我却清楚那是一种有生命的异物。
“轰!
”枪弹射中他的左肩,将男子带得整个人向前仆去,我再也受不住那晕眩,昏倒过去。
到我醒来时,已是次日的下午。
我爬了起来,左诗雅依然昏倒地上,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
我惊恐中发觉她高耸的胸脯仍有节奏地起伏着。
地上的鲜血变成了焦黑,使我知道昨晚并非一个噩梦。
我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才驱车直往演奏场。
我直进后台,来到化装间前给冯礼拦住。
他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要证实一件事。
”他脸色一变道:“你再不滚我就叫警卫赶走你。
”小森柔和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道:“冯礼!
你还想给我瞒到几时,让队长进来吧。
”冯礼惶急嚷道:“小森!
你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我一定要保护你,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 小森出现门前,手上依然拿着那杯子,杯内碧绿晶莹的液体,分外令人感到诡异,他那如梦如幻的眼凝视着我。
我不由茫然,见他的脸色出奇的苍白。
那是大量失血后的脸色。
小森道:“随我来吧!
”他的话有着无穷繁荣魔力,使我不由自主随着他的脚步走去。
忽然间我惊醒过来,原来已走进前台的垂幕前。
我喝道:“你要到哪里去?
”小森眼中透出令人心碎的忧郁:“外面有十多万人正等待着我的音乐,你说我要到哪里去。
”我道:“我射中的是否就是你?
”小森平静地道:“就是我。
你也看到了它。
它就是我,我就是它。
” 我拔出了手枪。
小森看都不看手枪一眼,望着跟在我们背后的冯礼道:“五年前我在南美的阿马逊河区旅行,失足跌下水里,竟给一种奇异的生物附在背脊上,我发了十多日高烧,才发觉那异物已和我结成了一体。
”我只觉头皮发麻,颤声道:“它就伏在你背脊上?
”小森点头道:“你明白了?
不是我在演奏,而是它!
音乐由它流到我脑内,传到手上,再倒流回它那里,它再把音乐传到你们那里,令你们有最美妙的享受。
”冯礼道:“只有在酷热的天气里,它这种异能才能发挥致尽。
遗憾的是,这能寄生人体的异物,同时具有灵性和暴性的两个极端。
每次演奏都激发起它最原始的欲望,带来了令人心碎的后果。
”我喘着气道:“这是什么生物,竟能控制人的神经?
不过,对不起我要拘捕你。
”冯礼激动地一把抓着我的肩头,狂叫道:“不!
小森和它已不能分开,就象心脏和血,没有了小森,就没有了真正的音乐。
” 我情绪激荡。
小森和它合奏出的音乐,的确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境界。
我应否放过他们?
应否为美梦放弃原则?
小森凄然一笑道:“对不起!
音乐会时间到了。
”他拿着酒直往前走去,步履踉跄。
我手一软,枪掉在地上。
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响彻天地,忽然间又沉寂下去。
“丁冬!
”音符一个接一个跳动着,一幅一幅的图画在我四周闪现。
我感受到心灵深处那无穷无尽的天地。
小森和它把我引领到这与我血肉相连却又从未踏足的异域里。
痛苦、迷惘、悲哀、热爱、狂欢,如洪水般冲过大地。
小森和它努力地弹奏着,音乐由它流往他,再由他流往它,再流往四周与他哭笑与共的听众们的心灵。
在快乐和悲哀的极峰里,小森拿起早先放在一旁的杯子,将内里碧绿晶莹的液体一干而尽。
他终于喝了那杯封喉的毒酒。
(完)
错过有多少理由?
于是有多少扼腕叹息。
从看第一遍开始,就爱上了李家四小姐。
她的气度、胸襟、智慧和善良。
她没有不为自己活,但是,她不能只为自己活。
仲少的情,太浓烈太炽热,她明白但她没有办法同等的回报。
不是因为家世,不是因为其他人,是因为性格。
沉稳雍容的她连爱都是深埋心底的,她不能说也不愿说。
她应该是在心底盼望过那个如火一般的男子会明白她心里平静水面下的暗涌。
他,给得起这样的智慧;她,配得起这样的知音。
只是,透彻如她,如何不知道熊熊烈火会比幽幽烛光更早熄灭。
伤他,一次又一次,伤的也是自己。
绝情,不想给他留退路,殊不知,也堵死了自己的退路。
直到穷途末路,还要优雅地笑,在烟花转瞬即逝的绚烂中笑着看他走远,看幸福走远。
永远难忘秀宁在城墙上看着仲少远去时对红拂的自言自语,我信他可以成功,但是并不代表他会回来向我提亲……这么清醒的人,会寄希望于那么虚幻的奇迹,不由人叹息。
看着玉致哭成泪人,她依然只能微笑,似乎不被允许落泪。
不懂的,是她心底的划痕这么深,混杂着歉疚、遗憾与后悔永难释怀;不懂的,是她的淡然退出,一笑而过背后该是多么羡慕这个单纯的姐妹,“在一起”应该是比“我爱你”更让人动心的誓言吧;不懂的,是她坚强的善良,让所有人都找到了情绪合适的宣泄口,找到了走下去的理由,只有她依然睿智的明白,这样,只是一个对大家都好的结局;不懂的,是她在每一个决定上都努力地做到对得起所有人,至少,大部分的人,但是,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一生是否对得起自己。
但是,细细想来,这样的人生是她自己的选择吧!
贞观十年,只能望着依然转瞬即逝的烟火悼念未开始就结束的爱情,依然没有多少人懂她。
去向天堂的爱人在她冷静理智的眼神中愈发的无力,在耗尽了最后一丝热情之后无奈退场;心有所属的姐妹在大方的让出又情不自禁的舍不得之后,终于唤起了仲少心中的柔情,在哭过痛过之后,怀揣着“曾经拥有”的慰藉开始新的生活;只有那位同样聪慧但却不一定有这么善良和死心眼的兄弟,会在还是“二哥”的时候说出“四妹,苦了你了!
”这样的话,只是,如今金銮殿上的太宗,再难体会妹妹的千愁百结。
于是,只能继续微笑,这次是真的不在乎了世间的评言。
懂你,当真如此之难?
那为什么,不让自己好懂些呢?
这部电视剧,看得我十分纠结。
本是多年前就看完的,却迟迟写不下感想文,直到最近偶然在贴吧看见一张图。
寇仲,李秀宁,这两个名字,最终还是没能写在一起。
一次又一次的误会,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一次又一次的来不及解释,直到生生相错,直到再也无法挽回。
电视剧的结局,应是寇仲与宋玉致在一起,而我却不能接受,就像我同样无法接受徐子陵与师妃暄在一起。
喜欢的是秀宁,却看到她在李家身不由己的命运,坎坷一生,最终虽然是李家天下,她却失去了一切。
喜欢的是婠婠,却看到她为了那个男人甚至不惜背叛师门,放弃自己的一切只为讨他欢心,却只能看着他与另外一个女子,轻声道句:祝你们幸福。
而转身。
欲哭无泪。
一直记得寇仲初识秀宁时,他狼狈地摔倒在地,那个温婉美丽的女子对他伸出手来,从此,他再也忘不掉这冷漠的世间,有那一抹温暖的笑容。
不可否认的是,秀宁最初帮主寇仲与徐子陵只是因为他们二人身怀长生诀。
那时的李家,太需要招揽天下能人贤士,所以她助他们,为的是收买人心。
一个单薄的柔弱女子,却要用心计协助李唐天下。
身在李家,是秀宁最大的不幸。
李家的重担压在她的肩上,她不能如无拘无束的宋家小姐玉致那样可以自由地选择所爱之人。
秀宁太过于清楚自己的命运,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婚姻会被牺牲——即使她并不爱柴绍,她甚至会厌恶柴绍那种纨绔子弟的挥霍,可是她却不能拒绝柴绍,只因为李家要争天下,只因为柴家的财富,是李家背后最大的支持者。
所以,秀宁必须要求寇仲出人头地。
若没有秀宁,就没有少帅军,就没有今日的寇仲。
只是,今日的寇仲,已经没有了初衷。
很讨厌宋玉致。
她明知寇仲与秀宁相爱,她明明口口声声说秀宁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却还是要喜欢寇仲,还是要和他在一起。
可是,却如何能说她是横刀夺爱?
因为,是秀宁嫁于他人,是秀宁先选择放弃寇仲的啊。
心中满是苦涩。
秀宁做不到的,玉致都做到了。
玉致陪着寇仲打梁都,尽管这是给秀宁的礼物;玉致一直相信着寇仲,始终原谅他犯下的那些错;玉致从始至终都对寇仲不离不弃,在他最失意的时候,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之后,他的身边,都是玉致。
正如电视剧最后,寇仲说的那样。
他与秀宁,只如同烟花般灿烂却转瞬即逝。
她是他最美的初恋,因为得不到才放不下,只是,他们早已经成为了过去。
说不清为何会喜欢秀宁。
她是一个女强人,她是有着野心的。
即使她爱着寇仲,她也不愿为爱放弃一切。
或者说,事业在她的心中,是占据着比爱情高的地位的。
或许是,这个骄傲的女子,这个不会为爱低头的女子,和自己那样的相似。
即使知道自己心里念的是谁,却为了那些权势,那些地位,那些成功,而欺瞒自己不去爱。
直到失去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愿意舍弃这一切和那个人在一起的。
只是,苦苦追寻的都是已经失去的,不珍惜的,都是得到的。
从第一集开始就喜欢上秀宁 不知道为什么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 最后的结局让我感到遗憾 甚至是心痛 她和仲少始终没有在一起 曾经相爱过 但那只是曾经 他们的感情就像烟花转瞬即逝的绚烂 我没看过原著 听朋友说 原著最后的结局是仲少和玉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不关怎么样 在我的心里 仲少和秀宁永远是最般配的
自己寇仲明明打仗有天赋,也不是坏人,想建功立业,徐子陵就说你入魔了,你不是我原来的兄弟,我不帮你了,我还得劝你放弃,喜欢她的妹子送上门,他就要了,要了又叭叭的去追自己女神,女神要和他玩柏拉图,他也没意见,寇仲听他的不打仗了,还和他一块去帮李世民,帮完李世民,李世民要杀他俩,他又来一句,如果牺牲咱俩能换来天下和平,那咱俩一块死吧,最后兄弟牺牲自己把他给救了,他天天喊着舍己为人,结果屁事没有,真是让人吐血。
看到后面看不下去了,前面剧情都忘了~喜欢绾绾。
原著太大气了……香港……能力有限。
当初看的不知道多起劲 师妃暄
要不是有宋玉致,根本看不下去!
大唐双龙传和云海玉弓缘,是学生时期有印象觉得好看但应该没有好好看完的两部电视剧。这次趁着披哥2见翻双龙,于是重温。看到19集,感觉其实不算太好,可能是以现在的要求去看待04年的戏吧。剧情、制作、镜头、配音等等多少都有一点瑕疵…也许也认证了过去的美好只能存在过去。
说实话这片儿我看的很开心,42集一点都不煎熬,看的还很开心,虽然故事乱七八糟,看着他们拿着个玉玺非要叫和氏璧,哭笑不得,但是这片儿编排的还是很讨喜的,李世民非要找个看着憨厚老实的猪头来演,最后坏事儿都是他干的好人都是他装的。。。
挺有名的一部剧,我却不怎么看的下去,觉得好无聊好吵啊。
师妃萱真的是top级别的美貌!记得我家里还有实体书,超厚的上下两册!
为什么每次都无法坚持看完呢,只能说剧情有瑕疵,什么乱七八糟结局啊……
为了了解大唐双龙传小说硬着头皮看完了。武戏镜头晃得头晕;文戏大部分是你爱我,我爱她,她爱你,各种狗血误会;庙堂之上计谋幼稚浅显,人物智力个位数,等等等等。除了“阴后”祝玉妍,师妃暄,宋玉致三人外,其他人丑爆了。
开始很欢乐 后面就无聊了 我要是男的 这4个美女全要!!
不知道为什么不喜欢
子陵淡雅,寇仲霸气,锋寒冷冽,小白多情,清璇宁静,婠婠轻灵,落雁落寞
TVB一代年轻演员的经典作品! 对杨怡的李秀宁、伍咏薇的傅君婥..印象深刻!
前面看过忘了,没有看到结局。
04年的,清晰度,外景,已经窘迫得不能看了,配角如傅君婥也太不讲究,弄成个村姑形象,第一集随便看了下,放弃了,等大陆版本吧。
What a sad end!!
师妃暄真的太美太仙了,一般情况魔教妖女会更吸引人,但师妃暄太美了。玉致太可惜了,不喜欢寇仲多好。
此剧回忆和老铁初识的地方,那时还喜欢,但回头再看,黄易写书真的是天真啊,剧和人,都是物是人非
冲着宁宁和啊Ron看的,太不错了,强烈推荐,值得一看,看了好几遍。。。。